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直機關養老保險中心
企業離退休人員如果感覺目前領取養老金的銀行不方便,或對其服務不滿意,可以變更銀行;省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可即時辦結。日前,湖南省社保局向全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作出以上承諾。從2008年起,省社保局開始試點離退休人員自主選擇銀行領取基本養老金,隨後長沙等市州也開始推行。但仍有部分邊遠地區離退休人員要到指定銀行領取基本養老金,非常不方便。省社保局今年向社會承諾,企業離退休人員如果對目前的養老金領取銀行感覺不方便,或對其服務不滿意,可以變更銀行。為解決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難的問題,湖南省去年首創通過面部識別方式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今後,離退休人員可到具備條件的互聯網路場所進行遠程視頻認證。全省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免費提供遠程視頻認證服務。為方便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方便快捷轉移,省社保局承諾: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可即時辦結;辦理跨省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轉出方從收到對方省轉入地接受函、轉入方從基金到賬之知枝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另外,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可委託銀行並簽訂協議,由銀行代理繳納企業養老保險費。知識延伸——認識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伍禪,它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90年代之前,企業職工實行的是單一的養老保險制度。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從此,我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2013年2月27日召開的全腔猛塵國社保工作會上說,城鄉居民參加養老保險人數目前已達到4.84億人。 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在世界上首創的一種新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制度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採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因此,該制度既吸收了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又借鑒了個人帳戶模式的長處;既體現了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分散風險、保障性強的特點,又強調了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激勵機制。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在世界上首創的一種新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制度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採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因此,該制度既吸收了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又借鑒了個人帳戶模式的長處;既體現了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分散風險、保障性強的特點,又強調了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激勵機制。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B. 養老保險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指有兩套並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
養老保險雙軌制出台背景:
1、從1995年起,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調整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40%—60%調整,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則按同級在職職工工資增長率的90%調整。
2、公務員退休金增加還受益於1993年和2006年兩次工資改革,特別是2006年「工資套改」主要體現在工齡和職務上:工齡越長,職務越大,則漲幅越大,退休工資也按照這個漲幅得到了較大的提高。
(2)稅務局離退休人員社保雙軌並行制度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1、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2、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3、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養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從被訪者來看,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
C. 退休返聘社保規定
在實踐中,某些公司可能因為業務發展需要,決定要返聘一些已經退休的專家回來工作。然而返聘退休人員,會涉及較多的法律問題。比如,退休返聘人員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下面我將為大家詳細正亮高說明,希望會對您有幫助。D.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
「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2、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一、企業錄取已退休人員,需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社保機構停止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葯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二、退休返聘人員與企業之間的用工關系屬於勞動用工還是勞務用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或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的,已經不屬於《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動用工人員。且《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中的規定,如企業與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或已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三、企業支付給退休返聘人員的報酬屬於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根據稅法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也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四空逗、單位聘請退休返聘人員是否還需繳納統籌部分社保?
