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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項目組退休金計劃

發布時間:2020-12-11 22:53:30

⑴ 項目審計是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專支屬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員的工作內容:

1、審查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2、負責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案,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長服務 4、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工作 5、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的要求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針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8、進行企業保密工作,按規定使用所獲取的財務資料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⑵ 審計工作中每個項目組要有多少人啊

起碼2人,這是根據行政法關於重大事項執法必須兩人以上的規定提出的

⑶ 具體審計計劃其主要內容有哪些

具體審計計劃包括審計目標、審計程序、執行人及執行日期、審計工作底稿的索引號、其他有關內容等基本內容。

具體審計計劃是依據總體審計計劃制定的,對實施總體審計計劃所需要的審計程序的體質、時間和范圍所做的詳細規劃與說明。


(3)審計項目組退休金計劃擴展閱讀:

審計計劃的功能:

1,為審計人員和審計工作明確方向:一份良好的審計計劃為審計人員制定了統一目標,使所有審計人員凝聚所有資源朝著一個方向,共同努力來完成同一個任務,從而減少內耗,縮短時間,降低審計成本,促進審計任務的順利實現。

2,減少重復審計工作:審計力量不足一直是當前政府審計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審計計劃能夠在審計項目實施前統一協調各種力量和資源,減少重復審計工作,從而節省審計資源,促進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3,減少未來不確定因素的負面影響:通過審計計劃,將各種不利因素轉化為有利因素,減少未來不確定因素的負面影響,促進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審計目標的實現。

4,為審計考核工作提供前提條件:任何一項工作之後都要進行考核,為激勵、組織和領導等工作提供前提條件。科學系統的考核工作需要一個科學合理的基礎。審計計劃能夠為審計考核工作提供一個合理前提,也只有審計計劃才能作為審計考核的基礎,才能促使審計激勵工作取得最大的效果。

5,為審計控制工作提供標准:要隨時對審計過程進行檢查,加強審計項目過程的控制,促使審計目標的順利實現。要進行審計控制就需要一個控制標准,否則管理人員就無法實施控制。審計計劃是審計控制的基礎,為審計項目控制提供了控制標准。

⑷ 具體審計計劃應包括哪些內容

審計計劃包括的主要內容:
一、評審會計報表的內部制度

(一)調查了解並描述報表編制的內控制度

(二)驗證企業報表編製程序的執行情況

(三)對財務報表內控制度進行評價

二、審查財務報表編制的正確性
(一)審查資產負債表編制的正確性
(二)審查損益表編制的正確性

(三)審查現金流量表編制的正確性

主要審查內容:
(1)對照累計折舊賬戶,審查計提累計折舊項目的正確性
(2)對照待攤費用賬戶,審查待攤費用減少計算的正確性
(3)對照應收票據賬戶,審查應收票據減少計算的正確性
(4)對照應收賬款賬戶和壞賬准備賬戶,審查應收賬款凈額減少的正確性

(5)對照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等與存貨相關的賬戶,審查存貨減少項目的正確性
(6)對照預提費用賬戶,審查預提費用增加計算的正確性
(7)對照應付賬款賬戶,審查應付賬款增加計算的正確性
(8)對照應付票據賬戶,審查應付票據增加計算的正確性
(9)對照固定資產清理賬戶,審查固定資產報廢損失計算的正確性
(10)對照固定資產清理、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等賬戶,審查出售長期資產損益計算的正確性
(11)對照財務費用賬戶,審查長期借款利息計算的正確性
(12)對照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審查增值稅收繳凈額計算的正確性
三、審查會計原則的執行情況
四、對有關問題進行的會計調整

五、對會計報表進行分析性復核

六、審閱報表附註與說明

七、審閱報表的揭示與表達方式

八、審查外幣報表的換算

九、審查合並報表

十、審查期後事項

上述可以視具體情況增加或簡化。

⑸ 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的管理指的是什麼

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的管理是指對審計項目後期的審計整改、跟蹤督辦的管理,主要是指依法內追究責任,由政府容向人大做出整改情況報告等一系列後期管理,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管理是為了審計項目的合法性和規范性,對於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的管理需要各級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整改。
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的管理督促不能完全由審計機關來承擔,應由各級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整改,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的管理經進行監察、財政、稅務以及其他部門積極配合,經過一定的整改階段後,再由政府向人大做出整改情況報告。
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的管理是審計項目一個重要內容,對拒不整改的單位或者企業,應該依法追究責任。而審計機關在安排項目計劃時,對審計項目後續階段的管理應明確劃出一段時間,對整改情況進行定期的後續跟蹤、回訪和檢查,保證審計項目後續管理的正常經行,根據整改結果實行問責,建立審計整改工作結果的披露制度。

