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幹部退休後有工資嗎
村幹部退休後沒有工資,具體如下:
1、國家歷年來,始終沒有對農村幹部有退休政策,也沒有退休金,因為農村幹部,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屬於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享受退休待遇;
2、鑒於這種情況,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給予農村幹部一定的補貼,或者叫「退休金」。這個不是國家財政承擔,而是各個鄉鎮政府自籌資金發給。
村幹部退休的補貼有:
1、每個農村的政策不同,村幹部離任補貼不同,有些地區村幹部離任補貼高,有些地區村幹部離任補貼低。一般情況下,村幹部任職年齡達到十年以上才能享受離任補貼。村幹部累計任職時間越久,那麼離任補貼也就越高,但是並不是每一位村幹部都可以領取補貼,村幹部需要正常辦理離任手續,任期符合當地政策條件,非正常離任不能享受補貼;
2、村幹部離任補助新標准,累計任職滿9年按照百分之10核定,累計任職滿18年按照百分之20核定,累計任職滿27年以上按照百分之30核定。由此可見,村幹部工作時間越久,離任後的補貼也就越高,有些村幹部在農村工作二三十年,每個月可以拿幾百元的補貼。
法律依據:《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第十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結合本規定的貫徹實施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制度以及農村基層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推進農村基層權力運行公開透明。
第十一條
縣(市、區、旗)黨委和政府每年應當對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縣(市、區、旗)有關主管部門每年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基層站所負責人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檢查考核時應當充分聽取基層站所所在地的鄉鎮黨委和政府的意見,並將考核結果通報鄉鎮黨委和政府。
鄉鎮黨委和政府每年應當對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㈡ 村支書退休金
在村內擔任村支書等主要職務10年以上的,退休後工資的發放標准與工齡有關。工齡在10~12年的,按照現任工資的50%發放,工齡在13~15年按照工資的60%發放,工齡在30年以上的,按照現任工資的100%發放。㈢ 當十年村書記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村幹部沒有退休金。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本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因工緻殘退休,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
㈣ 退休村幹部補貼政策
農村關於老幹部退休補貼標准喚雹的相關規定是,如果擔任村幹部的時間有7年不超過10年,退休金的標準是,每工作一年領取一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根據老幹部任職時間的長短,退休金的標準是不能一概而論的,最多是每工作一年領取三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
農村老幹部規定的退休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1、連續擔任村幹部7—10年(包括1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2、連續擔任村幹部11—15年(包括1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3、連續擔任村幹部16—20年(包括2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2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4、連續擔任村幹部21—25年(包括2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謹鏈族年領取2.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5、連續擔任村幹部26年以上,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3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祥弊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農村老幹部的退休補貼政策,是因為過去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不是特別的完善,很多農村老幹部之前並沒有交納過養老保險,但是從國家建立了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以後,在農村,無論是幹部還是普通村民,都需要依法繳納養老保險。
㈤ 村幹部退休待遇
1、連續擔任村幹部7—10年(包括1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2、連續擔任村幹部11—15年(包括1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3、連續擔任村幹部16—20年(包括2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2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4、連續擔任村幹部21—25年(包括2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2.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以攸縣為例,凡符合條件的離任村正職生活補貼由縣民政局審核發放。其他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由縣財政下撥專項經費到鄉鎮(街道),經縣有關部門審批後,由各鄉鎮(街道)統一核發。所有享受對象的生活補貼必須在每年年底前發放到位。同時,設立離任村幹部關愛基金。對累計任村正職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統一發放一定關愛基金;對生活困難的村幹部視其困難程度,按程序審核後,適當給予關懷幫扶。
關於村幹部退休的補償標准
1、連續擔任村幹部7到10年的,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
2、連續擔任村幹部11到1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
3、連續擔任村幹部16到2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2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㈥ 村支書干幾年能有退休金
法律分析:在農村任職滿10年及以上的村書記、村主任和村文書(三大員),且沒有以下情況的:因觸犯法律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離職後不支持鎮村工作,有違法亂紀行為或參加越級上訪的;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被追究責任的,等等。當的基層組織工作年限,並不屬於職工工作年限,不是勞動關系,不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