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冒領退休金如何處罰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隱瞞不報,其親屬或他人冒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冒領者退還冒領養老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處罰,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拒不退還冒領金額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養老金和退休金的區別在於:概念不同,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領取方式為: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將賬戶提供給社保機構,社保部門按照規定每月支付養老金到您指定的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 冒領保險金是什麼罪
冒領退休金昌手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耐褲嫌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該條款明確「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數額較大將以詐騙罪論處。
如果碰到了冒領退休金的情況,應該及時前往社保經辦純如機構辦理社保待遇的停發手續。避免因冒領社保待遇而觸犯國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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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泰安市2017年離休幹部撫恤金發放規定
一、喪葬費待遇標准
參加自治區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人員去世後喪葬費按照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個月計發,每年7月1日進行調整。
二、撫恤金待遇標准
(一)退休(退職)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按其去世時本人的月養老金標准,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二)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在職參保人員,一次性撫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的平均繳費工資基數為標准,按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支付1個月,最多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三)退休人員失蹤後按規定被停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一次性撫恤金待遇的計發時點按停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當月確定。
三、撫恤金計發的其他相關規定
(一)企業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工人每月領取到的養老金中,津貼部分不做為計發撫恤金的基數。
(二)企業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工人去世時的基本養老金,如果低於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可以按照就高的原則,以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撫恤金計發基數。
喪葬費、撫恤金領取手續
參保人員去世後,由所在單位經辦人攜帶以下材料到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養老、失業保險待遇支付科辦理領取手續。
(1)《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身份證或銷戶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在職參保人有視同年限的,攜帶《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表》。如單位破產或無單位的,可以由法定繼承人填寫《一次性待遇社會化發放申請表》申請將喪葬費、撫恤金發放至去世人員生前領取養老金或繳納養老保險的銀行帳號中。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注意事項
(1)去世人員有欠繳或多繳社會保險費的,需先到繳費所屬的各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辦理補(退)費業務;享受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需先辦理終止手續。
(2)申請將喪葬費、撫恤金發放至繼承人銀行賬戶的,須由繼承人辦理繼承權公證手續,並填寫《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和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代繳代付)申報表》申報銀行帳號。
虛報冒領應承擔法律責任
退休人員去世後其所在單位和家屬以冒領養老金為目的採取瞞報或不報死亡情況,造成養老金繼續發放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八條的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 冒領養老退休金多少才可立案
冒領退休金,屬於咋騙行為,嚴重屬於犯罪,可以追究刑責。1、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詐騙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採用詐騙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准,才構成詐騙罪,予以立案追究。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因此,只要達到2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刑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5. 養老金要嚴查,剔除違規領取行為,舉報騙保最高可獎10萬元嗎
養老保險金又稱退休養老金、退休金,是一種最重要的社會發展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在職工年邁或喪勞後,依據他們對於社會發展所作出的奉獻與所具有的享有社會養老保險資質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付款保險的工資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求,適用於確保員工退休後的最低生活保障必須,養老保險金秉著我國、團體、本人一同累積原則累積、運行,當我們意氣風發時,所創造價值的一部分被投向養老金計劃,以確保老有所依。
第三,偽造提早領取養老保險的年紀,現階段,中國養老保險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士60歲,女士50歲,女士黨員幹部55歲;交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男女退休年齡均是60歲,因為個人社保收益時間長,好多人出軌、出軌,為了能提早享有養老服務金福利,她們偽造身份信息內容「衰老」。
第四,多種養老保險金跨系統軟體反復領到就是指與此同時領到職工養老金和城鄉居民養老金,在這樣的情況下必須停止和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聯系的,理應退回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險養老退休金,不退還的,能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醫保賬戶余額或城區養老保險養老退休金中扣。
6. 更改身份證和年齡,提前好幾年領退休金,是違法犯罪嗎怎麼處罰
身份證和年齡是無法更改的,偽造的假身份證一查就會知道是假的,身份證上出生年月和個人身份信息都是存入戶籍派出所戶口檔案中的,辦退休時社保部門用你假身份證一查就知道真假了,退休辦不成,拘留倒有份了
7. 領兩份退休金清退辦法
法律分析:退休後出現了重復領取養老金的情況,不要慌,梳理的以下四點辦法,及時與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即可。1、選擇保留一份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2、清退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3、清退關系的養老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4、冒領的基本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8. 冒領退休金如何處罰
冒領退休金的處罰: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隱瞞不報,其親屬或他人冒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神耐答辦機構責令冒領者退還冒領養老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處罰,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對拒不退還冒領金額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領取方式: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進行勞動畝芹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游慧記卡,將賬戶提供給社保機構,社保部門按照規定每月支付養老金到您指定的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9. 老人去世了戶口沒有注銷,一直領著退休金違法嗎
人死之後戶口不注銷領退休金當然是不可以的,這是屬於冒領同樣也是會承擔法律的責任;同樣一般活著的人在領退休金的時候都需要每年進行認證,如果沒有進行合法的認證都不能得到國家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