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
退休年齡正國級70歲:大概是75周歲左右,要根據一屆中央、人大、國務院、政協的任期需要由黨中央決定。國家級正職有國家主席,總理、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軍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副國級70歲:國家級副職有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書記、副主席、副總理、國務委員、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政法委書記、最高法院長、最高檢檢察長。正省部級65歲:省部級黨政正職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省委、自治區委、市委書記職務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應當到年滿67歲、或68歲離開實權部門。2. 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
【法律分析】:省部級正職一般不超過65周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3. 部級幹部是多少歲退休的
副部級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退休。4. 省部級退休年齡
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部長,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書記、省政府省長、副省長,以及省、市、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幹部的,正職一般不超過65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歲。擔任司局長一級的幹部,一般不超過60歲。省部級官員多少歲退休,按慣例,副省級官員退休年齡為60歲,而正省級官員可至65歲。省部級的黨政機關幹部的退休時間是65歲,但是如果任期未滿,則可以延長三年,至68歲左右;省部級的副職幹部退休年齡一般是在60歲,然後的工作可能會退居二線。省部級的黨政機關幹部的退休時間是65歲,但是如果任期未滿,則可以延長三年,至68歲左右;省部級的副職幹部退休年齡一般是在60歲,國家並沒有關於國家領導幹部退休年齡的具體規定,一般國家級的幹部,在七十五周歲,省部級正職一般在六十五周歲左右,如果任期未滿,可以延遲到六十八歲,其他人員,都是六十周歲退休,對於高級專家和特殊人才,可以延遲到男六十五周歲,女六十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5. 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
一、正部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1、正省部級幹部的退休年齡為65歲。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退休。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焊工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正常來說電焊工的退休年限是55歲。
1、電焊工是特殊工,特殊工種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種。如:焊工、電工、鍋爐工、駕駛員、起重工等。
2、特殊工退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點要求:
(1)工種必須按原勞動部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目錄執行,不同行業之間的特殊工種不能互相比照;
(2)必須是在原國有、集體企業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計滿8年的;
(3)職工檔案內對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情況有原始記錄;
(4)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6. 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
【法律分析】:正國級70歲:大概是75周歲左右。副國級70歲。正省部級65歲:省部級黨政正職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省委、自治區委、市委書記職務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應當到年滿67歲、或68歲離開實權部門。副省部級60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但60歲以後要安排在人大、政協等「二線」。副省部級滿60歲離開實權部門,或退休,或轉為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任閑職、擔任全國政協委員、常委、專門委員會主任,或轉為「二政府」的政府協會、社團組織任職,或轉到大學擔任兼職教授,作為退休前的過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7. 省部級多少歲退休
1、國家級領導在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退休年齡沒有相關規定,大概是75周歲左右,要根據一屆中央、人大、國務院、政協的任期需要由黨中央決定;
2、部級官員退休年齡的依據主要有上世紀80年代及90年代初黨中央和中組部的兩個相關文件;省部級黨政正職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部長,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書記、省政府省長、副省長,以及省、市、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幹部的,正職一般不超過65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歲。擔任司局長一級的幹部,一般不超過60歲。
按慣例,副省級官員退休年齡為60歲,而正省級官員可至65歲。2006年省級黨委換屆時就明確了提名的年齡上限:黨政一把手63歲,紀委書記61歲,其他常委58歲,即所謂「318紅線」。而在省級黨委班子里,明確要求50歲以下的要有3名,45歲左右的要有1名,以使得在配備上呈現「456」的三級梯次格局,即「40歲出頭(1960年代出生)、50歲開外(1950年代出生)、60歲左右(1940年代出生)」的年齡梯次,形成老、中、青三代搭配的班子格局。
拓展資料:-正國級70歲:大概是75周歲左右,要根據一屆中央、人大、國務院、政協的任期需要由黨中央決定。國家級正職有國家主席、副主席,總理、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軍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二條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8. 部級領導退休年齡是多少
部級領導退休年齡規定:
1、國家級領導在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退休年齡沒有相關規定,大概是75周歲左右,要根據一屆中央、人大、國務院、政協的任期需要由黨中央決定;
2、部級官員退休年齡的依據主要有上世紀80年代及90年代初黨中央和中組部的兩個相關文件;省部級黨政正職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但60歲以後要安排在人大、政協等「二線」。
3、另外,如果上級黨委組織部門認為某一幹部需要推遲退休的,經批准可以留任、延期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