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到退休年齡,但是連續工齡不夠10年,怎麼辦
退休是需要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十五年,
連續工齡十年的政策早就廢止了。
㈡ 到退休年齡但工齡不夠咋辦
法律分析:可以交錢補齊工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法律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㈢ 已到退休年齡但工齡不足15年怎麼辦
可以補足15年辦理退休按月領取 基本養老金 。根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和人社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勞動者達到 法定退休年齡 ,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後參保的,可以延長繳費五年,延長繳費五年後達到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轉入新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或者城鎮居民 社會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 養老保險待遇 。經職工書面申請,可以終止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 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 戶籍所在地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