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定。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領退休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到戶口所在地領退休金。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
⑵ 社保兩個地方都交了退休怎麼辦
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按戶籍所在地來領取退休工資。具體情況如下:
1、在戶籍地巧裂搏繳納社保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
2、不在戶籍地繳納社保,但在其繳納社保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已滿10年,並且也是最後的繳費地,可以在此地辦理退休,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
3、社保不在戶籍地,且在此地繳納社保年限也不滿10年,在退休前將其社保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適合跨省);
4、社保不在戶籍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在退休前,需將各地社保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適合跨省)。
如果兩個繳納地都滿足退休條件,選擇方法如下:
1、如果兩地繳費年限差很多,則選擇繳費年限長的地方,特別是有92年7月31日前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地。比如已經在內地交了二十多年,戶口轉入深圳後只交了幾年,這種情況大概率是在內地辦理退休,退休金更高;
2、如果兩地繳費年限差不多,則選擇社平工資高的地方,這些地方不僅社平工資高,醫保待遇相對也比社平工資低的地方好一些,比如北京、深圳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孝祥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源凱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⑶ 多地都繳納了社保,退休後養老金怎麼領取對養老金有什麼影響嗎
大家都知道領取養老金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二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很多人以為只要累計繳滿15年,退休後就能領取養老金,其實並不是這樣。
最近就有位大姐私信咨詢小傘君:明明自己累計繳納養老保險已經超過15年了,退休後卻還是領不了養老金,這是為什麼?
詳細了解情況後才知道,原來大姐是湖南長沙人,在長沙工作了5年,在武漢工作了8年,在廣州工作了9年,後來又來深圳工作了8年直到退休。雖然工作期間一直在繳納養老保險,但卻每個地方都沒有達到領取退休金的資格。這種情況一般需要把不同地方繳納的社保個人賬戶金額,養老金賬戶金額和繳納年限一起轉移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並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才能順利領取養老金。
想大姐這種異地工作的情況不在少數,很多人在多個城市工作過,也在多個城市繳納過社保,那這種情況下退休後要在哪裡領取養老金呢?首先需要了解清楚自己的戶籍所在地和基本養老關系在哪(退休前繳納社保的地方),再分四種情況討論。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那麼就在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個栗子:老王的戶籍所在地是在長沙,在廣州工作了20年後回到長沙工作了13年並直至退休,老王的養老金領取地就是在長沙,他只需要把在廣州繳納的那20年養老金個人賬戶金額和年限轉移到長沙即可。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滿10年,在該地領取養老金
舉個栗子:老王的戶籍所在地是在長沙,但後來分別在深圳工作6年、廣州工作18年直至退休,他的基本養老關系在廣州,並且繳滿了10年,那麼他就需要把在深圳繳納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金額和年限轉移到廣州,並在廣州領取養老金。
⑷ 在外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一、在外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1、一直在戶籍所在地工作並繳納社保,在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北京人,畢業後一直在北京工作,到退休時一共繳納了40年社保,退休後在北京領取養老金。
2、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但是都不超過10年,回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武漢人,先在上海工作8年,再去深圳工作5年,然後去廣州工作7年,三個城市繳納社保時間均不到10年,退休後在武漢領取養老金。
3、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有一個地方超過10年,在該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洛陽人,先後在鄭州工作3年、洛陽工作8年、合肥工作15年、南京工作2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合肥領取養老金。
4、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其中有2個以上地方超過10年,在最後一個超過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蘇州人,先後在蘇州工作5年、南京工作15年、上海工作10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上海領取養老金。
5、在多個地方工作,但社保累計繳納年限不足15年,退休後沒有資格領取養老金,補繳要回原籍
舉例說明:小明是長春人,先後在北京、天津工作,但一直都是打零工,沒有繳納社保,後來到石家莊工作,繳納社保12年,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如果要補繳只能回原籍長春,補繳3年養老保險繳納總年限達到15年後可領取養老金,領取地為長春。
二、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賬戶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
(1)喪葬費
(2)一次性撫恤費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
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三、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如果在異地的是可以進行轉移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夠進行辦理,所以,不同的情況所領取的方式都會不一樣,我們在進行申請的時候就一定要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才能更好的申請到自己的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⑸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一、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當地的社保局領退休金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時辦理了社保轉移手續的,可以在當地領取養老金。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法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二、
社保異地轉移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對年齡有一定的限制,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五十二條規定,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三、
有兩種處理方式:
1.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調出證明或函》,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的社保局申請即可。
2.可以申請退,但退不回來完的,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包括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
引用法條
⑹ 多地繳納社保退休在哪裡領取退休金
法律分析:
參加本省職工養老保險的本省戶籍人員,其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在本省范圍內存在多處養老保險關系,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參加本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外省戶籍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本省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參加本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外省戶籍人員,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養老保險關系,所有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本省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
社保在外地繳納的,沒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只要是符合了當地的退休條件,這樣也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我國法律規定領取社保的條件是:一是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而是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參加外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本省戶籍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所有養老保險關系分段所在地(含臨時繳費賬戶)均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本省戶籍所在地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⑺ 社保在異地繳納的,退休怎麼辦
如果是異地社保退休金的領取方式是:在退休人員交納社保的地方領取退休金,當事人在退休之前就要提前做好准備的,就比如退休後如果決定回老家的話,那就應該提前把社保轉移回戶籍所在地,現在的社保都是可以跨省轉移的。辦理退休時可一並把這些事情辦理好了。⑻ 社保在異地繳納的,退休怎麼辦
異地交了社保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異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在新參保地按月領取養老金。
第一,在異地工作,在異地交社保,要和今後退休地掛鉤。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養老保險繳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所以我們從進入異地工作時,就要考慮今後在哪裡退休的問題,把這個問題考慮好了,今後辭職也好,跳槽也好都是圍繞這個目標來進行。
第二,如何選擇退休地。
按照我國有關法規規定,退休地的選擇一是養老保險集中繳滿10年以上的地方,可以作為退休地的選擇,二是戶籍所在地,三是都沒有繳滿10年的地方,可以將養老保險轉到繳費年限最長的地方。所以最好在異地工作時,在當地養老保險繳滿10年以上,以便以後作為自己的退休地。
第三,在異地退休的優勢和劣勢。
優勢是在異地退休,一般來說只要你老家不屬於一線大城市和省會大城市,由於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標准,遠高於老家,加之繳費水平也比家鄉高,所以退休金肯定比在戶籍地的老家辦理退休有更高的退休金;劣勢主要就是看病就醫沒有那麼方便,由於使用的外地社保卡,不能在老家葯店買葯,生病住院要提前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門申辦異地就醫,這樣才能在老家享受異地就醫結算。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⑼ 異地交社保後退休後怎麼領取
由於勞動者工作的原因,所以導致異地交社保的情況發生,那麼異地交社保以後在哪領取退休工資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方面的知識,歡迎閱讀!異地交社保以後在哪領取退休工資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生產工人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態握沖人員)5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如屬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其總原則是「戶籍優先,從長,從後」。如屬廣東省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則按《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即其最後參保地為養老金領取地。《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我們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法律咨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皮閉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帆殲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⑽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社保在當地的社保機構領取。
異地社保辦理流程如下:
異地如果想要在當地辦理社保,需要申請「社保轉移」手續,其具體辦理流程如下態茄: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輪野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賣稿此日內,敬陵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臘閉喊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中迅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