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殊工種退休年齡
特殊工種退休年齡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的職工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標准或法規對它沒有正式的定義。
特殊工種一般包含的范圍有:
1、電工作業,含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礦山井下電鉗工等;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3、起重機械作業;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5、登高架設作業,包含2米以上登高設備及拆除、高層建築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7、壓力容器作業;製冷作業;
8、爆破作業,包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9、礦山通風作業,包含測風測塵工;
10、礦山排水作業;
11、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12、礦山提升運輸作業;
13、採掘(剝)作業;
14、礦山救護作業;
15、危險物品作業,包含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及運輸押運工等;
16、以及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 特殊工種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什麼
特殊工種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在男性年滿五十五周歲、女性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情況下,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特殊工種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等。⑶ 2021年特殊工種退休最新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2021年特殊工種退休最新規定為: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標准或法規對它沒有正式的定義。特殊工種,不同於特種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包括:
(一)電工作業;
(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五)登高架設作業;
(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七)壓力容器操作;
(八)製冷作業;
(九)爆破作業;
(十)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十一)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的其他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