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浙江省義烏市職工社保繳費基數
根據《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職工繳費工資低於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敏明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高於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確定。去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8372元(包括私營經濟單位的全社會單橋哪告位)。在義烏社會保障繳費基數調整中,義烏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從7月1日起的最低繳費額為435、6元/月,醫療保險為217、8元/月。義烏市社保部提醒參保人員,由於繳費基數增加,每月應繳費用也相應增加。各繳費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靈活就業的,應在月底前及時在銀行代扣代繳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盡量避免因未及時扣繳社會保險費而停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緩肆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