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兩地交社保退休後怎麼領養老金異地社保可以轉移嗎
因為很多人在工作的時候都是會遇到更換工作地點的時候,所以就可能會出現兩地交社保的情況。那麼如果是兩地交社保,在退休了以後要怎麼去領養老金呢?相信這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惑,那今天就跟著我來了解一下兩地交社保退休後怎麼領養老金。
一、兩地交社保退休後怎麼領養老金
如果大家在兩個地方都交了社保,那麼退休以後只能夠領一兄和拍個地方的養老金,也就是說對於重復繳費的情況是不會重復計算的,而對於多繳納的部分則會退還個人賬戶裡面的金額。如果大家是在兩地交了社保,但是沒有重復繳費的話,就可以把一個地方的社保轉移到另一個地方,然後進行合並。
退休以後想要領取養老金,一般是在退休地區領取的。如果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了社保,則在戶籍所在地去領取養老金,如果不是的話就要看一下在哪個地區繳的社保時間在10年以上,在最後一個社保繳納滿10年的地區,去領取養老金。
二、異地社保可以轉移嗎
異地社保是可以轉移的,不過能夠轉移的只有養老保險關系,而其它保險的待遇是無法轉移的。
在辦理異地社保轉移的時候,我們需要在新的參保地參保一段時間以後才能夠辦理轉移手續,並且需要准備相關的資料,如果大家不清楚棚逗轉移社保的時候,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大家可以去咨詢一下社保機構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告訴大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我們按照要求去准備就可以了。
三、養老金領取要注意什麼
1、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是在戶籍所在地,那我們在領羨羨取養老金的時候,直接去戶籍所在地的相關機構辦理領取手續即可。
2、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那我們就需要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時間在10年以上的地區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
3、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並且基本人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時間在10年以下,那就需要把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到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去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並且每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都沒有滿10年,那我們就需要把所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以及相應的資金都轉到戶籍所在地,然後由戶籍所在地根據相關規則,去給參保人辦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
『貳』 退休跨省轉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同時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基金。
4.將所有手續交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法律依據:《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農民工在內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12的統籌基金(單位繳費)。
『叄』 退休異地社保如何轉移
我們如果是在外地工作並且退休的話,那麼我們在退休的時候就應該辦理社保轉移,轉回到我們的戶口地。那麼大家知道外地人退休怎麼辦理社保轉移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肆』 我是退休人員,如何醫保異地轉移
已經辦理好退休手續的人員,是可以把本人的醫保轉移到自己戶籍常住地的。
一、哪些人需要醫保異地報銷備案: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2、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員的人員;
3、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因病情需要經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診斷需轉外地醫療機構診治的人員。
其中,前三類人員統稱為「異地居住人員」。
二、醫保轉移到異地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
1、攜帶證明材料,去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出具參保憑證: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2、向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系轉移申請。在就職後,由新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社保關系並辦理繳費。申請時需出具原來的參保憑證,並填寫轉續申請表;
3、新社保工作機構進行審核。由新社保工作機構審核轉續申請表是否符合轉續條件。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伍』 退休人員社保能否異地轉移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和空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退休人員社保能否異地轉移?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喚殲瞎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陸』 已退休人員社保轉移
退休社保跨省轉移在處理中是指該轉移還在進行中,並未完成。
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那麼參保人員退休後就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領取養老金。
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的,那麼就看基本養老保險在哪裡的繳費滿十年的。如果剛好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到現在的地方繳費滿10年,那麼就在當地領取養老金;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到現在的地方沒滿十年的,而在轉移以前的上一個地方繳滿十年,那麼參保人到退休年齡時可以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再轉移到上一個地方,然後到該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養老金。
如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人員頻繁跨省轉移養老保險,在每個地方繳納養老保險費都未滿十年的話,那麼參保人員在退休時可以選擇將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的資金歸集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然後再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柒』 退休後社保可以轉移到其他城市嗎
一、退休後異地醫療費用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1、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
2、按照有關規定,只能在納入醫療保險的社保機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果長期在異地居住,可以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二、退休後醫療保險轉移相關規定
根據《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只有屬於跨省流動就業的人員才能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已退休人員無法轉移,醫療保險也是如此。
根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91號)規定,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捌』 已經退休人員想把戶口轉移到另一個城市,養老金和醫療保險也想一起轉可以嗎
已經退休的人員遷移戶口,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無法異地轉移,仍然在原退休地享受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待遇。由於銀行全國聯網,每個月社保局打入銀行卡里的錢,你在其他城市一樣可以領取。領取養老金也可通過網路進行。醫療保險經過社保關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門批准,且在異地的定點機構就診的,也可以享受社保關系所在地的醫保待遇。因此戶口雖然遷走了,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仍可異地享受。
『玖』 在本地已辦理退休手續,在外地交的養老保險還能轉移接續嗎
不可以。已按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參保職工,退休後社保關系不轉移。
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已經固定,不存在再累加、弊談雀銜接問題,因此,也沒有必要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國家已經建侍態立了養老金異地支付系統,不在原來參保地生活的退休人員,可以通過異地支付領取退休金。
法律依據
《租早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拾』 退休以後醫保可以跨省轉移嗎
正式退休後醫療保險不可以轉移。根據相關規定,只有屬於跨省流動就業的人員才能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已退休人員無法轉移,醫療保險也是如此。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只要退休了領取養老金了,無論戶口在何地,退休養老關系,包含醫保,不允許轉移,也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接受你。只有還在原退休地領取養老金及醫療報銷。退休之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不能辦理轉移,不論你身在何處,都需要回到原來的參保地就醫報銷,異地不能就醫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