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判刑出獄後有養老金嗎
被判刑的人,出獄以後,是否可領取養老金?
1.在服刑期間,不能繼續享受養老金。
2.出獄以後,恢復政治權利,還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按服刑前的標准發放,以後按規定正常調整。
一、被判刑的人,出獄以後,領取養老金。
(一)判刑前,已經退休享受養老金的人員
1.在服刑期間,不能繼續享受養老金。
2.出獄以後,恢復政治權利,還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按服刑前的標准發放,以後按規定正常調整。
(二)辯銀判刑期間,達到享受退休條件的人員
1.服刑期間達到享受退休條件的,不可以申請辦理退休。
2.待服刑期滿,出獄以後,可以按規定辦理退休。
(三)出獄以後,達到享受退休條件
出獄以後,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二、服刑搭灶吵人員是否可以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1.職工在服刑期間,不得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2.服刑前已形成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並繼續按記帳利率計息;
3.服刑期間,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個人帳戶儲存額按銀行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三、有個親戚,在信用社上班。被判刑了,已交18年了,出獄後狀況:
1.如果判刑前,已經退休了:服刑期間,不可以領養老金;出獄以後,還可以領養老金。
2.如果判刑期間達到享受退休的條件:服刑期間,不可以辦理退休。只能在出獄以後,辦理退休,然後領取養老金。
3.如果服刑期滿,出獄以後,達到享受退休的條件,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四、寫在最後:
1. 對於刑滿出獄人員,服刑前原單位和個人的工齡和實際繳費年限依然有效,與出獄後重新參加工作(在企業繳納養老保險)的工齡,或者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可以合並計算。
2. 未繳費的工作年限,或者服刑期間的年限,均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3. 對於出獄人員,只要符合辦理退休的年齡條件和繳費年限條件,即可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
法律依據
《關於退知侍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度題的復函》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知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內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❷ 坐牢出來還有退休金嗎
坐牢出來還有退休金。
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退休後退休金一個月能領2000到8000不等。退休領取,有這樣計算養老金公式:社平工資*20% 個人帳戶*1/120之和,顯然跟社平和個人交納金額有直接關系。針對交納時間段和檔次,每個地區的具體條例不同,一般為當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法律依據: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❸ 監獄出來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
第一,國家公職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如果入獄前屬於國家公職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的規定,凡是屬於國家公職人員,只要是因為故意犯罪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含拘役、管制等,一般都要開除給予開除處分;過失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也要給信茄予開除處分。受到開除處分的公務人員,刑滿出獄後由於已經被用人單位開除,和原單位已經沒有任何關系,原來所有的工作工齡不再計算,不再視為同繳費年限。沒有辦法再到原單位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
第二,繳納養老保險的國家公職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的情況。
2014年10月之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發(2015)2號文件精神,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有養老保險實際年限的公務人員,在判處有期徒刑期間也要被開除公職,開除公職以後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但本人的實際繳費年限要累計計算。出獄以後,如果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國家的規定最低15年,可以辦理退休;如果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的最低15年的,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以後辦理退休;不願意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一次性支取,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封存。
第三,公職人員退休後受到刑事處罰,出獄以後的養老金待遇。
已經退休的公務員或是國家公職人員,按照政務處分法的規定,已經退休的人員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符合開除處分條件的人員,要採取降低或者取消的待洞族遇辦法。退休公職人員在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以後,如果被明確取消退休待遇的,不再享受養老金待遇;如果是按照降級享受養老金待遇的,按照新的待遇享受養老金。
第四,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後的退休人員判處刑罰以後的養老金待遇。
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即勞社廳函(2001)44號的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綜上所述,蹲監獄剛出來的人員,如果屬於國家公職人員,由於已經被開除,和原單位沒有任何關系,原有的工作工齡不再計算,不再視同為繳費年限,但實際繳費年限可以繼續計算。繼續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如果按照老制度的辦理退休,出獄後不再有養老金可領;繳納養老保險後辦理退休的納坦弊,出獄後按照入獄前的標准恢復養老金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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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❹ 公務員判刑出獄後還有退休金嗎
一、公務員判刑出獄後還有退休金嗎
1、公務員被判刑後,只要服滿刑期,出獄後退休金還是有的。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或勞教期間停發養老金,刑滿釋放並恢復權利或勞教期滿後,可以繼續發放養老金。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期間,是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判刑、緩刑或勞教期間不列入養老金正常調整范圍內。
2、法律依據:《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一)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二)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二、國家公職人員被判刑後養老保險如何規定
1、國家公務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2、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3、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❺ 公務員判刑出獄後退休金如何計算
國家公務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判決生效之後,退休待遇會適當的減少,降低退休金。受到降級處分的,會減少5%的退休金;受到撤職處分的,會減少10%的退休金;受到開除處分的,減少15%的退休金。❻ 坐牢出獄後還有退休工資嗎
還有的,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知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內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一、坐牢後沒有退休工資。《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二、職工領取退休工資的條件是什麼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社保需要交到多少歲:
一律為男60歲,女55歲。
享受養老保險有兩個條件:
1、繳費最低有15年(含視同繳費)。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第一條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