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級勞模退休後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退休勞動模範(先進)的榮譽津貼:
(一)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
(二)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
(三)1955年至1965年市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60元。多次獲得榮譽稱號的,按其中最高一檔標准計發,不重復享受榮譽津貼。
(四)1956年至1964年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00元。
(五)市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1990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20元。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⑵ 市勞模退休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
一、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市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1990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20元。
二、從1995年12月20日起,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廣州市勞動模範"稱號的先進個人,屬機關、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報市政府人事部門審批,可列入本單位提前晉級或越級晉升的范圍晉升職務工資;屬企業單位的,其所在單位有晉級指標時,要優先給予升級;並頒發一定獎金。獲得"市勞模"稱號的先進個人,按有關規定參加省、市工會組織的療養、休養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應予照發,其活動所需的各項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經費列支渠道由所在單位解決。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衍生問題:
怎麼算自己養老金退休拿多少?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⑶ 地市級勞模退休提高退休金嗎
不會。市級勞模沒有特殊待遇,只有獲得省一級或者部一級,鋒兆罩或者國家級別的,才可以在退休給予提高待遇。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市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1990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20元。
為已經離退休並保持榮譽稱號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設立榮譽津貼.
1、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00元.
2、北京市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含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下同)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
3、由於一九八○年以前離退休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工資水平偏低,因此對五、六十年代獲得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在此基礎上每月再增加20元;對七十年代獲得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在此基礎上每月再增加10元.
4、榮譽津貼由離退休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本人所在單位支付.
5、榮譽津貼標准視情況適時做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六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 勞動模範稱號, 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銀鬧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猜團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⑷ 市級勞模退休後享受什麼待遇
受表彰的省部級勞模,應享受的待遇包括4項:即發給1萬元獎金;在職時可獎勵晉升一個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工資;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退休費比例可提高5—10%;退休後每月享受80元榮譽津貼。市級勞模沒有特殊待遇,只有獲得省一級或者部一級,或者國家級別的,才可以在退休給予提高待遇。退休勞動模範(先進)的榮譽津貼:(一)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
(二)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
(三)1955年至1965年市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60元。多次獲得榮譽稱號的,按其中最高一檔標准計發,不重復享受榮譽津貼。
(四)1956年至1964年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00元。
市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1990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20元。
法律依據:《關於修訂獲得勞動模範稱號的幹部、工人提高退休標準的通知》 第二條 獲得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各部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幹部、工人;部隊軍級以上單位(不包括中央軍委)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轉業、復員軍人,一般地可以酌情提高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⑸ 受市政府表彰的先進個人,退休時工資有優惠嗎
受市政府表彰的先進個人,沒有相關規定退休時工資有優待政策,所以退休時會按照正常的標准發放退休工資。
⑹ 市級勞模退休應享受的待遇
法律分析:退休勞動模範(先進)的榮譽津貼:
1.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
2.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
3.1955年至1965年市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60元。多次獲得榮譽稱號的...
4.1956年至1964年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00元。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