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提前退休和正常退休工資差別
公務員提前退休的條件如下:
1、公務員在國家機關工作的第一年到提出退休的那一年止,公務員一共在機關至少工作了三十年整;
2、男性公務員一般在五十五歲以上,女性公務員一般在五十歲以上,並且在機關工作至少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
3、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由於其崗位特殊的工作條件,為保護其健康,國家允許其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對有哪些情形的公務員不得辭退
1、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2. 公務員提前退休政策及工資
法律分析:我國的公務員退休制度既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而提前退休,則是公務員達到一般退休年齡以前,符合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時,可以自願申請退出工作崗位,並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