⑹ 哪些方面是關注的重點在考慮經濟利益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1.直接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提示】原則上,是沒有任何防範措施,因此不能擁有這種利益。
(1)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範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2)當其他合夥人與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夥人同處一個分部時,如果其他合夥人或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範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3)如果為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其他合夥人、管理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範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2.在可以對審計客戶施加控制的實體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提示】例如注冊會計師擁有審計客戶的母公司的股票或者債券
當一個實體在審計客戶中擁有控制性的權益,並且審計客戶對該實體重要時,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該實體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範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提示】1、2的情形,屬於絕對禁止的
3.與審計客戶同時在某一實體擁有經濟利益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某一實體擁有經濟利益,並且審計客戶也在該實體擁有經濟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1)如果經濟利益並不重大,並且審計客戶不能對該實體施加重大影響,則不被視為損害獨立性。
(2)如果經濟利益重大,並且審計客戶能夠對該實體施加重大影響,則沒有防範措施能夠將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擁有此類經濟利益。擁有此類經濟利益的人員,在成為審計項目組成員之前,應當處置全部經濟利益,或處置足夠數量的經濟利益,使剩餘經濟利益不再重大。
4.作為受託管理人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1)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作為受託管理人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2)如果下列人員作為受託管理人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也將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①與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夥人處於同一分部的其他合夥人;
②向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其他合夥人和管理人員;
③上述人員的主要近親屬。
(3)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允許擁有上述經濟利益:
①審計項目組成員及其主要近親屬和會計師事務所均不是受託財產的受益人;
②委託人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的經濟利益對委託人並不重大;
③委託人不能對審計客戶施加重大影響;
④針對委託人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的經濟利益,受託管理人及其主要近親屬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其任何投資決策都不能施加重大影響。
【提示】情形3,考慮利益大小和審計客戶的影響能力而判斷絕對禁止還是不損害獨立性。情形4,只有四個條件同時滿足,則允許擁有經濟利益(也就是不影響獨立性)。
5.和審計客戶的利益相關者同時在某一實體擁有經濟利益
(1)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某一實體擁有經濟利益,並且知悉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具有控制權的所有者也在該實體擁有經濟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關系或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
(2)不利影響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主要取決於下列因素;
①該項目組成員在審計項目組中的角色;
②實體的所有權是由少數人持有還是多數人持有;
③經濟利益是否使得投資者能夠控制該實體,或對其施加重大影響;
④經濟利益的重要性。
(3)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並在必要時採取防範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範措施主要包括:
①將擁有該經濟利益的審計項目組成員調離審計項目組;
②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該成員已執行的工作。
6.通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退休金計劃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通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退休金計劃,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並在必要時採取防範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提示】情形5、6並無絕對禁止,主要考慮影響程度和防範措施。
7.其他合夥人的主要近親屬的經濟利益的影響
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夥人所處分部的其他合夥人,或者向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合夥人或管理人員,如果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經濟利益,只要其主要近親屬作為審計客戶的員工有權(例如通過退休金或股票期權計劃)取得該經濟利益,並且在必要時能夠採取防範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則不被視為損害獨立。
如果其主要近親屬擁有或取得處置該經濟利益的權利,例如按照股票期權方案有權行使期權,則應當盡快處置或放棄該經濟利益。
【提示】情形1-5中,主體都包括主要近親屬,而情形6中只強調項目組成員,情形7中強調其他特殊合夥人的主要近親屬。
8.其他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1)如果審計項目組某一成員的其他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主要取決於下列因素:
①審計項目組成員與其他近親屬之間的關系;
②經濟利益對其他近親屬的重要性。
(2)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並在必要時採取防範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範措施主要包括:
①其他近親屬盡快處置全部經濟利益,或處置全部直接經濟利益並處置足夠數量的間接經濟利益,以使剩餘經濟利益不再重大;
②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該成員已執行的工作;
③將該成員調離審計項目組。
9.從審計客戶處獲得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的影響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或其主要近親屬、員工或其主要近親屬,從審計客戶獲得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例如,通過繼承、饋贈或因合並而獲得經濟利益),而根據規定不允許擁有此類經濟利益,則應當採取下列措施:;
(1)如果會計師事務所獲得經濟利益,應當立即處置全部經濟利益,或處置全部直接經濟利益並處置足夠數量的間接經濟利益,以使剩餘經濟利益不再重大;
(2)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獲得經濟利益,應當立即處置全部經濟利益,或處置全部直接經濟利益並處置足夠數量的間接經濟利益,以使剩餘經濟利益不再重大;
(3)如果審計項目組以外的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獲得經濟利益,應當在合理期限內盡快處置全部經濟利益,或處置全部直接經濟利益並處置足夠數量的間接經濟利益,以使剩餘經濟利益不再重大。在完成處置該經濟利益前,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確定是否需要採取防範措施。
10.項目合夥人和項目組其他成員分屬於不同的分部
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夥人所處的分部並不一定是其所隸屬的分部。當項目合夥人與審計項目組的其他成員隸屬於不同的分部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確定項目合夥人執行審計業務時所處的分部。
11.其他相關人員在審計客戶中擁有任何已知的經濟利
(1)審計項目組成員應當確定下列人員在審計客戶中擁有已知的經濟利益是否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①除前述提及的人員外,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專業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
②與審計項目組成員存在密切私人關系的人員。
(2)這些經濟利益是否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主要取決於下列因素:
①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結構、經營模式和溝通機制;
②相關人員與審計項目組成員之間的關系。
(3)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並在必要時採取防範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範措施主要包括:
①將存在密切私人關系的審計項目組成員調離審計項目組;
②不允許該審計項目組成員參與有關審計業務的任何重大決策;
③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該審計項目組成員已執行的工作。