一般情況下,企業應根據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如果不是國家統計局文件明確規定的不作為閉虧族工資收入統計的項目,都應該作為社保的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學校外聘教師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京地稅個[2006]17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轎弊,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13.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E. 怎樣辦理養老保險的多個賬戶合並
在同一個城市裡,養老保險可以自動合並。
養老保險兩個帳戶合並時,對於沒有發生重疊的合並計算,發生重疊的部分由本人選擇一個,另一個帳戶屬於個人繳費部分退還本人。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
辦理條件:
參保職工在同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賬戶。
申請材料:
1、《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申報表》;
2、合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程序:
1、受理:個人賬戶處理崗位受理並審查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交的資料。資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並告之申請人一周之後在信息平台上查詢合並結果;因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並當面告知理由。
2、辦理合並:個人賬戶處理崗位在信息系統中辦理個人賬戶合並。
3、復核信息:征繳崗位復核人員合並資料和合並信息。
4、資料存檔:資料存檔崗位將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整理、存檔。
(5)稅務局離退休人員社保雙軌並行制度擴展閱讀: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F. 如何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
一、清醒認識社會背景和發展趨勢
(一)老年人口佔比越來越高。我國已經進入「長壽時代」,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從5年前學者口中的熱門話題,轉變為當今社會可持續發展不可忽視的現實問題。老年人群體越來越龐大,社會力量不可忽視,特別是廣大離退休幹部,他們既是黨的幹部,也是社會老年人的組成部分,同時知識水平和文化層次相對較高。所以,加強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是創新社會管理中「積極老齡化」必不可少的環節。
(二)養老金社會化管理的趨勢不可逆轉。2015年,我省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前,正在逐步轉變離退休金的發放方式。一旦養老保險體系走上正軌,施行養老金「雙軌並行」制度,全面推行社會化管理。廣大離退休幹部突然從體制內被轉變到體制外,思想上容易出現「空窗期」,產生負面情緒,一定程度上影響和諧社會建設。
新形勢、新變化既是對黨執政興國能力的考驗,也為基層離退休幹部工作者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提出了新的考驗。
二、基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惑與問題
一方面,對基層老幹部局工作職能上的困惑。重離休,輕退休。重生活待遇,輕政治待遇。黨建工作職能不明確,老年大學建設被視為「副業」。當然,這些困惑不是一開始就存在的,而是隨著社會變化而逐漸產生的,雖然不是什麼大的社會矛盾,但時常讓我們基層老幹部的工作人員感到困惑,我們老幹部局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向到底在哪裡?到底要往哪走?
另一方面,來自基層離退休幹部的困惑。以我市資興市為例,資興市自2003年以來,在全市養老金全部進入社保系統發放的基礎上,探索利用社區資源管理離退休幹部,統一將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正科級及以下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關系劃轉到社區管理。現在,形成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公安局黨支部負責其部門離休幹部及副處級以上退休幹部的黨組織活動;離休幹部參加原單位黨支部活動;科級及以下退休幹部職工參加社區黨支部活動的局面。由於各單位各社區黨支部在精力、物力、財力、場地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黨支部活動的組織開展存在脫節的現象,導致參加社區黨支部的退休幹部意見比較集中,要求參加原單位黨組織活動,並在原單位建立離退休黨支部。
目前,我市除資興市以外的其餘縣市區包括市直,沒有全面推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和參加黨組織活動都是由各級老幹部局和離退休幹部原單位負責,所以資興遇到的問題在其他地方表現並不突出。但是,資興市面臨的困惑,是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在改革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當然,以上的困惑是基層老幹部工作的現實糾結,也是中央對新時期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新思考的落腳點。
三、文件中的新變化
相較於2008年中組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2008﹞10號),中央文件從指導思想、結構形式、側重板塊和具體要求等方面都有所變化和調整。
(一)從指導思想上看。廣大離退休幹部不僅僅是「寶貴財富」,更是「重要資源」、「重要力量」。財富是用來收藏和保護的,而資源和力量更需要科學開發、合理利用。
(二)從結構形式上看。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框架已穩,更強調在「精、細」二字上豐富內涵。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應「順應老齡事業發展趨勢,堅持社會化管理服務方向。」同時,將加強離退休幹部活動陣地、學習陣地建設納入到完善和創新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中,為老幹部(老年)活動中心、老幹部(老年)大學正名。
(三)從側重板塊上看。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明確「不可為」。增強了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操性,明確規定了領導選配、設置方式、組織培訓、經費保障、工作補貼到黨費繳納方式、黨員互助等方面的內容。將針對性和時效性作為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落腳點。
(四)從組織領導上看。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只會加強,不會減弱。從文件的具體變化中可以體現出來,2008年「要建立健全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和協調」,2016年「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2008年「有關部門在制定出台涉及離退休幹部利益的政策規定前,要徵求老幹部工作部門的意見」,2016年「把離退休幹部工作作為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2008年「逐步實行地方黨委老幹部局局長兼任同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2016年「全面實行地方各級黨委老幹部局局長兼任同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意見》的出台,不僅表明中央已經清醒的認識到人口老齡化的不可逆、社會化管理的必然和黨員脫崗後黨組織生活「空窗期」等現實問題。更是為基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面臨的糾結和「無能為力」指明方向,明確要求。作為基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者,更應增強政治敏感性,提升自信心,在精細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和開創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的工作中實現自我認同感和部門歸屬感。配合中央「積極老齡化」這盤大棋,走好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這步先手棋。
