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
今年我們國家對於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是在此提高了,不過對於退休年齡是要到2022年才會延遲的,也是基於財政壓力比較大的,一般每一年國家都會對養老金作出調整的,也是根據物價來定的,下面就由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養老金政策的。2. 2022年退休工資怎麼漲
法律分析:
如果從2022年起實施延遲退休,每年延遲六個月,按照現行的退休框架(女職工50歲、女幹部和男工人55歲、男幹部60歲),那麼2022年退休年齡將分別是50.5歲、55.5歲和60.5歲。原本在這一年退休的人就要多干半年。以此類推,直到達到新的退休年齡為止。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3. 今年退休工資漲多少2023年
2023年養老金調整,3000元漲7%,4000元漲5%,5000元漲3%,這種調整好處不言而喻,可以有效縮小養老金收入差距,特別是對於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企祥薯段業退休人員、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是一個利好消息,可以享受更高漲幅力度。但是話說回來了,還是有一定的弊端,總體上弊大於利。
(一)違背養老保險激勵作用。養老保險的宗旨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在養老金核算上,體現在基礎養謹譽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上多得養老金,在養老金調整上,體現在養老金水平掛鉤、工齡掛鉤調整上多漲養老金。如果養老金「提低限高」成真的話,沒有人願意養老保險多繳和長交,造成社保基金收不抵支。
(二)違背人社部調整要求。在2022年人社部養鏈旦桐老金調整通知中明確提到,
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應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所以說,養老金調整「提低限高」違反了人社部調整要求,實現的可能性渺茫。
(三)增加養老金支付風險。養老金3000元、4000元、5000元以及區間成金字塔分布,其中養老金3000元及以下的退休人數佔多數,養老金越高佔比越小。如果
養老金
越低,反而調整幅度越高,其養老棚坦金上漲總額就越高,加上1962年及以後出生的退休人遲清員呈爆發式增加,增加了社保基金支付負擔,很快耗盡基金結余,不利於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以上就是2023年養老金調整,3000元漲7%,4000元漲5%,5000元漲手中3%,可行性分析。
4. 退休人員漲工資標准
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標准如下:
1、退休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退休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睜啟標准增加基本養老彎升畢金:
(1)符合勞人險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埋芹;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3、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笑顫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8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拍梁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襲早運的養老保險待遇。
5. 2023年退休工資怎麼漲
馬上即將迎來2023年,養老保險會有四項待遇會提高。參加養老保險,實際上就參加了整個社會的保障,只要社會經濟不斷發展,養老保險的待遇也會一起提高。這一次能夠提高的四項待遇,主要是2023年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提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
一,2023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18條明確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會根據職工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從2005年到2022年,我們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經歷了18年連續調整,相信今年也不會例外。2023年養老金調整受益的老人,主要是2022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金待遇的老人。
1~3季度,我國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資性收入增長了5.1%,消費者價格指數增長了2.0%。剛剛過去的10月份,我們的廣義貨幣(M2)增長了11.8%。
從以上客觀因素來講,2023年養老金會繼續增長的。
不過,2015年以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總體水平是呈下降趨勢的。養老金調整幅度由2015年的10%下降至2022年的4%,近三年來的調整幅度分別是5%、4.5%和4%。根據物價和工資增長情況,預計2023年的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會在3%~4%之間。
二,2023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養老金計發基數,最終的目標是要過渡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1~3季度我國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為15678元,佔全部可支配收入的56.7%,同比增長了5.1%。預計明年全國各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會在4%~8%的速度增長。
不過,相應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要綜合考慮到養老金的增長速度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2021年我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增長9.7%,城鎮私營單位工資增長8.9%。但是我們的養老金計發基數,2022年的平均增長速度只有4%~6%,不過上海達到了10.2%。
總體來說,明年各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增長速度預計會在3%~6%左右。
養老金計發基數提高受益的老人,是2023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員,正好跟養老金調整的受益人員實現無縫銜接。
三,喪葬補助金。
從2021年9月份開始,人社部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在全國統一了有關的遺屬待遇標准。
有關喪葬補助金標准,是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計算。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字,2022年1~3季度,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7482元,同比增長4.3%。按照這一趨勢,明年的有關待遇情況肯定會繼續增長。受益的人群實際上是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去世人員的遺屬,這項待遇能夠用於減輕他們安葬老人時的家庭負擔。
第四,撫恤金待遇。
撫恤金待遇也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規定的,同樣也是跟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掛鉤,會跟喪葬補助金同比例增長。
這一部分待遇主要是幫助參保人的遺屬,盡快適應參保人去世後的生活。退休職工能夠領取到的最高待遇是9~24個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方能達到十五六萬元呢。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保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及其遺屬的合法權益,依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
第三條遺屬待遇為一次性待遇,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
第四條喪葬補助金的標准,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第五條撫恤金標准按以下辦法確定:
(一)在職人員(含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確定發放月數。
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
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
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
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二)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本條所述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
第六條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計繳費年限不足5年的,其遺屬待遇標准不得超過其個人繳費之和(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記入個人賬戶部分計算)。
第七條在職參保人員死亡的遺屬待遇領取地為其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含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所在地),由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並支付遺屬待遇。退休人員死亡的遺屬待遇領取地為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第八條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同時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條件的,由其遺屬選擇其中一種領取。已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並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後死亡的,其遺屬不再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
第九條參保人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作為其死亡時間,其遺屬可以領取遺屬待遇。被宣告死亡參保人員再次出現的,已領取的遺屬待遇應予退還。
第十條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對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後至本辦法施行前死亡參保人員的遺屬尚未享受遺屬待遇的,由各省妥善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