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沙社保9年,外地6年且已轉到長沙,能否在長沙辦理退休
可以在長沙辦理退休,不過要交滿15年之後,到退休年齡再辦理退休
② ,45歲,非長沙戶口在長沙交靈活就業社保15年,到退休年齡能享受長沙市養老待遇嗎
只要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這是國家規定的,你可以把你的檔案調回去。
③ 我在異地交了社保15年,後在戶籍所在地參保7年,最後在哪辦理退休
這要看抄你自己的選擇。
建議你在戶籍地辦理退休。
這就需要把外地的社保轉回戶籍地,然後以本地參保身份連續計算繳費年限。按照本地22年的實際繳費計算養老金。
社保轉移具體辦理流程:
1.參保人到轉出地社保機構列印參保繳費憑證(每個參保險種一份)。
2.參保人攜帶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保險關系轉入,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聯系函,可郵寄到轉出地社保機構。
3.轉出地社保機構收到聯系函,辦理保險關系轉出,出具轉移信息表,可郵寄到轉入地社保機構。
4.轉入地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和轉入基金後,辦理保險關系轉入。
完成這套工作,大約不超過45天。
就是類似以下這樣一份文件,格式或有不同,但內容基本一致。蓋章後交給戶籍地社保中心即可。發給你借鑒一下。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把戶口遷往外地,但是還會有買房、落戶、子女就業和其它方面的麻煩產生,不建議你這樣做。
④ 社保在異地沒交夠15年,到退休年紀怎麼領
一、繼續繳費,至滿15年止,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發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首先,上述兩個法條都規定了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然而,早在2005年時,《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則規定,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也就是說,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是不能繼續繳費至15年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職工本人只能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養老保險關系被強制終止。
其次,允許繼續繳費,是後延繳費呢,還是一次性繳納(躉交)?《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除此之外,沒有作其他的具體規定。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一書的解釋,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之所以沒有規定繼續繳費的具體繳費方式,是「由於各地差別較大」,而把此項權力賦予了地方。
二、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⑤ 請問 異地辦理養老保險 退休手續該如何辦理
一、各地需要的材料不一樣,要看所在地養老保險政策的規定。
以成都為例:
(一)、退休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成都養老保險,累計繳費達到最低年限;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退休辦理資料:
1、身份證;
2、戶口本;
3、人事檔案;
4、退休申請表;
5、《成都市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
6、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單;
7、勞動合同。
(三)、退休辦理流程:
1、職工本人向單位提出退休申請;
2、用人單位將職工原始檔案等資料上報參保社保經辦機構;
3、社保機構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批准退休。
二、社保轉回戶口所在地就可以在當地領取養老金:
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申請養老金參保人員,如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你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存摺復印件、填寫養老待遇申領表到參保的社保部門申辦即可。
拓展資料:
養老保險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⑥ 異地交社保如何辦退休
一、各地需要的材料不一樣,要看所在地養老保險政策的規定。
以成都為例:
(一)、退版休辦理權條件:1、按照規定參加成都養老保險,累計繳費達到最低年限;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退休辦理資料:1、身份證;2、戶口本;3、人事檔案;4、退休申請表;5、《成都市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6、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單;7、勞動合同。
(三)、退休辦理流程:1、職工本人向單位提出退休申請;2、用人單位將職工原始檔案等資料上報參保社保經辦機構;3、社保機構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批准退休。
二、社保轉回戶口所在地就可以在當地領取養老金:
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申請養老金參保人員,如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你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存摺復印件、填寫養老待遇申領表到參保的社保部門申辦即可。
⑦ 社保異地交滿15年退休
在非戶口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0年、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在當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退休待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⑧ 我不是本地戶口交滿15年社保,退休後能在本地領取養老保險嗎
可以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8)長沙異地社保退休政策2015擴展閱讀:
老保險是有繳費年限規定的,退休之前必須要交滿15年才能夠領取養老金,但是有三類人,即使交滿了15年社保,也無法領取養老金。
1、沒有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人。
許多人不了解「退休」的概念,以為四五十歲沒有工作就算是退休了,其實我國退休年齡是有明確規定的。跟你是否有工作無關!我國現行退休年齡: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男性職工60歲。不過我國「延遲退休」一直在討論階段,未來退休年齡很有可能還會推遲。
2、沒有及時參加養老金領取資格驗證的人。
自4月1日起,依照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為了防止部分人冒領養老金,多地開始進行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
如果沒有及時參加資格驗證,那麼相關部分將不會發放養老金。所以就算你交滿15年,也達到了退休年齡,但是沒有去進行資格驗證,都不會發放養老金!等到資格進行驗證後,才會發放之前沒有發的養老金。
3、異地交社保,不符合社保所在地領取規定的人。
不少人在年輕時是會選擇去大城市工作的,自然社保也是按照當地的政策繳納,如果你不符合社保繳納地的領取條件是無法領取養老金的,只能回原籍領取。
⑨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怎麼領取養老金
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生產工人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5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如屬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其總原則是「戶籍優先,從長,從後」;如屬廣東省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則按《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即其最後參保地為養老金領取地。
⑩ 異地養老保險政策最新規定
異地養老保險政策最新規定具體如下:1、不同情況養老保險領取地不同日前,人社部印發《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詳細回答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去哪裡領取養老保險、如何計算在多地的視同繳費年限、重復領取養老金者如何處理等問題。依據該通知,根據4種不同情況,規定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不在戶籍地的,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區領取;不在戶籍地,且繳費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不在戶籍地,且在多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歸集戶籍地按規定領取。2、異地養老保險的轉移非本市戶籍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社會保險關系無法轉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憑個人身份證可以到所在單位交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社會保險關系終止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3、在累計繳費滿10年地區領取明確了退休辦理地點確定原則,以釐清地方養老保險事權,保障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首先依據其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在最後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核發基本養老金;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如在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4、關於退休年齡對於年滿50周歲的男性和年滿40周歲的女性跨地區轉移就業,由於按現行退休年齡規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參保地連續繳費滿10年並在該地辦理退休手續,因此規定對其在新就業地建立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便於其繼續參保繳費;待其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將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轉移歸集到原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或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地。這樣規定,既使年齡偏大人員異地就業參保不再有後顧之憂,保障他們的累計權益,也可適當減輕中心城市人口承載和養老保險基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