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蘇州退休金最低標准
蘇州退休金最低標准要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 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 元/月調整為 2280 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 資標准,由原 18.5 元/小時調整為 22 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㈡ 張家港社保繳費標准2022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繳費基數分為三檔,分別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 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對應金額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山西社保繳費比例∶
企業養老保險∶ 繳費比例全省統一,參保單位 20%,個人8%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l人員的繳費比例為20%(有雇員的個體工商戶,僱主為雇員繳納12%,雇員本人繳納8%)
醫療保險∶ 實行市級統籌,省直管單位的?d比例是,單位6.5%,在職職工個人2%,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各個統籌市的單位繳費比例有所差異,最高為6.8%,最低為6%。
失業保險∶ 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
生育保險∶ 單位按工資總額的0.5%-1%繳納,個人不繳費。省直管單位按工資總額的0.5 9%繳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保險費平均繳費率,原則上要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左右。各級統籌地區三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控制在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體由各級統籌地區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條 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㈢ 蘇州市退休最低工資標准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 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 元/月調整為 2280 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 資標准, 由原 18.5 元/小時調整為 22 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