⑺ 什麼是審計項目計劃

所謂審計項目計劃,是指各級審計機關為履行審計職責而對計劃期內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作出的統一安排。它是審計機關依法開展審計工作最直接的重要依據,指導著一個地區、一段時間內的審計工作。只有切實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才能充分利用現有審計資源,合理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覆蓋面,保證審計工作高質高效地進行。

審計項目計劃的管理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應從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上進行整體考慮。從時間上說,何時審計何種項目,需要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計劃管理時從整體上進行把握,這樣既可避免某段時期審汁項目過於密集、審計任務難以完成,又可集中有限的審計資源,加強對重點項目的審汁。從空間上說,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應注重審計機關內部及審計機關與其他監督部門的密切配合,避免重復監督,減少審計的真空地帶,實現資源整合的最優化。堅持整體性原則,要求下級服從上級,業務部門歸口綜合管理部門,局部服從全局。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從整體著眼,部分著手,統籌考慮,各方協調,減少資源損耗,最終實現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目標。
(二)科學性原則。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涉及到審汁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須講究科學性,努力按客觀規律辦事,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妥善安排。
(1)科學編制審計項目計劃。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項目計劃時,要依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發展綱要,緊緊圍繞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合理選擇審計重點。如運用風險評估法,對各審計項目進行風險評估,按照一定標准評定出各項目的風險系數,最終以風險高低為依據來選擇被審計單位,並編制相應的審計項目計劃。確定審計項目之後,首先應通過調查審計對象,准確掌握審計對象的總體情況,以便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其次應了解審計人員及審計設備的具體情況,根據審計資源的狀況量力而行、留有餘地、統籌協調、合理均衡地安排審計任務和審計進度,避免重復、減少交叉,克服計劃編制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有效地指導審汁工作。
(2)科學執行審計項目計劃。要把審計項目計劃任務層層分解,明確責任,落到實處。在分解下達審計項目計劃時,要注意平衡工作量,可以根據審計種類以及任務繁簡,分配工作任務。
(3)科學檢查和評價審計項目計劃。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的效率和效果,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計劃執行及時准確度、計劃執行進度偏差率、項目所投入資源總量、項目審計成果等。此外,還應及時報告計劃執行進度、審計的主要成果、計劃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與建議等,爭取做到周動態、月小結、季通報、年終考核。
(三)嚴肅性原則。按照審計計劃工作的要求,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必須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 計劃執行過程中,因特殊原因確有必要調整的計劃,必須履行相應手續,待批准後方可作出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審計計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促進審計工作順利完成。
(四)靈活性原則。隨著審計對象、審計資源等各種因素的變化,審計項目計劃也應作出相應調整。靈活性與嚴肅性並不矛盾,在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中,應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以保障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五)人本原則。審計人員是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主體,實現有效管理的關鍵是全體審計人員的積極參與。在進行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時,要注重通過培訓等手段,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水平,並通過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人和」才是管理成功的關鍵。

