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工資無故停發要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退休工資無故停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B. 哪些人停發退休工資
以下幾種人停發退休工資:
1、已經去世的人。我國規定退休人員去世後仍停止發放養老金,但一些家庭為了多領養老金有意隱瞞退休人員去世的事實,這是違法行為,現在每年都會對養老金進行認證工作,也是為了防止這一點,如果這一行為被發現,不僅是受到懲罰得到的養老金,還必須挽回
2、反復領取養老金的人。每個退休人員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我國也有不能重復加入的規定,許多人誤解的是,他們認為,如果自己退休前不僅加入職工養老保險,還加入居民養老保險,退休後就可以領取雙重養老金,這完全是錯誤的認識,任何人都不能領取養老金。
3、偽造證件騙取養老金的人。買養老保險,圖的就是養老金,但是,我國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是有條件的,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退休前養老保險繳納充足等。如果偽造證件騙取養老金,這是違法的,一旦被查實,將會承擔法律責任。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退休工資怎樣計算: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C. 2022年退休金停發政策
2022年退休金停發政策如下:
1、重復領取養老金的人,這是對一些喜歡佔便宜,投機取巧的人,比如說有些人,他們在自己的家鄉繳納了城市居民養老保險,又到另外一個城市打工,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他覺得等到退休的時候就可以領取兩份養老金。
2、退休人員已經去世,家屬仍然代替領取養老金,按照規定,如果享受養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員去世了,養老金將在當月正常發放,但是在去世的第二個月就必須停發養老金,家屬可以得到養老金賬戶的余額。
3、製造虛假信息的人,有一些人偽造年齡,身份信息,騙取國家的養老金,一經查處,將會停發養老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退休金
養老金,又名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養老金定義為: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