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關農行退休幹部與員工工資區別
沒有區別,當然建立的是幹部有退休工資,方式和老百姓的社會保障差不多,不過他們是自己的一個保險制度,交的很多,老的也得到很多,比一般的養老保險高很多。
建立幹部,女性55歲退休,企業的銀行想要支付社會保障,其養老金計算和繳費指數和繳費固定數量的年關心和退休的時候,每年上升的地方甚至社會關心的是工資。每個地方都有一個當地的社會保障局,退休員工的信息由社會保障局轉移,由社會保障局管理,通過銀行支付和注冊
想要支付社會保障的養老金計算沒有分的幹部和工人,工資是高繳費指數年金將高,社會保障的最高繳費指數是3(按工資的3倍捕捉社會保障),退休養老金應該低5年前但少支付社保5年,5年的養老金。
(1)農行臨櫃女員工退休年齡是多少歲擴展閱讀:
幹部工資高於員工工資的原因:
一般企業單位的幹部的工資相對較高,5種保險,交一個黃金是高工人,尤其是高層領導,繳費基數是當地的3倍工資,和普通工人是當地的1倍工資不錯,個人工資指數3和1,差異並沒有來。
但是公式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幹部和工人的地位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提高。但身份的差異也會造成工資的差異,工資的差異又會造成繳費基數的差異,繳費基數高,退休待遇高。
國家規定,原國有企業固定職工身份,不用繳納繳費檢查費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內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解決。其實一些企業的幹部身份治理人員,大多是30或40歲的老人,因此退休待遇會高一些。
事實上,隨著國家繼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高普通勞動者勞動報酬水平,規范企業繳納社會保障的行為,退休養老金的差距將逐步縮小。
網路-離休幹部
B. 農行有內退政策嗎
有的
內退全稱應叫「內部退養」或者「內退內養」或者「離崗退養」,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企業職工內退必須同時達到以下幾個法律要件方可辦理,缺一不可
1、企業富餘職工
(所謂富餘職工是指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不能正常生產,而無法安置工作崗位的這部分職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
(國務院1993年第111號令規定法定的內退條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法定內退條件即男55歲、女50歲))
3、職工本人自願
4、企業領導同意
5、勞動部門備案
在內退程序上,除了當事人雙方的認可和協商一致,辦理大面積內退期間,應當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應當在工會的監督下進行。
解讀:國家出台內退政策的目的是,達到內退條件的職工因大部分存在年老、體弱、多病的情況,考慮到這部分這部分職工的具體情況,結合到企業減員增效發展生產的目的,針對有富餘人員情況的企業,經職工本人自願,可以辦理內退。因此國家出台了有關企業職工內退的政策規定,並強調嚴禁企業超出國務院規定辦理內退的行為。
在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中,任何涉及員工安置、分流富餘人員等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都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國有企業的改制前提是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職工內退達5年後應該辦理正式退休結束企業內退狀態,
距法定退休5年以內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職工,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實行內部退養辦法。內退期間由企業逐月為其發放生活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生活費標准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內退人員協商確定,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下崗職工第一年的生活費標准,即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
在企業改制時,內退人員也可一次性領取生活費,企業為其一次性預繳應繳社會保險費,解除勞動關系。對改為非國有企業的,經改制前後企業協商一致,可將內退人員所需資金一次性劃撥給改制後企業,由改制後企業按月為其發生活費,繳納社會保險費。
C. 農行退休待遇
法律分析:農行退休後不止有退休工資還有自己的一個保險系統,交的非常多,老了領的也很多,比普通養老保險高很多。
1.內退,在此期間領取基本工資和一定的績效工資(與正常上班相比績效少了很多)。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女55)方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各行內退年齡、工資不一樣,大都是50歲以上才能辦理內退;
2.每個地方都有當地的社保局,退休員工的資料會被轉移到那裡,由社保局統一管理、發放工資,再經由銀行代理登記帳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銀行職工到底算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退休年齡應該是多大
對於絕大多數的銀行職工來說,他們都是屬於工人身份,因為我國的銀行絕大多數在改制之後已經是屬於股份制銀行,也就所謂的企業。雖然他們都是屬於國有資產,但是在經營上是屬於企業的經營模式,所以在這里邊上班的人都是屬於工人。當然因為有國企的背景,里邊的一些管理崗位的確是屬於幹部。
所以銀行的員工在辦理退休的時候,都是工人的身份退休的。而在我國的勞動法關於退休意見第75條規定當中就明確只除了這一點。那就是在管理和技術崗位上的人將會按照幹部的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在其他崗位上的人將會按照工人的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如果按照新規定來執行的話,絕大多數銀行的工作人員都是屬於技術崗位,應該按照幹部的身份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