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靈活就業退休年齡
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符合銀此年齡要求,並且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攜帶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歷年繳費清單等證件資料,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休審批登記手續。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滿10年(含視同繳費),且靈活就業2年以上的女性參保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以選擇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手續。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敬畝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第二條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法律依據】: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第二項 (二)對職工出生時間的亮搏森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