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退休不足5年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Ⅱ 職工接近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辦
一、職工接近 退休年齡 勞動 合同到期 怎麼辦 職工接近退休年齡按照習慣性的做法,要是旁宏接近 退休 職工合同到期的話,則此時所在單位會在剩餘的期限內與職工再次簽訂相應的 勞動合同 ,但合同期限不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而通常到職工退休年齡的時候,勞動合同就會被解除。 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辦理退休手續;如果不是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同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辦理退職手續。 二、如何續簽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 勞動關系 ,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合同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 法規 、規章的規定。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員工若患有 職業病 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 傷殘等級 ,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合同。 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簽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 終止勞動合同 手續,升虛形成 事實勞動關系 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 試用期 。吵啟燃 綜上所述,即使勞動者的年齡已經接近了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到期了還是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的,而且當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之後也可以直接退休,那時候勞動合同便自動解除了。所以職工不用在合同到期和臨近退休年齡之間慌張。
Ⅲ 職工在接近退休年齡時勞動合同到期該怎麼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2008年1月1日起,與勞動都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容如果該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
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