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退休年齡規定
2015年公務員退休年齡最新規定: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可以退休。公務員工齡與退休工資介紹:(一)公務員工齡的計算:1、公務員的工齡是從任命為公務員之日所屬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屬月份的年數(不滿1年時,每個月按1/12計算)。2、退休的公務員、軍人、私立學校教職員(不適用公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為公務員時,按照本人意願,根據以前的年金法計算的工齡或服役時間可以與第1項的工齡合並計算。3、任用為公務員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現役軍人或不是志願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時間可以計入第1項的工齡。4、給予退休津貼時,除了因下列情況以外的離職期間,需從工齡中減去其1/2。(1)因公負傷、職業病;(2)按照兵役法服役時間;(3)被國家機構,外國機構臨時僱用;(4)執行其他法律規定的義務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的工齡。(二)工齡的合並計算1、要求合並計算工齡者,需把工齡合並計算申請書通過所屬機關首長遞交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2、被批准進行工齡合並計算的公務員,需把當時領取的退休待遇(根據公務員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的有關規定受減發或取消待遇等限制,按照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領取的待遇辦理)或保險儲金加上總統令所規定的利率退還給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3、根據第2項規定,需返還的退職待遇,可以分期付款。這時應加算總統令所規定的利率。4、一次性返還原領取的退休待遇的,返還金需在接到合並計算通知書30日以內付清。分期付款的,需要從接到合並計算通知書的下個月開始,在領取月薪時交付給保險儲金徵收機構。5、分期返還金的,採取按月付款的方式,根據下列規定任選次數:(1)合並計算的工齡不滿5年者,可分12次付清;(2)合並計算的工齡過5年,不滿10年者,可分36次付清;(3)合並計算的工齡為10年以上者,可分48次付清。6、進行工齡合並計算者在中途退休或死亡時,公務員年金管理機構可以從其退休(死亡)待遇中扣除尚未付清的返還金。
㈡ 公務員工作多少年可以退休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性60歲女性55歲的,應當退休,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或者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1、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因病或非因工緻殘,依照勞動鑒定程序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曾從事過兩個以上提前退休工種工作的人員,其從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種的工作年限達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將從事兩個以上提前退休工種的工作年限相加,並按從事提前退休工種要求工作年限長的年限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㈢ 公務員退休年齡規定有哪些
國家公務員自願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願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