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兩地繳納社保退休如何辦理
兩地的養老保險賬戶是可以合並的。
如果之前賬戶和現賬戶在同一個社保經辦機構,當事人可直接帶上身份證辦理賬戶合並手續。若賬戶不在同一個社保經辦機構,當事人應先辦理賬戶轉移再進行合並。
根據國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新政策來說,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若同時在兩地以上存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賬戶合並需要的資料:
1、《社會保險費退款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社會保險費退費明細表》SF051(一式三份)
3、繳款憑證(繳款書或銀行繳費回單)原件、銀行存摺的復印件;
4、單位退費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所涉及人員的應征資料,如勞動合同、戶籍證明等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精神,工作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按相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即持本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通過後,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社會保險在全國內可以轉移,無需在兩地重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重復繳費的養老保險部分,在歸集到同一統籌區域後,由轉入地辦理退費手續。
勞動者將兩地的社會保險費歸集到一起後,合並計算繳費年限。
Ⅱ 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怎麼辦理
養老保險在繳納完成之後超過了一段時間的,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去辦理退休手續了,但是有的人員可能是在兩個地方都交了社會保險的這個情況下,又應該怎樣處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Ⅲ 兩地社保都交了12年+在哪裡退休
如果你在兩個地方都有社保,兩個地方都交滿了十年以上,你喚稿是在兩地都交滿了12年,那麼就應該在最和帶孝後一個社保所在地辦理行鎮退休手續。
Ⅳ 社保在兩個地方都交過,退休後如何處理
在多個城市繳納過社保的處理方法就是轉移社保。
還分為是跨省還是省內轉移,參保人在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無論參保人流動到哪個地區就業參保,即使中間有中斷,繳費年限都可以相加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到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只是跨省轉移和省內轉移的辦理流程不相同。
建議將社保轉至未來退休所在地,如不確認未來退休所在地,則可跟工作一起轉移。否則會影響退休後養老保險的正常享受: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4)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在哪裡辦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Ⅳ 在兩個不同的省份都繳納了養老保險,那麼可以在哪裡辦理退休
若是在兩種不同的省區,都支付了養老保險金,那樣最後在哪兒選擇辦理退休呢?這樣的事情其實在辦理退休的過程當中,那我們就要在於屬地化原則的區劃,去進行辦理退休問題了。由於屬地化原則的區劃是根據自己在某一個地區交費做到10周年之上,事實上就能選擇在這樣一個地區來辦理退休,享受該地區養老金工資待遇。
Ⅵ 兩個地方交過社保在哪邊退休
兩個地方交過社保退休地點需按照實際情況判斷,具體內容如下:
1、在戶籍地繳納社保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
2、不在戶籍地繳納社哪鋒保,但在其繳納社保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已滿10年,李罩晌並且也是最後的繳費地,可以在此地辦理退休,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
3、社保不在戶籍地,且在此地繳納社保年限也不滿10年,在退休前將其社保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適合跨省);
4、社保不在戶籍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在退休前,需將各地社保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適合跨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
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悶差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Ⅶ 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按哪個地方
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只會按一個地方社保。
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
具體如下:
1、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2、基本養老關系如果不在戶口所在地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已經達到10年的,可以在該地區辦理領取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Ⅷ 在兩地交了社保退休後在哪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
1、社保在戶籍地的退休後當地領取;
2、余者在累計繳費滿10年地區領取;
3、年限不夠,轉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夠,資金歸集戶籍地;
5、多地繳滿10年,在最後一個繳滿年限地領取。
根據社保部、財政部有關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皮檔人員達到領取條件時,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燃毀亂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當地的社保局領退休金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時辦理了社保轉移手續的,可以在當地領取養老金。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法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Ⅸ 兩地都交過社保,在哪辦退休
確定退休待遇領取地的相關規定
1、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所以,要看你哪邊繳費滿10年,在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如果都不滿就轉回戶籍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