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多個城市工作繳納社保 那退休後在哪領養老金呢
在多個城市工作繳納社會保險,退休後在哪裡領取養老金?現在我國男性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女性幹部為55歲,女性勞動者為50歲,但推遲退休政策實施後,男女員工65歲退休的可能性很高.也就是說,無論你工作多久,養老保險都要支付多少年,到了65歲才能領取養老金.根據規定,養老保險累計繳納15年,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可以累計,中斷關系不殲帶大,累計繳納15年即可.
很多小夥伴在職業生涯中不是在一閉鍵個城市工作,而是在多個城市滾動是很正常的.那麼,在多個城市工作繳納社會保險,退休後在哪裡領取養老金呢
1、在戶籍所在地工作繳納社會保險,在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個例子,小明是北京人,畢業後一直在北京工作,退休前繳納社會保險40年,退休後在北京領取養老金.
2、在多個地方工作繳納社會保險,不超過10年,回到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氏態蘆
舉個例子,小明是武漢人,先在上海工作8年,再在深圳工作5年,再在廣州工作7年,3個城市繳納社會保障時間不到10年,退休後在武漢領取養老金.
3、在多個地方工作繳納社會保險,10年以上,在當地領取養老金
⑵ 北京戶口外地工作退休後社保
1. 北京戶口外地工作退休後社保可以。因為北京是戶籍所在地,你在外省繳納社保不影響在北京辦理退休。到了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幹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女職工五十周歲),把社保全部轉移到北京,與之前繳納的進行合並,社保繳納滿十五年即可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
2. 北京戶口外地工作退休後社保怎麼算肯定是不一樣的。退休金的多少,與退休前的工資掛鉤。根據情況,有的領百分之九十,有的百分之九十五,也有的百分之百。就工資而言,每個地區都有工資差別。大城市要高於小城市,經濟發達地區要高於經濟欠發達地區,而且差別很大。
就一個省,各地市之間工資也有差別。所以非京籍退休和京籍退休金計算肯定不一樣。
3. 北京戶口外地工作退休後社保怎麼交外地戶籍女性,如果是40歲以前在北京開立社保賬戶且到達退休年齡鋒配纖時已累計繳納社保15年以上,再北京累計繳納社保十年以上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仍在北京繳納社保,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北京市退休待遇,如果是在40歲以後首次在北京繳納社保,則屬於社保臨時賬戶,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
4. 北京戶口外地工作退休後社保怎麼辦理如果你可以在北京退休,那就在退休前,把北京以外交的社保轉到北京去。退休年齡當月去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次月拿退休金。
5. 北京上班的外地戶口,退休後養老金_能否在北京退休,主要看是否已在北京累計繳費年限達10年。
1.若繳費年限已達10年,則可以北京退休,享受北京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若若繳費年限未達到10年,則享受的是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的北京基本養老保險待遇。PS:《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銀仿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賣祥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6. 外地戶口在北京繳納社保退休金如果你戶口在北京,那麼最好在北京交社保,這樣免去了將來轉移的麻煩,如果交在外地,將來還要轉移外地和北京的社保,不同的在於繳費基數由於北京整體經濟水平比較高,社會平均工資也比較高,所以將來拿到退休金有可能要高一些。
7. 北京工作外地戶口退休之後社保無法計算···
一般你是要回戶籍地申請退休的·要把北京養老和醫保賬戶和繳費年限轉移回去合並··養老目前最低要交夠15年(多交多拿)醫保交夠25年退休才能申請養老和醫保退休待遇
而養老最後能拿多錢是最後根據你繳費年限個人資金賬戶多少和退休當年人均工資來一起計算的·而這些目前全是未知。如未來再延遲退休那還有變化
福利是看你戶籍地當地給退休人員老人有何福利了··各地區不一樣
醫保報銷額度咨詢當地醫保部門。
⑶ 在外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一、在外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1、一直在戶籍所在地工作並繳納社保,在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北京人,畢業後一直在北京工作,到退休時一共繳納了40年社保,退休後在北京領取養老金。
2、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但是都不超過10年,回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武漢人,先在上海工作8年,再去深圳工作5年,然後去廣州工作7年,三個城市繳納社保時間均不到10年,退休後在武漢領取養老金。
3、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有一個地方超過10年,在該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洛陽人,先後在鄭州工作3年、洛陽工作8年、合肥工作15年、南京工作2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合肥領取養老金。
4、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其中有2個以上地方超過10年,在最後一個超過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蘇州人,先後在蘇州工作5年、南京工作15年、上海工作10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上海領取養老金。
5、在多個地方工作,但社保累計繳納年限不足15年,退休後沒有資格領取養老金,補繳要回原籍
舉例說明:小明是長春人,先後在北京、天津工作,但一直都是打零工,沒有繳納社保,後來到石家莊工作,繳納社保12年,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如果要補繳只能回原籍長春,補繳3年養老保險繳納總年限達到15年後可領取養老金,領取地為長春。
二、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賬戶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
(1)喪葬費
(2)一次性撫恤費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
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三、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如果在異地的是可以進行轉移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夠進行辦理,所以,不同的情況所領取的方式都會不一樣,我們在進行申請的時候就一定要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才能更好的申請到自己的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⑷ 北京退休職工退休金多少錢
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5646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養老金在5646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同比上年每月人均增加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20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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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整范圍
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2019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已辦理退休(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手續的人員,自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5646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養老金在5646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其中,調整前月養老金在5646元及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於5711(5646+65)元的,補足到5711元。
(四)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調整後我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7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5元。
(六)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9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繳費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按照本條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鉛衡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槐帶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問題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行賣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二)民政部門管理的地方退休、退職人員按此通知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