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陝西09年退休漲工資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2009年1月1日起人均上調10%
■陝西接到通知後將會及時調整
我國征地補償標准:
■國土資源部強調被征土地同地同價
■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並實行特殊保護
據新華社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日表示,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水平,按照當地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這也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對象,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此前,2008年1月1日各地企業退休人員已經進行過調整,陝西省平均每月上調了124元。
此次調整,將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繼續向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等傾斜。具體實施方案將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已就這項工作進行了部署,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組織實施,確保明年春節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拿到調整後的養老金。
又訊(記者 周艷濤)記者昨日從我省勞動保障部門獲悉,目前我省還沒有接到相關文件通知,接到文件後將按照國家政策,及時調整養老金,確保退休人員及時拿到調整後的養老金。
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鬲向前在10月份做客華商網時介紹,2005年至2008年,我省已經連續四年提高了養老金,使我省的養老金水平從平均每人每月604元提高至現在的1063.44元。鬲向前透露,隨著物價的上漲,中央決定連續6年調整養老金標准,今年已是第4年,明年、後年還要調整。
明年退休基本養老金計劃增加110元
2009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將增加110元左右,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保部)具體落實國務院十項保增長措施的一項重要舉措。人保部有關人士透露,由該部起草的關於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總體方案,已經於11月11日上交國務院。
人保部人士表示,養老金人均增加110元,只是一個全國的平均數。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是以省為單位,要由各省分別計算各自的養老金增長水平和所需金額,然後上報人保部進行審核。人保部會根據其自己測算的各省數據,與各省上報的數據進行綜合考慮後,確定各省最後的養老金增長水平。
數據顯示,企業參保退休人員的月平均養老金已從1995年的321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
㈡ 山西省人社廳關於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1樓 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0]12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5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和「兩航」起義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 1、每人每月增加5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2、在上述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如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條件的,只按其中一種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不得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老工人;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 (4)原工商業者。 3、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4、在上述調整基礎上,一類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山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名單見《關於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勞社廳發[2008]142號)附件。 5、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低於1220元的,補齊到1220元。 (二)退職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70元,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再增加20元。 (三)五七家屬工 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將未參保「五七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09]83號)精神,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確保在2010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二_一_年一月二十九日
㈢ 退休金的發放是以什麼標准計算的
已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為准。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㈣ 北京市退休職工2009年工資上漲平均值是多少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月增200元。至此,北京人均養老金水平提高至每月2032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日發布2010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據介紹,這是北京市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的第17次調整。
根據調整辦法,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在此普調基礎上,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北京市人保局副局長程靜表示,此次調整,除了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增加養老金外,還將向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以及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等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平相對偏低的人員適度傾斜。
「北京有92.4萬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人均水平偏低,此次將依據繳費年限每人每月增加25元到40元不等,調整後,最高不超過2032元。」 程靜說,對於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則按照職稱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到200元。調整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的養老金水平要達到每月2032元。
此外,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此次將按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每人每月最低增加360元,最高增加400元不等的調整;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在普調和享受有關傾斜政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65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規定調整待遇的基礎上,再按照年齡段每人每月增加40元到100元不等的養老金。
㈤ 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是怎麼調整的
根據國務院部署,2008年1月1日起,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將再度上調。這一決定將惠及全國42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透露,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上調幅度將按當地2007年月人均養老金10%左右確定,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將繼續上調三年,且上調幅度高於前三年,到2010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200元。通知下發後,各地政府積極落實。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工資增長、物價增幅有所不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和財政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各地養老金調整水平會有所差別。 2009年1月1日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日前,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提高廣大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使之能夠分享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果,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體現;是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決策;是落實改善民生,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對象,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人員。調整的水平,按照當地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時,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繼續向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等傾斜。具體實施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目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已就此項工作進行部署,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組織實施,確保明年春節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拿到調整後的養老金。
㈥ 2009年最低養老金、最低退職生活費、最低退養生活補助費是多少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900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800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700元。
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分別補足到上述標准。
政策依據(以上問題依據下列文件):
1.《關於2008年調整北京市企業退休、退職、退養等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2008年6月27日 京勞社養發〔2008〕128號)
2.《關於暫不調整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過渡比例的通知》(2008年3月20日 京勞社養發〔2008〕57號)
3.《關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本市城鎮參保人員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1月11日 京勞社養發〔2008〕9號)
4.《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08年1月23日 京勞社養發〔2008〕16號)
5.《關於調整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2008年12月30日京勞社養發〔2008〕200號)
6.《關於實施《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12月29日 京勞社養發〔2008〕229號)
7.《關於北京市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08年12月25日 京勞社養發〔2008〕232號)
㈦ 退休人員09年漲工資標准
國家決定2009年1月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增加幅度按照當地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增加養老金的對象:200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
正是考慮到退休越早養老金越低的實際情況,國家在增加養老金的問題上,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繼續向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傾斜。
國家在2008年至2010年增加養老金的幅度高於前三年。到2010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200元。
近3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
2008年:1000元;
2009年:1100元;
2010年:將超過1200元。
2010年的1200元是全國月人均數,高於或低於1200元都會有的。相信2010年以後,養老金水平還會繼續提高。
㈧ 河南省09年退休職工漲工資的標準是什麼
據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介紹,今年調整的人員范圍和時間是:從2009年1月1日起,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增加基本養老金。
調整的標準是:為調整范圍內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和30元,在此基礎上,再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2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按上述標准增加養老金後,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退休(含退職)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一是1949年10月1日(不含)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按豫勞險〔1996〕7號文件規定平衡過待遇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8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是截至2008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8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三是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批准組建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具有正高級或副高級職稱、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或30元。
四是退休前由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各類高級技師,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能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五是退休前沒有取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但在1986年1月24日職稱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答案補充
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調至480元按照新標准,
從今年11月起,全省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統一調整為:11月、3月每人每月60元,12月、1月、2月每人每月120元。每個月的取暖補貼在取暖季節(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隨養老金按月發放。由於在此之前,我省已經比照國家機關為企業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規定的退休工人發放了生活補貼,這部分人群不參與此次調整。
此外,按照規定,取暖補貼不作為計發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等死亡待遇的基數;發放取暖補貼所需資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㈨ 2009年蘇州退休工人養老金怎麼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了,上調方案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上調後,市區統籌范圍內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為151元,調整後平均養老金達到1482元。市區19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在春節前拿到增加的養老金。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對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部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了我市2009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此次調整的對象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 2008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按月領取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方法分為普遍調整和適當增發兩個部分。其中,普遍調整包括:1.退休、退職(含市區退養,下同)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2.對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1190元的人員,在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10%調整後再統一增發28元,此項增資和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10%增發額相加不得高於119元;3.對2008年12月31日前滿70周歲及其以上(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的退休、退職和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退休類別和年齡段再分別增加20-50元不等的基本養老金。適當增發的對象包括:1.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3.1953年底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4.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5.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低於平均養老金50%(741元)的退休、退職和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以上5類人員,在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予以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和適當增發的具體標准詳見附表)。
根據測算,市區統籌范圍內企業退休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為151元,調整幅度超過我市前四年調整的平均水平,也高於全省本次調整的平均水平,調整後平均養老金達到 1482元。目前市社保中心正在抓緊落實2009年市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市區19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能在2009年春節前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