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師退休工資待遇新規定,如何計算
教師退休工資待遇新規定,教齡滿30年的退休教師可以享受100%個人的平時總工資,不滿30年的根據退休工資的方式計算。退休工資的計算公式為: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對應的比例。Ⅱ 全國退休工資標准
退休一般是培輪指根據國家規定,在年齡達到一定界限或者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而推出工作崗位,退休後可領取相應補貼收入。退休職工工資標准規定有哪些職工退休工資新規定:國企職工退休工資最新標准一覽。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國企職工退休工資標准: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茄野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
第九條
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配納信養期間視為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