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京,女,單位繳社保14年,個人繳費9年,50歲能辦退休嗎
如果你復快到50歲時,是制個人繳費的,那麼就可以在50歲時退休。
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女職工是按照身份來確定退休年齡的,即女幹部年滿55周歲退休,女工人年滿50周歲。
後來又增加結合崗位來確定退休年齡,在管理或技術崗位的,年滿55周歲周歲;在操作或工人崗位的,年滿50周歲退休。
即將推出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後,女職工退休年齡政策肯定會有相應的調整。
希望採納。
② 南京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2
參保人員的退休年齡按以下辦法確定:
(一)男滿6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女靈活就業人員滿55周歲。以下情形從其特殊規定:
女工人,50周歲時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累計滿5年且45周歲後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過的,按照女幹部退休年齡執行。女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和女失業人員,曾為原固定工的,或者原在國有企業工人崗位上工作且在原勞動保障部勞社部發〔2001〕20號文件下發之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或者50周歲時其曾在用人單位工人崗位上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合計滿15年的,按照女工人退休年齡執行。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女失業人員,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二)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且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從事國家明確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種工作並達到規定年限。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經職工與企業協商一致,可在本項規定的退休年齡與上一項規定的退休年齡期間選擇退休時間。
(三)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設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四)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參保人員可推遲退休,推遲退休的時間最短不少於一年。
國家對退休年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南京如何認定50歲退休
女幹部年滿55周歲退休,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退休。女幹部和女工人如何區分?按身份還是崗位?
秦某1966年4月4日出生,1989年8月從電力學校畢業分配至山西某供電公司,先後在校表工、自動化工、計量資產崗位工作。
1995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頒布實施,明確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1994】100號,下稱100號文件)規定,無論幹部還是工人,一律取消原來的職工身份,打破幹部與工人身份界限,統稱"企業職工"。
1995年6月24日,供電公司與秦某簽訂《勞動合同書》。約定合同期限從1995年6月24日起至2005年6月24日止;工作內容: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生產崗位工作。
2005年6月25日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同上一期,續訂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從2005年6月25日起至退休止。
2016年3月25日,省人社廳依據勞部發[1995]309號文件,審核秦某從2016年3月起辦理退休手續。
員工:我是女幹部,堅決不同意50歲退休!
秦某起訴稱,1989年8月我從電力學校畢業分配至供電公司工作,是幹部身份。2016年3月25日,省人社廳認定我屬於企業女職工,按"生產崗位"審核我從2016年3月起年滿50周歲辦理退休手續是錯誤的,應當按國策執行,以檔案確定身份。
人社廳:你是女工人,就得按50歲退休!
人社廳答辯:根據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應分為兩個階段: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前,按"身份"辦理退休;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尤其是《勞動法》頒布後,按"退休時所在崗位"辦理退休。
秦某屬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企業女職工退休,根據其所在單位上報的《關於秦某同志退休年齡的認定報告》,明確所在崗位系生產崗,我廳在其年滿50周歲對其審批退休事實清楚、程序合法,依據法律法規政策正確。
中院:退休時所在崗位是生產崗位,是女工人,當然按50歲退休!
太原中院經審理認為,《勞動法》實施後,以前企業職工按身份管理的模式已經被勞動合同制管理取代,根據100號文件"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的,應按其現工作崗位國家規定的年限和條件執行"以及山西省勞動廳晉勞關字【1995】195號規定,打破幹部、工人身份界限後,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應以其現在工作崗位國家規定的年限和條件執行。
結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下稱104號通知)規定,企業幹部,女年滿五十五周歲退休。企業工人,女年滿五十周歲退休。即:在管理崗位的,按照104號通知規定的原幹部退休年齡和條件執行;在生產崗位的,按照104號通知規定的原工人退休的年齡和條件執行。
綜合審理查明的事實及上述文件規定,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分為兩個階段: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前,按身份辦理退休;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即《勞動法》頒布後,按退休時所在崗位辦理退休。
本案中秦某從1989年8月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從事生產技能崗位相關工作,系女工人。其在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退休,即應當按退休時所在崗位辦理退休。人社廳審核原告年滿50周歲退休事實清楚、程序合法,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合法有效。秦某的訴求於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
高院:退休前在生產技能崗位工作,應按女工人的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
山西高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勞動部關於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勞力字[1992]46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退休、退職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4]169號)、《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及晉政辦發[1994]100號等文件的規定,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職工需要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按其現工作崗位國家規定的年限和條件執行。
其中「現工作崗位」是指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職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如原身份是幹部的,現到工人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職條件執行;原身份是工人現到管理崗位工作的,按幹部的退休、退職條件執行。
本案中,秦某退休之前在生產技能崗位工作,省人社廳按工人的退休條件給其辦理退休手續合法。
綜上,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法應予維持。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秦某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法院一錘定音:女職工退休年齡不以身份確定,應按崗位確定!
【拓展資料】
最高法院經審查認為,結合秦某的再審申請理由,本院主要對秦某應當以身份性質辦理退休還是以工作崗位性質辦理退休問題進行審查。
根據《勞動部關於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勞力字_1992_46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退休、退職問題的復函》(勞辦發_1994_169號)、《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_1995_309號)等文件的規定,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職工需要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要按照現工作崗位國家規定的年限和條件執行。
「現工作崗位」是指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職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如原身份是幹部,現到工人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職條件執行;原身份是工人,現到管理崗位工作的,按幹部的退休、退職條件執行。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_1994_100號)第六條規定,要打破幹部與工人、固定工與合同制以及不同所有制職工的身份界限,統稱「企業職工」。職工可以在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合理流動。因此,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工作崗位分為工人崗位和管理崗位。
根據原審查明事實,秦某自1989年8月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從事生產技能崗位相關工作,系工人崗位,應當按退休時所在崗位辦理退休。因此,按照工人的退休標准進行審核、批准退休並無不當。
綜上,最高法院於2017年12月28日做出裁定:駁回秦某的再審申請。
④ 南京市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
在2001年,確立女性靈活就業人員與農民均55歲退休,之後處級女幹部與高級職稱女技術人員60歲退休。
其實對於以上退休年齡的規定,部分地區女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50歲就可以退休,比如青島、湖北、四川等地,這些地方因為在2001年前就規定了靈活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於50歲退休,所以在之後就沒有變動,參照以前的退休年齡至今。
上面說到的處級女幹部60歲退休,也是自願形式,如果在55歲時候想退休,可以提出申請,在55歲辦理退休後領取養老金。
(4)南京女工人辦理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其中規定必須55歲退休的地區,也並不是完全沒有辦法提前在50歲辦理退休,但是有一前提條件,第一種就是在企業中繳納社保滿十年,第二種就是在2001年之前就已經工作滿十五年的人,都可以申請在50歲辦理退休。】所以說這兩個群體的不要在傻傻的等到55歲再去辦理退休了。
除了以上外,還有女性特殊群體,那就是從事高空、井下、、有毒有害工作、重體力勞動者,可以申請在45歲辦理退休,但是這些公眾從事這些工作必須達到8-10年才可以申請。
因公致殘與喪失勞動力的可以在45歲之前就辦理退休,前提是社保繳納滿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