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徽事業單位退休漲工資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掛鉤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Ⅱ 請問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是怎樣計算的
2016-2017年合肥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計算方式及漲工資細則
合肥市退休員工養老金計算方法?
答:退休金由兩部分組成: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基本養老金又由社會性養老金和繳費性養老金組成。
社會性養老金以本省月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單位和職工繳費年限分段計發: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辦理退(離)休手續時全省上年度月職工平均工資的25%計發;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照辦理退(離)休手續全省上年度月職工平均工資的20%計發;滿10年不滿15年,按照辦理退(離)休手續時全省上年度月職工平均工資的15%計發。
繳費性養老金以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繳費每滿1年,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用職工每年的繳費工資,除以本省當年社會平均工資,即為當年指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將平均指數乘以職工退休時上年度全省社會月平均工資,即為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6:怎麼拿回屬於自己的養老金
2016延遲退休年齡規定最新消息,2015延遲退休年齡規定最新消息。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應該從1997年7月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算起。但國內外的種種經驗、跡象顯示,社會保險制度似乎都是不可持續的。這既有中國特殊的原因:當年轉制的歷史包袱、養老雙軌制,也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內生性的缺陷所致。
怎麼拿回屬於自己的養老金
2015年另一個重大的社保改革是「養老並軌」。
國務院1月份出台《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3700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要開始繳納養老金了。在以前「雙軌制」時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僅不交養老金,而且退休金要比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高很多。社科院曾發布調查報告稱,在被調查者中75.4%的職工養老金不高於2000元,而92.3%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卻都高於4000元。
而且即便養老並軌了,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工資本就來自於稅收,這只是造就一鍋更大的大鍋飯。養老金每做大一點,就為未來改革多增添一些難度。而普通職員呢?假設其月薪一萬,連續交滿30年養老金,那麼總額是:10000X28%X30X12=100萬,個人繳納部分是29萬。等退休了每個月可以領3100元(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無法保障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那麼他需要花27年才能拿回本金。那麼,你至少要活到87歲。也就是說,你活不到87歲就賠了。
這還是到時候社會保險制度還能維持運轉的結果。
此外養老保險還有壓低生育率的後果。養老保險會削弱年輕人的生育願望,將來有其他人家的孩子來給我養老,自己又何必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地養育孩子呢?既然目前的社保制度有這么多問題,那麼怎麼才能拿到屬於自己的養老金呢?首先要明白,企業和員工的工資不是企業單方面決定的。取消社保,企業把繳費的社保支出轉化成職工的工資。自己的養老自己負責,那就要求人們多多儲蓄以備將來。
如果不能取消社保,那就落實個人賬號,自己賬號的養老金隨自己支配。
養老保險制度有如下基本特徵
(1)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部分城鎮、集體企業或職工中的固定工,小集體企業、私營、三資企業職工及個體戶業主都沒有納入保障范圍。
(2)養老基金來源渠道分兩個部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金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企業職工的養老費用來源於企業生產性收益,並在企業營業外列支。其實質都是來自國家預算。
(3)現收現付的籌資模式,實行代際之間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工作的人供養已退休人員。基金的籌資保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留積累,易於管理。
(4)以單位為「單位」封閉運行。每個單位只對本單位的退休者負責,表現出顯著的單位化特徵。
(5)管理制度分立的非統一的制度安排。國家機關與企業職工兩個系統並行、分割管理,分割實施。離休、退休制度並行。
相關資訊:
人社部14日公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根據綱要,未來,你的生活將發生以下變化:
出台延遲退休年齡方案
【政策】綱要提出,制定出台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
【解讀】今年以來,官方已多次提到要出台延遲退休方案。備受關注的延遲退休將堅持三個原則,一是小步慢走、逐步到位,二是區分對待,分步實施,三是事先預告,做好公示。按照工作計劃,今年將拿出延遲退休方案,但還需要履行有關程序,然後向社會公布。
適當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
【政策】綱要提出,逐步建立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
【解讀】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月人均達到2270元。2016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提高6.5%左右。
完善最低工資、工資指導線制度
【政策】綱要提出,健全科學的企業工資水平決定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增長機制,建立最低工資評估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
【解讀】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關系著企業職工的工資調整。在最低工資標准方面,保持一定的競爭優勢,在工資的政策、工資引導上,應該是適度放緩工資調整的頻率、提高的幅度。今年上半年6個地區提高了最低工資標准,增幅平均是11%,提高速度明顯在放緩,幅度也有所下降。
公務員基本工資將定期調整
【政策】綱要提出,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正常調整機制,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收入的比重。探索建立工資調查比較制度,形成科學的公務員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
【解讀】去年隨著養老金並軌的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也同時進行了調整。截至2015年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全面完成。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
生育和醫療保險將合並實施
【政策】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綱要對此作了進一步解釋:完善生育保險政策,實行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登記、繳費、管理、經辦、信息系統統一。
【解讀】今年以來,官方曾多次提出實施這一政策。兩個險種合並實施意味著什麼?兩個險種合並實施,是「五險一金」進行精簡歸並的舉措之一。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於生育保險中的生育醫療費用發生在醫院,這一部分跟醫療保險運營是相似的,因此可以合並經辦,有利於節省管理經費和成本,使得醫療保險管理更加充分。
加快醫保異地就醫結算
