㈠ 退休公務員逝世後領多少個月工資
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
養老金,如果
退休人員不幸死亡的,會有一定的福利待遇,例如一次性的撫恤金、喪葬費等,而這些費用一般以工資計算的,那麼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可以領幾個月的?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可以領幾個月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
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話
1、退休工人死亡後可以領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規定執行的。
2、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
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已參加社會
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職業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原單位已無)。
二、退休的條件有哪些所謂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
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可以領幾個月」問題進行的解答,退休人員死亡後,如果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以領取20個月,如果是企業人員的,由各省自行規定。讀者
㈡ 公務員死亡後有什麼待遇|公務員|養老金|工資|撫恤金
根據《民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及瞎茄穗有關規定,公務員死亡可以享受三項待遇,由家屬代為領取或繼承。
一、撫恤金公務員死亡,其家屬按政策可以領取一次性磨卜撫恤金。由三部分構成:
1、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40個月的基本工資;
3、3個月的全額工資。
202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4萬元。以本地西部三線城市一個正科級公務員死亡為例,其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為2700元,全額工資為5200元。那麼,其家屬可領一次性撫恤金為:4.47萬×2+2700×40+5200×3=21.3萬元。
以上為正常病故的公務員,如果是因公犧牲的,撫恤金標准將幾何級提高,變化主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數,將從原來的2倍上升20倍。
同樣以上述正科級公務員為例,其因公犧牲家屬可以領取到的撫恤金為:4.47萬×20+2700×40+5200×3=101.76萬元。撫恤金總額是病故的5倍。
二、喪葬費各地標准不一,本地標准一律是5000元,隨同撫恤金一次性由財政撥付到單位賬戶再由單位按程序打到家屬賬戶。
三、各類社保賬戶余額按規定,公務員死亡後,其個人擁有的養老金賬戶個人繳納部分余額、公積金賬戶余額、職業年金賬戶余額、醫保賬戶余額等,均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向單位及相關部門提出申請,一次性領取。金額大小取決於個人生前繳納的基數、月數及比例。以公積金為例,如果生前從未領取過,且年齡在
50歲以上,賬戶余額保守估計在20萬以上,是相當大的納信一筆收入。
㈢ 退休公務員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公務員退休死亡後喪葬費一般情況下是兩個月的本人的工資,撫恤金是40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我們國家相關政策當中明確的規定,一次性撫恤金,在進行發放的時候是有一定的標準的。
一、公務員退休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各是多少?公務員退休死亡後喪葬費一般情況下是兩個月的本人的工資,撫恤金是40個月的本人工資。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一)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1、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2、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3、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參照機關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執行。
2、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是什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1、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即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退休費和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費之和。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公務人員退休之後可以領取到退休待遇,這是非常重要的,當然了,
退休金的發放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如果說退休人員去世,其親屬可以領取到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