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沒買社保上斑時間突發疾病住院公司應承擔多少責任
第一,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第二,既然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是不可能再給買保險的
第三,上班時間突發疾病住院,如果突發的疾病與所從事的工作有直接關系的話,就應該是按照勞動合同法或者是勞動協議相關的規定執行
第四,如果他已經退休了,就只能按照退休職工醫保辦法處理。
第五,如果此人沒有退休醫療保險待遇的話,就應該是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協議規定處理。
第六,在既無退休待遇,又無簽定勞動合同或者協議的情況下,就只能和公司協商解決的,公司不管,在有充足的勞動事實證據和突發疾病住院的證據時,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處理
Ⅱ 無軍籍職工到退休年齡未移交地方生病住院怎麼辦
這個生病住院是沒有關系的,只要你繳納了醫療保險,在哪裡都可以就醫。即使你沒有移交地方。你也可以在原來的醫保中心辦理一個備案手續。然後到你想去就醫的醫院。住院就行了。這種情況下就可以享受住院報銷待遇。
Ⅲ 我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還沒停,現在生病了,需要住院治療,產生的費用還可以報銷嗎
那當然可以啦。
只要你的醫保連續繳納夠六個月,就可以享受住院報銷。這跟退休和在職沒有關系。
Ⅳ 員工退休還有幾天住院了,有沒有工資和病假
法律分析:如若員工自己也同意,可向社保局申辦該職工的病退。如若員工自己不同意,則勞動合同在其到達退休年齡時也自動終止。在病退或者勞動合同終止氏兄悄之前仍屬於醫療期內。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塵仔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殲渣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Ⅳ 快到退休年齡剩下十幾天突然生病怎麼辦
沒有問題。就診,領病假單,單位請假。如期辦理退休手續。
Ⅵ 不到退休年齡生病了,可以申請退休嗎
不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病退。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薯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根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六條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滾粗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大手鎮,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Ⅶ 退休人員生病住院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