【政策】綱要提出,加快推進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結算,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並逐步擴大到符合轉診條件的異地就醫人員住院費用。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穩定在75%左右。
【解讀】在今年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指出,跨省異地就醫的問題涉及的參保人員雖然只佔10%,但也是大家反映最強烈、同時也是解決難度最大的問題。具體來說,就是在2016年要實現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的直接結算,到2017年能夠基本實現符合轉診條件的參保人員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的直接結算。
Ⅲ 2016年退休人員工資漲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自2016年元月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比例為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規定,僅供參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 政 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6年9月6日
Ⅳ 合肥退休職工死亡前的漲工資補發嗎我公公是今年7月日號去世的,我想
合肥退休職工在2016年7月去世的,參加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補發到死亡當月7月止,並重新按照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數額計算生活困難補助費(撫恤金)。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皖人社發〔2016〕29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皖有關機關事業單位:
為貫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皖人社發﹝2016﹞29號)精神,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調整對象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對象為退休前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3.機關事業單位中2015年12月31日前已達到退休年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應當辦理但未辦理退休手續人員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4.企業退休人員中按原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政策執行。
5.事轉企單位轉企前退休人員、國有企業辦中小學和國有企業辦醫院退休人員分別依據有關政策規定,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或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政策執行。
二、關於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
6.企業退休人員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為基本養老金,不包括由社保經辦機構代發的各種補貼或補助。
7.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為本人基本退休費、退休人員補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之和。其中基本退休費包括教護基本工資提高10%後打折的部分、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的部分、納入退休費計發基數打折後的警銜津貼和海關津貼、退休後歷次增加的基本退休費。
8.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在按皖政〔2015〕120號文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算前,暫按「預發」的退休待遇確定(待遇項目與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相同);待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時,再按照本人納入基金支付的待遇重新核定。
三、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時涉及的年齡認定標准
9.對出生年月的認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以組織審批其退休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四、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資金來源
10.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仍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待納入基金發放時再按規定結算。
2016年8月24日
Ⅳ 合肥市今年退休人員增加多少養老金
安徽省人力資源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皖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部分。
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 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90元、140元、180元。2016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所需資金仍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中央駐皖機關事業單位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平穩進行;要嚴格按照省統一規定,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7月底前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2017年7月12日
Ⅵ 合肥地區對企業退休老人工資能考慮過嗎
暫時沒有考慮。
合肥地區對企業退休老人工資暫時沒有消息透露出要考慮工資的消息。但是2016年至2020年,連續5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20年是企業退休人員連續第16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全市2016年調整前人均養老金1947.25元/月,2020年調整後人均養老金2609.1元/月,人均增資661.85元/月。
目前合肥市基本完成了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由原來的19%和20%統一降至16%,該項工作已於2019年5月1日起順利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算年度調整為自然年度。我省2019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455.24元/月,以此核定2020年度全省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標准3017.01元。徵收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部入省級國庫。
Ⅶ 合肥市2016年退休金增加說是4月底發放為什麼還不發放。是不是政府又在放屁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Ⅷ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1、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3、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4、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Ⅸ 2016年退休職工漲工資怎麼算,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
來2016年退休人員按自6.5%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從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各地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請耐心等待。
財政部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2016年財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