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勞動模範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上海市對五一勞模退休後有以下待遇:
(一)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模範,退休時按中羨《關於修訂獲得勞動模範稱號的幹部、工人提高退休標準的通知》[1986]津工發129號文件規定:
勞模退休時退休費分別提高5—15%,最多不能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退休手續在市人事局辦理。
(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單位95年以前當選的勞動模範,退休時按《關於對獲得勞動模範稱號的企業職工提高養老金計發標準的通卜消知》津老險字[1995]314號文件規定:退休養老金計發比例分別提高2%、4%、6%。退休手續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
(三)95年以後當選的勞動模範,按國務院(國發[1995]6號)文件精神退休後不再提高退休費,以補充養老保險代替。
根據上述精神市評模辦和市勞模協會下發了《關於為勞模辦理一次性補充養老保險的通知》津模辦發6號文件規定,95年以後當選的勞模辦理一次性5000元的養老保險型培知,以此來代替提高勞模退休養老金。
(四)為離退休勞模發放榮譽津貼,從2004年開始根據市總工會、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為離退休勞動模範發放榮譽津貼的意見》津工發[2004]1號文件精神;
離退休勞模每月可領取130—170元榮譽津貼。
❷ 地市級勞模退休提高退休金嗎
不會。市級勞模沒有特殊待遇,只有獲得省一級或者部一級,鋒兆罩或者國家級別的,才可以在退休給予提高待遇。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市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1990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20元。
為已經離退休並保持榮譽稱號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設立榮譽津貼.
1、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00元.
2、北京市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含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下同)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
3、由於一九八○年以前離退休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工資水平偏低,因此對五、六十年代獲得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在此基礎上每月再增加20元;對七十年代獲得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在此基礎上每月再增加10元.
4、榮譽津貼由離退休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本人所在單位支付.
5、榮譽津貼標准視情況適時做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六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 勞動模範稱號, 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銀鬧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猜團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❸ 市級勞模退休待遇新政策
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
待遇包括4項:
1、即發給1萬元獎金;
2、在職時可獎勵晉升一個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工資;
3、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退休費比例可提高5—10%;
4、退休後每月享受80元榮譽津貼。
全國勞動模範待遇
1、每月享受榮譽津貼500元。
2、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400元。
3、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250元。
4、市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240元。
5、滿60周歲的全國農業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600元;省部級農業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500元;市級農業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300元。
新政調整了省以上勞模(含省勞模、部勞模及享受同等勞模待遇人員)待遇標准。省勞模春節慰問金由每人500元調整為1000元。省勞模特殊困難幫扶資金標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對離退休並保持榮譽的省以上企業勞模發放榮譽津貼,對男年滿60歲、女年滿55歲的省以上農民勞模發放榮譽津貼。全國勞模榮譽津貼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省勞模榮譽津貼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200元,且榮譽津貼不計入低保收入。市總工會已根據新政要求,將各級勞模待遇津貼「升級」:全國勞模春節慰問金每人發放2000元;省級勞模春節慰問金每人發放1000元,特困幫扶金每人補助(癌症、重病)10000元;無錫市級勞模春節慰問金每人發放300元。全國勞模、省勞模榮譽津貼也將按新政執行。
法律依據: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離休退休勞動模範榮譽津貼標準的通知》
一、調整目前已離休、退休並保持榮譽的勞動模範、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榮譽津貼,其標准為:
(一)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500元。
(二)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400元。
(三)1956-1964年獲得省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250元。
❹ 勞動模範退休後的待遇
法律分析:退休勞動模範(先進)的榮譽津貼:
(一)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
(二)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
(三)1956年至1964年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00元。
(四)市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1990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20元。
(五)1955年至1965年市先進生產(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60元。多次獲得榮譽稱號的,按其中最高一檔標准計發,不重復享受榮譽津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慶猛蔽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譽州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知圓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❺ 退休時勞模或先進工作者有何待遇
