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
國家首先設立了十年過渡期,為的是實現退休待遇老辦法和新辦法的平穩過渡。過渡期是從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
過渡期內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包括中人和新人),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新辦法和老辦法退休待遇分別計算養老待遇。
計算結果以後,進行新辦法和老辦法退休待遇的比較。如果老辦法退休待遇高,則按照老辦法發放退休待遇;如果新辦法退休待遇高,則在發放老辦法退休待遇基礎上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具體比例是根據退休年度確定的。如果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發放比例是10%。2016年退休,發放比例是20%。以後每晚一年退休,發放比例增加10%。到2021年是70%,2024年1月至9月是發放100%。
過渡期結束以後,停止老辦法退休待遇兜底政策,完全按照新辦法待遇發放退休待遇。
注意退休年度,並不是說2021年退休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比例的70%,到了2022年就會增加為百分之80%。實際上退休以後,每年養老金都會按照國家統一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調整,不會再進行變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