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每月都交納社保,退休前為什麼還需要一次性交清費用呢
所在單位每個月都扣減個人社保,可是離休以前為何還要一次性繳清每一個費用呢?這種情況實際是大部分人都會碰到的一個問題,他雖說每個月都扣減對應的社保待遇,可是並不等於你這一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就達到一個退休規范,其實很多人在辦退休以前,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全是不夠的,為何?
Ⅱ 退休之前沒有工作,但是社保交滿15年了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 法規 ,職工達告鎮到法定 退休年齡 時,基本 養老保險 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有4種解決辦法。除補繳外,其他3種職工可根據自己的意願,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任意選擇其中一種。 下面我們分別用案例進行說明解釋。 1、補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 養老金 【案例】 老陳於2000年5月入職某公司擔任銷售員。因公司剛成立不久,生產經營和各項管理制度均不完善,公司總共才二三十號人,單位沒有給所有員工參加 社會保險 ,老陳也不例外。經過三四年的發展,公司規模越來越大,員工要求公司參加社會保險的呼聲越來越高,經過勞資雙方多次磋商後,終於定案。從2005年1月起,公司為全體員工參加職工社會保險。2018年7月,老陳年滿50周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他的 社保 才繳了13年6個月, 退休 後無法領取基本養老金。 【評析】 《 社會保險法 》第10條第1款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本案中,老陳可與單位協商補繳其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入職之日至單位為其參加社保之前的期間)任意月份的職工社保,以便在退休時滿足15年繳費年限,退休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延長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案例】 老李於1958年6月出生,於2004年初跟隨子女南下 深圳 ,入職到一家公司擔任門衛,公司在其入職當月為老李參加了職工社會保險。這一干就是十多年,2018年6月,老李年滿60周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給老李下達了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公司將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21條規定,在老李年滿60周歲時終止雙方 勞動合同 ,屆時將給老李辦理相關 離職手續 。這可讓老李犯了愁,社保還沒繳滿15年呢,退休之後無法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該怎麼辦呢? 【評析】 《社會保險法》第16條第2款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本案中,老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在深圳繳交了14年3個月,他可以選擇在深圳辦理延繳,至繳滿15年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金保險待遇 【案例】 周大姐於1968年爛轎4月出生於一個普通農村家庭,早些年跟丈夫一起在家開個小賣部,做點小生意養家糊口。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實施後,周大姐夫婦參加了新農保。2015年春節過後,47歲的周大姐為了方便照顧剛出生的孫子,跟隨兒子兒媳來到汕頭,在一家公司擔任衛生員。 【評析】 《社會保險法》第16條第2款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 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本案中,周大姐可以向其戶籍地的社保部門提出申請,將其在汕頭繳交的三年多的職工社保,轉入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將合並計算,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4、一次性取出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案例】 老趙早年在老家從事個體戶經營,以販賣水果為生,後來生意不好做了,於是外出務工,在一家工廠擔任機器操作工,單位在老趙入職當天,為其參加了職工社保。兩年後,老趙 辭職 ,回老家租了兩個池塘,干起了養殖業。如今,老趙已年滿60周歲,幾年前在單位供職時購買了兩年的職工社保,如今也該處理一下了。 【評析】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3條第2款規定:「參加職工基飢友肆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本案中,老趙可以向社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後一次性取出其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 社會保險 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Ⅲ 退休前只交了五年社保怎麼辦
一、退休前只交了五年社保怎麼辦
1、到了退休,但社保還沒繳夠規定的繳費年限,有一次性補繳、按年補繳、清飢延遲退休、改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幾種處理方法。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放棄補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飢飢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二、社保只交了5年,退休可以領錢嗎
社保只交了5年,退休後是無法領取養老金的。一般有以下兩者處理辦法:
1、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納養老保險只有5年的,可以在戶籍地申請一次性補繳,不影響參保人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2、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答肢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不足15年,又不願意補繳的,參保人可以申請退回個人繳費帳戶全部金額,不能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