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個月辦理退休,應該這個月開始領養老金,不知道為什麼今天還沒有到賬
上個月辦理退休,拿退休金是按身份證上的月份的下一個月發放的,比如你身份證是5月份,那麼5月份辦理退休手續,6月份開始發放退休金,退休金一般8號左右發放(雙休日和節假日除外)。
⑵ 退休一年領一年的退休金了2020元月為什麼沒發
1月24日就是農歷抄春節,法定節假日當月的工資提前發放,是有明確規定的。
通常情況下,一般為提前三到五個工作日。
青島市退休人員的工資已基本提前發放完畢。
因此,你們退休一年領一年的退休金了,但2020年元月卻未收到退休金是不正常的,個中原因不得而知。
建議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
法律依據請參閱《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如下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⑶ 2019年2月領退休證,為什麼7月份才能算退休工資
隨著老齡化問題的日益突出,養老問題越來越受到公眾的關注。近年來,我國多次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保護老年人晚年的生命,使他們有安全感和對老年人的支持感。那麼,根據我國的法律,我什麼時候才能在退休後支付正式的退休工資呢?
同時,養老保險可以計算累計支付年數,即允許間歇性支付。健康保險至少支付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可申請養恤金福利和醫療索賠(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目前的退休年齡是男子60歲,婦女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作、喪失工作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和養老金待遇。
⑷ 補辦社保一卡通後為什麼領不到當月退休工資
怎麼老有變啊
⑸ 下崗職工退休金是當月辦理,次月領取,請問退休當月有沒有退休金
既然退休金是當月辦理,次月領取,退休的當月應該沒有退休金。
⑹ 2019年8月份退休為什麼到現在還是領不到退休工資
提前發是你的誤解,這是增發養老金的以前部分。養老金漲了,以前的補發給你。
⑺ 退休手續辦完到退休金發放日期還不滿一個月,能拿到退休金嗎
答復如下
1.你3月15日到退休年齡,那3月初就可以辦理了,退休是按照月份辦理的,不具體到日
2.到4月10號是可以領到一個月退休金的
⑻ 為什麼正在領著退休工資,為什麼突然不放了那是怎麼情況怎樣會領不到退休工資
如果你是在大陸退休的,怎麼可能突然不給你發退休工資呢?這是沒有道理的呀,那除非人死了都不給你發了。
⑼ 2017年12月份退休,但當月還是在單位領取的工資,2018年1月份開始領的退休養老金,2018年
退休當月沒有養老金。養老金從次月開始發放。
2018年漲養老金,也包括2017年退休的人。不過漲幅要小一些,是定額增加。
具體漲多少,需看當地細則。
(9)為何退休當月領不到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計算方式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
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
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對2008年7月1日後繳納的1996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到賬時間合並計算後,用於到賬年度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其中,退休當年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到賬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補繳基數與退休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合並計算後,用於退休上一年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對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小於4年的參保人員,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不得超過1.0,即: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1.0的,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1.0確定;小於1.0的,按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