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西藏地區事業單位工作多少年後可以退休
日前,西藏自治區下發通知,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和離崗休養做出明確規定。通知規定,在藏工作滿2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申請退休。
通知規定:公務員凡符合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工作年限滿30年的;在藏工作年限滿25年的其中條件之一都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此外還規定,凡在海拔4300米及以上地區工作的人員提前退休時,其退休年齡放寬5歲,工作年限也同時放寬5年。
關於退休後的待遇,通知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組織批准提前退休時,其應正常晉升的級別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固定工資等推算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幹部:男60周歲,女55周歲;工人:男60周歲,女50周歲),並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國家和自治區關於退休斗殲人員的相關待遇。
退休的工資,一般建議到人社局那裡咨詢,而且可以查到你是領到什麼級別的工資。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除了規定的特殊行業特殊工種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一律按現在法定的退休年齡退休
在西藏高原地區工作: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可以按照從事井下、高溫特殊工種的提前5年辦理退休。即從事該崗位9年以上、常年在海拔4500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區工作,可以按照從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種辦理提前5年退休。即從事該崗位8年以上。
可以的,參考《關於高原幹部內退補充條件》
工傷職工按法定退休年齡退休。
按原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法釋[1978]104號)文件曾經規定:」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但該規定已被《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廢止,現工傷職工按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但其中,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局帶支付傷殘津貼,直至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改發基本養老金。
八級傷殘是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享有退出勞動崗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條件,應當按法定退休年齡退休。
你如果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且屬於工人的,可以在50周歲辦理退休,如果是企業幹部或者靈活就業,是55周歲辦理退休。
我國社保法規定: 養老保險男性和女性同為繳納15年,醫療保險,男性繳納20年,女性繳納15年,事業單位在編男性員工到達60歲,女性達到55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空臘沖取退休金。
Ⅱ 西藏退休年齡是多少
西藏退休年齡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Ⅲ 西藏靈活就業退休年齡
西藏靈活就業退休年齡如下:
1、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五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緩團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
3、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4、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
5、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特殊工種的要求:
(1)在高溫,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種工作10年以上,經過勞動部門審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齡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經過審批可以在一定規定年齡辦理病退;
(3)某些特殊情況,政府為了安置職工,規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幾年退休;
(4)有些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經過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擾絕橘、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宏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Ⅳ 拉薩社保退休是多少歲
根據勞動和社雀攜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文件精神,「國家法運歲攜定的企業職工退休旁伏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Ⅳ 拉薩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大,已經在拉薩交滿了15年了,年齡明年45歲,能退休嗎
可以,需要辦理病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保,男性退休年齡就是60周歲,女性靈活就業人員法定退休年齡是55周歲。
但是也可以因病提前辦理退休。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以上兩種情況都可以提前辦理退休。
隨著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現在社保已經不允許補繳了。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為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需要提前申請續繳養老保險手續,就是說養老保險延續繳費至滿15年後才可以辦理退休,這樣退休人員年齡就不固定了,這就相當於延遲辦理退休了。
辦理退休時會遇到各種問題,比如說身份證年齡與人事檔案記載的年齡不符。辦理退休時,身份證已經到法定退休年齡滿60周歲,但是發現人事檔案記載的年齡只有55歲,對於這種情況按規定就是以人事檔案記載的年齡為准,所以還需要等5年才能辦理退休。
雖然2020年退休年齡標准已經確定,但是自己交社保退休年齡並不好判斷。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自己要判斷一下退休年齡,提前做好准備工作。
Ⅵ 西藏居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多少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女性退休年齡為55歲,男性退休年齡為60歲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Ⅶ 西藏對退休個人的男女年齡究竟是怎麼規定
?? 西藏工人退休政策規定,雀襲彎即:「凡我區國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人(包括1968年9月5日以前參加工作,同時統計在1972年年末職工人數之內的長期臨時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少數雖未達到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但困身體等原因難以堅持正常工作的,經組織批准,可以適當提前退休。」為此,我們提出如下意見:
一、根據國家原勞動人事部勞人護〔1985〕6號檔案第三條「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作業工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工人的規定辦理」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二)款「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的規定,我們意見:我區工人退休年齡條件正常應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
二、因病、因公致殘、特殊情況提前退休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企業兼並、破產、撤銷、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等提前退休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地方的工人,事業行政單位職工一般男60,女55。一般官當的越大退的越晚,縣級干到55歲差不多了,屆期(每屆5年)未滿一般不會退下來,市級60左右,省廳級65歲左右。中央還有干到八九十歲的。 有些行業比如有危險或者勞動強度大的,特殊行業可以提前5年退休,如鍋爐工就能男55,女50就能退,還有些單位是允許內退的,內退就是允許工齡滿30年(有些單位工齡20幾年)的老職工,辦理跟正式退休差不多,工資照領,不用上班,到正式退休年齡再辦理正式退休的一種方法。
1、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今後我國的退休年齡有可能要延遲。
一,法定退休年齡並不是由「法庭」規定的;
二,關於法定退休年齡,在我國的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具體如下: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檔案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堅決按照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職工退休、退職,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勞動權利的根本保證。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檔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釋出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禪肆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職工退休年紀規定答案: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頃悶法》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釋出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至少滿15年,到退休年齡可以申請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
至於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各地規定有所不同,得看你問哪裡的情況。
對於成功人士來說,他的身價就是他目前的收入加上他潛在的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