根據規定,必須要省(部)級以上勞模退休後才可以享受
相應待遇。
人事部關於全國先進工作者退休後可否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待遇問題的覆函
1997-11-24 00:00 【大 中 小】【我要糾錯】
發文單位:人事部
文號:人辦函[1997]76號
釋出日期:1997-11-24
執行日期:1997-11-24
浙江省人事廳:
你廳《關於全國先進工作者可否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待遇的請示》(浙人退〔1997〕192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1989年、1995年國務院授予的全國先進工作者,與全國勞動模範雖然稱號不同,但屬於同一個層次,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應享受與全國勞動模範相同的特殊貢獻待遇。
二、獲得其他年份全國、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稱號的人員,退休後能否享受特殊貢獻待遇問題,請你們嚴格按照人退發〔1989〕1號檔案精神執行。
先進工作者是行業或部門評選出的,勞模是 *** 部門綜合,由各級總工會具體操作評選的。其待遇也不一樣,各級勞模,國家都有相應的待遇。如一年一次的體檢,省級勞模津貼,大病補貼等。
全國勞模享受何待遇?發放一次性獎金一萬元;工資提檔升級,高定2檔級別(崗位)工資或2級薪級工資;退休費比例提高15%,上限100%。離退休享受榮譽津貼,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困難救助:職工勞模補助金按不低於當地平均工資的1.2倍補助,農民勞模按每月800元補助;享受療休養;免試免費就學: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可免試進入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習,成績合格,頒發成人本科學歷;優先申請住房: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廉租房、公租房,予以優先考慮;農民工勞模優先解決城鎮戶籍;參政議政的政治榮譽:全國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基層一線職工代表一般由省總從全國勞模中提供候選人名單等。
省勞模享受啥待遇?發放一次性獎金5千元;工資提檔升級,高定1檔級別(崗位)工資或1級薪級工資,退休費比例提高10%,上限100%;離退休享受榮譽津貼,每人每月100元;享受困難救助;享受療休養;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廉租房、公租房,予以優先考慮;農民工勞模優先解決城鎮戶籍等。
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享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
人事部發文明確:全國優秀 *** 員享受全國勞模待遇。
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可以提高養老金待遇,
全國勞模:
由地方 *** 推薦:
國務院於1989年4月頒布的《關於召開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稱:「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方針並具有以下條件者,可入選勞模:(1)在企業發展生產,深化改革,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2)在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3)在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中做出重大貢獻的……(9)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這個評選標准基本延續到今天。
而評選標準的第一條,很容易地把廠長、經理等企業負責人推上光榮榜。也正因為如此,1989年全國勞模大會籌委會硬性規定:在各地評選的人員比例中,一線工人不得少於32%。
全總評選:
勞模評選不是工會系統「獨家包干」,而是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20餘家部委協同成立「表彰籌備委員會」,由於勞模的主體為職工,該會的辦公室就設立在全總,負責日常工作。因此,評選的范圍是大大超過工會系統的。
一般工人系統評勞模,領導評先進工作者。
「五一勞動獎章」和「五一勞動獎狀」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為表彰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中取得顯著成績,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是中國工人階級最高獎項之一。評選辦法和勞模差不多,也是由全總牽頭。
一般來說,全國勞模更少一點,一般評全國勞模時「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優先。
一、享受榮譽津貼的條件和范圍
條件:已經離退休並保持榮譽稱號的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
二、榮譽津貼標准
1、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離退休後每人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離退休後每人每月享受榮譽津貼60元。
2、多次獲得不同層次的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榮譽稱號者,離退休後的榮譽津貼按其獲得最高層次榮譽稱號的標准執行。
三、榮譽津貼由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所在單位支付。 機關事業單位在行政事業費的離退休費中列支;企業單位在管理費中列支。如企業確無能力支付勞動模範榮譽津貼的,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實並報同級 *** 批准後,由同級財政列人預算安排解決。
四、凡因各種原因撤銷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榮譽稱號的,一律不再實行榮譽津貼。
五、各地、各單位必須嚴格掌握勞動模範榮譽津貼的享受范圍,不得擴大和相互攀比。
六、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資格由同級縣以上地方工會審定。
志願服務一般是精神獎勵,比如頒發榮譽證書,星級義工和骨幹培訓等。
市級勞模沒有特殊待遇,只是獲得省一級或者部一級,或者國家級別的,才可以在退休給予提高待遇,
退休後就沒有加工資了,不過有些單位退休人員是領不了全額工資的,先進工作者,或者有省以上級的科技成果之類的重大貢獻的,應該可以增加領工資比例。
如果是同級授予的應該是一樣的。但是在教師崗位,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先進教師比先進工作者更起作用一些。僅供參考。
❻ 市級勞模退休後是否有津貼
一、為已經離退休並保持榮譽稱號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設立榮譽津貼.
1、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00元.
2、北京市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含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下同)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
3、由於一九八○年以前離退休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工資水平偏低,因此對五、六十年代獲得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在此基礎上每月再增加20元;對七十年代獲得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在此基礎上每月再增加10元.
4、榮譽津貼由離退休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本人所在單位支付.
5、榮譽津貼標准視情況適時做相應調整.
