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政策工齡30年退休多少錢
按 工齡 , 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 退休金 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 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 1、2017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 退休 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 勞動合同 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 養老金 。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 征地 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3、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 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4、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 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 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㈡ 公務員三十年工齡退休的工資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百分比+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其中對於「百分比」的規定是:
1、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2、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3、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4、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5、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七條 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九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㈢ 公務員30年工齡退休工資待遇是怎樣的
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務員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公務員實行職務級工資制。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㈣ 公務員30年工齡退休金多少
法律分析:公務員退休之後,除了會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以外,還可以享受到政法待遇、地區津貼、物價和生活補貼、醫療補貼和住房待遇等等。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百分比+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其中對於「百分比」的規定是:1、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2、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3、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4、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5、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