G. 上海社保退休政策規定
法律分析:
外地戶口上海退休細則如下:1、在上海繳納社保滿15年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到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退休證相關手續,並在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賬戶,每月按時將養老金匯入賬戶。如果超過15年未繳,上海的社保可以轉入當地社保,只有一定比例才能轉出繳納當地社保基金,享受當地社保金額;2、外地退休人員不能像上海退休人員一樣每年都加養老金。上海的養老金制度是分享改革成果,適當補貼上海退休人員;3、對於知青、支內、支邊的、上山下鄉等到外地的,退休後現在回上海戶口的,此類人員可能有補貼政策;4、開前悔始辦理退休人員補充醫療保險登記。沒有在單位處理過,或者沒有失業、共保等單位的,可以到居委會處理。
法律依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四)基本養叢悔激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滲襪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H. 社保雙軌制度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雙抄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養老金「雙軌制」的退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這種「雙軌制」使得企業退休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養老金收入上的差距較為明顯。
隨著養老雙軌制的運行,它所造成的社會不公以及對社會就業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動的嚴重影響逐漸顯現,改革已經很急迫。
I. 什麼是社保雙軌制
什麼是社保雙軌制?這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其含義是不一樣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社保的雙軌制實際是指退休制度的雙軌制。
過去我們常說的雙軌制,其實並不是社保的雙軌制,而是退休制度的雙軌制。所謂退休制度的雙軌制,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當時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兩種退休制度。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不用繳納社會保險,而是按照退休年齡來辦理退休。只要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就變成了鐵飯碗,只要沒有犯大的錯誤,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到了退休年齡,都能按月領取退休金,而且退休金的計算是按照本人在職時實際工資的總額,根據工齡長短的比例來計發的,退休金列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全部由財政來支付;而企業工作人員,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最低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能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由於這兩種退休制度並存,不繳納社保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拿著高額的退休金,而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職工,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卻拿著比較低的養老金,這就是退休制度的「雙軌制」。
第二,我國退休制度的並軌制度。
2015年1月,國務出台了《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即國發(2015)2號文件,作為國務院2015年的2號文件,就是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說明國家對以前退休雙軌制改革的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根據改革的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起,全部納入社保繳費體系,但是本著平穩過渡,有序推進的原則,將不同時期參加工作和退休的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即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改革前退休的人員,按照老辦法辦理退休,制度實施前後參加工作和退休的人員,按照中人的辦法辦理退休,在按照新辦法辦理退休的同時,要給予一定的過渡期;新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完全按照新制度辦理退休。按照新辦法辦理退休的人員,其性質和企業職工辦理退休的方式完全一致,都是需要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退休金的組成和計算方法和企業職工退休完全一致,退休金變成了養老金,這就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由雙軌制變成單軌制的進程。
第三,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並不能完全消除養老金的差別。
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後,對於所有的城鎮職工都是實行一樣的繳費制度,一樣的退休政策,一樣的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這里所說的城鎮職工,既包含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也包含了企業單位職工。養老金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一樣,都必須要按時繳納養老保險,今後才能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但是由於繳費基數、繳費指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的不同,其實二者的養老金水平還是存在差別的。雖然存在差別,但是在同一種制度、同一種繳費模式中個體之間存在的差別,這種差別永遠會存在。同時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的職業年金屬於強制性的,而企業單位的企業年金是屬於自願模式,所以在年金的差別更是巨大的。在職工養老保險體制機制改革的基礎上,國家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改革,將原來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合並為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於繳費方式、養老金的計算方式等不同,職工養老保險和新的居民養老保險成為我國當前最主要的養老保險種類,給城鄉居民增加了選擇養老保險種類的餘地,這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現「多層次、廣覆蓋」具體體現。由於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存在,很多人將這成為新形勢下「社保雙軌制」,這就是不同歷史時期雙軌制不同含義的原因所在。
綜上所述,我國社保的雙軌制,實際就是退休制度的雙軌制,隨著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面納入城鎮職工社保體系,標志著我國退休制度雙軌制模式的終結,統一的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形成;同時由於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兩種養老制度的並存,新的「雙軌制」也在同時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