這個問題你去問單位的人事或者去社保中心咨詢,看看你退休費的組成就清楚了。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對各類榮譽稱號的獎勵,實行一次性獎勵,退休後沒有津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四、調整部分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退休費的政策。改革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笑擾退休時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獎勵所需資金不得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於改革前已獲得此類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本人退休時給予一次性退休補貼並支付給本人,資金從原渠道列支。退休補貼標准由各省(區、市)根據平衡銜接的原則予以確定。符合原有加發退休費情況的其他人員,按照上述辦法處理。
國務院特珠津在職時享受,退休後也有可能享受,在職時沒享受,退休不可能享受。
各地規定不太一樣,你最好到當地的勞動保障人事部門去咨詢一下就知曉,他們那裡有相應的規定,(供你參考)
退休後不再享受傷殘津貼。如果退休金低於傷殘津貼,再碰州旦享受退休金的同時由工傷基金繼續支付超出部分。
分具體情況而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為總則,各省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了相應的施行細則,所以工有傷鑒定級別結論的職工,其退休後待遇各有不同。以某省為例,分下列情況:
1、企業/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其退休後依法享有工傷醫療待遇,但沒有額外的補貼;
2、未繳納工傷保險,不能享有工傷醫療待遇,也沒有額外補貼;
3、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如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未參加當地工傷統籌,即未繳納工傷保險,其退休後享有退休前的同等待遇,即享受每年一次的工傷補貼。具體額度由當地財政、工資管理部門具體制定;
4、部分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統籌改革(即繳納了工傷保險),其退休時參考其受傷時間,如受傷時未繳納工傷保險,則繼續享受每年一次的工傷補貼;如已經參與工傷統籌(即繳納了工傷保險),則與企業職工相同。
因為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統籌工作,全國尚處於試點階段,沒有形成全國統一的政策,所以建議去當地工傷管理部門咨詢。
它不是按照某一項計算,而是以基本工資計算退休費基數.然後再參考工作年限確定比例.不都是70%
工傷津貼不能與基本養老金同享。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按月領取工傷津貼的工傷職工退休後,不能傷殘津貼與基本養老金同享,但 基本養老保險金低於傷殘津貼的,有工傷保險基金不足差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跡埋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❼ 市勞模退休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
一、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50元。省部級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20元。1989年勞動模範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30元。市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1990年年底前獲得榮譽稱號的,每月再增加榮譽津貼20元。
二、從1995年12月20日起,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廣州市勞動模範"稱號的先進個人,屬機關、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報市政府人事部門審批,可列入本單位提前晉級或越級晉升的范圍晉升職務工資;屬企業單位的,其所在單位有晉級指標時,要優先給予升級;並頒發一定獎金。獲得"市勞模"稱號的先進個人,按有關規定參加省、市工會組織的療養、休養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應予照發,其活動所需的各項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經費列支渠道由所在單位解決。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衍生問題:
怎麼算自己養老金退休拿多少?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❽ 江陰公務員退休曾獲得無錫勞模退休金如何計算
1、首先江陰公務員退休曾獲得無錫勞模退休金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其次評為國家慎答檔級勞模的,在本人退休時可享受當地社平工資的10%優惠待寬亂遇。
3、最後公務員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基礎工資和工齡舉或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全額計發。
❾ 省級勞模退休應享受的待遇
省部級勞模退休待遇,各地標准不一。
受表彰絕團的省部級勞模,應享受的待遇包括4項:
1、發給1萬元獎金;
2、在職時可獎勵晉升一個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工資;
3、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退休費比例可提高5—10%;
4、退休後每月享受80元榮譽津貼。
省勞模實行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待遇。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附件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之二三、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四)本辦法實施後,職工獲得勞動模範等稱號時,由獎勵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由本單位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離退休時不另外提高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對本辦法實施前獲得國家規定可享受養老保險優惠待遇的勞動模範等稱號的職工,離退休時仍保留原規定的優惠待遇。
對在本職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應當給予獎勵。給予嘉獎和記三等功,一般結合年度考核進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予以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給予記二等功、記一等功和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榮譽稱號,一般每五年評選一次。對在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並枯橘的,應當及時給予獎勵。其中,符合授予榮譽稱號條件的,授予「模範公務員」、「模範公務員集體」等榮譽稱號。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獎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敗逗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
第十一條
對獲得獎勵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由審批機關頒布獎勵決定,頒發獎勵證書。獲得記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同時對公務員頒發獎章,對公務員集體頒發獎牌。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的獎勵證書、獎章和獎牌,按照規定的式樣、規格、質地,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製作或者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