⑻ 審計局審計項目前要出預算嗎

審計局審計項目前要出預算嗎
答案是要出預算的。
審計局審計建築工程的內容
1、建設項目開工前階段,審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審計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建設用地批准、建設規劃及施工許可、環保及消防批准、項目設計及設計圖審核等文件是否齊全。
(2)、施工准備階段是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項目法人質量控制、監理工作、施工單位選擇。項目法人質量控制是否通過資質審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標程序選擇了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並實行合同管理,各種合同是否規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質量管理制度,是否組織了設計與施工單位的設計交底;監理單位是否有相應資格等級證書,所派監理人員是否有崗位證書;審計設計單位是否有承擔相應資質勘測設計能力,是否將經過會審後的資料做過技術交底,設計質量是否滿足工程質量、安全需要的規范要求;審計施工單位是否有承攬相應施工任務的資質,施工單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質量責任制考核辦法等。
(3)、審計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專戶存儲,建設資金能否滿足項目建設當年應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種規費是否按規定及時繳納;減、緩、免手續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征地或拆遷補償費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關評估、計價是否合規、合理,有無擅自擴大拆遷范圍、提高標准或者降低標准等問題。
2、建設項目施工階段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時期,關繫到工程質量好壞、審計質量高低的問題,審計內容應包括:
(1)、審計情況。審計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單位是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如有變更、增補、轉讓或終止情況,應檢查其真實性、合法性。
(2)、審計內控制度建立、合同履行執行情況。審計建設單位是否建立健全並執行了各項內控制度。如工程簽證、驗收制度;設備材料采購、價格控制、驗收、領用、清點制度;費用支出報銷制度等。應督促、指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項目建設規范運行、建設資金合法使;
(3)、審計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手續是否合理、合規、及時、完整、真實;工程預算款及結算是否按合同辦理;
(4)、審計工程成本核算及賬務處理是否符合《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於建設項目的管理及竣工決算的需要;建設資金到位情況是否與資金籌集計劃或投資進度相銜接,有無大量資金閑置、或因資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損失浪費現象;
(5)、檢查建設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按照工程進度付款;有無擠占、挪用建設項目資金等問題;對往來資金數額較大且長時間不結轉的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審計建設單位管理費的計取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費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須、節約"的原則,有無超出概算控制金額的情況。
(6)、加強設備、材料價格控制,尤其要對建設單位關聯企業所供設備、材料的價格進行檢查,防止從中加價。對已購設備、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責任,並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處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屬政府采購的設備、材料是否按相應規定辦理。
審計局審計建築工程的收費標准
1、工程造價審計收費通常採用基本收費+追加收費兩部分組成,基本收費一般定為建設單位送審總造價的0.1--0.3%左右,追加收費一般定為中價機構審減金額的4--9%左右。
2、審計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在工程投資中單獨列支(國家財務部有相關規定)。
3、現在對工程審計收費標准,國家不做硬性規定,只是做指導價,具體價格可以與具體審計部門協商。

⑼ 怎麼喊審計項目組的前輩

通用的、不會錯的喊法,喊老師,王老師程老師等。

⑽ 審計項目成本管理指的是什麼

審計項目成本管理的定義:指審計機關完成一個審計項目,實現預定審計目標所耗用的各種費用(不含人員工資)之和。一般地,審計項目成本就是由動態費用、分攤的固定費用和調整費用這三部分組成。

審計項目成本管理包括以下幾方面:

  1. 工資成本:是指支付審計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津貼、補貼、節假日加班工資以及聘請專家、常年法律顧問等支付的各種酬金。

  2. 公務成本:是指支付的辦公費用、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車船燃料及維修費、修繕費、勞動保護費、各種保險費和外事費等。

  3. 業務成本:是指支付的印刷費、圖書、報刊資料費、人員培訓費、租賃費、咨詢費、公證費、訴訟費、錯案賠償費等。

  4. 購置成本:是指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和其他建築物建設費用,交通工具、電子計算機、錄音機、錄像機、攝影機、照相機、電信、文檔、辦公等設備購置費用等。

  5. 社會保障成本:是指支付給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生活費、補助費、在職和離職人員的公費醫療費和福利費等。

  6. 其他成本:是指不可預見的各項支出,如對社會公益事業的贊助等。

審計項目成本管理的流程:

審計機關計劃管理部門提出審計項目經費預算,報審計機關負責人審核,機關會議審批。項目經費確定後,由審計組統一調配和使用,審計機關負責人動態掌握經費使用情況,可進行適當調整。審計組出點前據實結算各種費用,向被審計單位張榜公布,公開審計外勤經費使用情況。年終考核項目成本,實行「節約獎勵,超支不補」的獎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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