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師退休金發放標准
教師退休後工資發放標准根據工作的年限的不同而不同,具體如下:
1、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2、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
3、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需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4、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在職教師調整工資標准時,離休教師相應增加離休費,退休教師適當增加退休費。
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退休工資即基本養老金,有以下方式可以計算。
1、退休工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2、退休工資=(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
3、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貳』 教師退休後有養老金嗎
人民教師在退休之後,是可以享受國家的退休金的。那麼,教師退休金是養老金嗎?
教師退休金就是機關事業單位發放的養老金,不過在以前,它和企業發放的養老金是有所不同的。但由於養老金並軌制度的實施,兩者於2014年合並到一起了,也就是說現在教師的退休金和普通企業的養老金是一樣的。
而在並軌前,我國採取的是雙軌制燃皮,即企業養老金和事業絕叢養老金採取的是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之所以並軌,是因為事業養老金要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社會分配並段櫻不均。
而自2014年養老金並軌之後,教師退休金就是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十年過渡期"的規定來發放的。
其中,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就是「老人」,會按原待遇標准來計發基本養老金;而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參加教師工作的,就是「新人」,會按新標准來計發基本養老金。
至於在政策實施前參加工作,在政策實施後退休的則算是「中人」,會在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根據繳費年限的長短來發放過渡性養老金。
『叄』 教師退休工資新規定
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
『肆』 教師退休工資每月多少
一、2021教師退休工資發放標准
1、離休教師的工資:2006年7月1日後離休的,在養老保險方案建立前,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或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2、退休教師的工資人員: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4、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
5、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6、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方案建立前,在職教師調整工資標准時,離休教師相應增加離休費,退休教師適當增加退休費。
二、教師退休工資是怎麼計算的?
教師屬於專業技術人員,自從2015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方案以後,按照現行方案,計算退休金時有三種計算標准,分別是採用老人老方案,新人新方案,中人過渡法計算退休金。
退休教師工資計算方法:
(一)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x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咨x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x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伍』 教師退休後還有工資嗎
法律分析:教師工資即將上調,作為退休教師已經不再享受在職教師的各項待遇,所以除了享受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外,已不再享受在職教師漲工資的待遇。
一、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
1、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
2、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用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謹伏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1、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三、在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1、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3、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祥棚攜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和蔽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