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工資還要扣社保嗎
退休員工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因為退休員工被返聘的,和單位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沒有勞動關系,單位自然沒有義務為該員工繳納社保的費用,所以退休的員工是不用繳納的,因為僅有的是勞務關系。❷ 聘用退休人員也要交社保嗎
法此鍵律分析: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系,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退休返聘是否構成勞動關系要區分為一般與特殊兩類情形1、一般情形是,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員,根據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此類人員再就業的,不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與招用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而構成勞務關系,雙方可簽訂勞務合同;退休返聘人員無法再參加養老保險,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8%的個人繳存部分.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陵坦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部分是根據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繳納,也就是"工資總額"中企業繳納部分還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職工工資.2、特殊情況是,對於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但用人單位未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仍繼續用工,且未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上海地區的司法實踐是按勞動關系處理.《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尺扒桐".
法律依據: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❸ 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還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嗎
不需要。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公司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屬於勞務合同。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
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每個地區繳納社保的標准不同因此各地的公司社保繳納標准也不同。以湖南長沙公司社保繳納標准為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繳費比例為0.3%;
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56%,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不繳納;
其中職工本人月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個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按300%核定個人繳費基數。當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大於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時,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❹ 公司聘用的退休人員,發放的工資可以作為交社保的依據嗎
國家規定退休人員不再交社保,所以你所說的公司聘用的退休人員發放的工資是不是可以作為交社保的依據,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❺ 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是否繳納社保退休人員薪酬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作為一家公司負責薪酬管理的HR,我想提醒大家兩點:一是退休員工的工資可以免交社保。 建議購買工傷保險或僱主保險和意外保險。 二是離退休人員工資不計入工資總額。 要麼採用勞務派遣方式支付勞務費; 或者按照勞動報酬所得計稅,支付勞動報酬,計入勞動成本。 下面結合問題具體分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寫在最後:
1、因勞務轉業的,已經享受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待遇,無法再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公司無法繼續為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
2、企業對離退休人員的再就業,可按勞動關系處理。 企業可以選擇為退休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或者為退休人員購買僱主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退休人員的工作和生活安全。
3、離退休職工工資不計入工資總額,人工成本或勞動報酬計入人工成本。
❻ 退休人員返聘可以享受社保補貼嗎
社保本來應該是公司代扣的,計算在薪酬內。退休後返聘應該要重新簽訂勞務合同。沒有簽那麼應該按之前的合同支付薪水。另外社保不是補貼,是強制性的要求。你公司的意思是這個錢是包括在薪酬內,要你退,看你之前的勞動合同里是否寫明了。沒有寫的話就沒有退錢的依據了。
❼ 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還需交社保嗎
退休返聘人員如果與單位還存在著勞動關系,且社保未繳滿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的,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已經繳滿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的,則不需要再繳納。
退休人員返聘公司需要交社保嗎
各地並未明確強制規定受聘單位必須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其中南京、廈門、北京等地已明確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辦發〔2005〕9號文件,規定了離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可參照執行。
關於是否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問題
社會保險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故針對此二者進行分析,
(1)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及《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如:《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29條規定:「家庭(個人)僱傭的人員、到單位實習期間的在校生、離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員不屬於工傷保險調整范圍。」
《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第19條第(三)項則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屬於工傷待遇的排除范圍,其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21條規定:「工傷認定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超過1年提明轎出申請的;(二)受傷害人員是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三)屬於《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
不過也有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並吵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作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9號文件)第4條中也規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有條件的聘用單位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可為聘請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購買聘期內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從上述中可見,各地並未明確強制規定受聘單位必須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其中南京、廈門、北京等地已明確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辦發〔2005〕9號文件,規定了離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可參照執行。
(2)關於養老保險方面:
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繳納養老保險。因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44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由此觀之,立法者認為:因退休而終止的勞動合同意味著勞動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的終止,否則無需強行終止期限未屆滿的勞動合同,但其前提是勞動者退休時能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部《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中也明確:「離退休人員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絕槐侍遇,被再次聘用時,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❽ 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要交個稅嗎有社保嗎
在日常工作中,深梁州空網發腔櫻現,有不少人達到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留在原單位工作。但退休返聘人員和正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有一些差異,最近就有粉絲來問,退休返聘人員為什麼不能簽勞動合同?還對工資的發放、社保的繳納等問題產生了疑惑。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解決一下這些問題。
一、退休返聘人員的合同
退休返聘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勞動合同終止。這是勞動法規定的,這一點上不存在爭議。也正因如此,一般情況下,退休返聘人員應當與企業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不過實踐中發現,有些用人單位存在這樣的現象:部分員工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用人未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未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仍繼續用工,按勞動關系處理。
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因地區而異,建議以當地勞動局的說法為准。
另外,大家可以看看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二、退休返聘人員的個稅
既然退休返聘人員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那麼下一個問題就來了:給退休返聘人員發的工資,應該如何繳納個稅呢?
退休返聘人員取得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上述補貼不包括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取得再任職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註:放給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相關扣除標准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三、退休返聘人員的社保
根據前文所述,企業與退休返聘人員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因此,企業不需要給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沒有繳滿法定年限,返聘人員要自己繳納至法定年限。
再多說兩句,假如本單位存在滿足退休條件,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單位的社保經辦人要及時辦理社保減員。
另外,橡圓蔽如果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養老或醫保繳費年限不足,需要延長繳費的員工,社保經辦人除了要辦理社保減員外,還要提醒員工以以個人名義,向當地社保管理部門申請繼續參保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或職工醫療保險,以免影響享受養老保險或者醫保保險。
此外,還有很多會計朋友會關注退休返聘人員的病假、年假等工資問題。
關於病假期間的工資發放標准,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後,在勞務合同上明確,並按照合同約定標准來執行。
退休返聘人員無法享受法定帶薪年休假,因此,單位可以與退休返聘人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相關帶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