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殊工種退休還沒有批下來,單位讓繼續上班工資還要扣回去,這樣合理嗎
應該圓叢是合理的。因為即使是特殊工種,退休手續沒有批下來,還是正式員工就應該按時上唯碰班工作,如果沒有上班自然就不能橘山櫻發工資了。如果已經發給你了,就應該退還的。
⑵ 到退休時間單位不通知,如今要我們把多上班的工資退回,這合理嗎
我認為不合理。理由是單位管理的失誤,不能由當事員工來買單。我們單位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副職領導55周歲退居二線後,可以不上班;男員工55周歲後,正常上班但工作量減半;還有半年退休的人員,可以不用上班。以上人員在退休前工資與正常上班無差異。當然,工作中也有的老同志率先垂範,為年輕人樹立榜樣的,到了55周歲仍堅守一線,且主動要求工作量不減半的。問他為什麼?他就一句話,身體健健康康地,做干慣了的工作,感到踏實,同時,也證明自己還年輕…
當一個人辦理退休手續後,只要他有繳滿社保15年,他就可以依法領取養老金,不管他是否有上班。按照企業的邏輯,別人給他上班,他不用付工資,因為別人領取了養老金。這其實是強盜行為。我想問企業,那退休人員憑什麼給你上班,他不如自己呆在家裡領取養老金算了?建議勞動者和企業協商溝通好,把這些道理告訴企業,讓企業回頭是岸,拿到自己該拿的工資。如果企業一意孤行,勞動者可以通過起訴,拿回自己應得的工資。
⑶ 退休年齡到了,單位社保都沒有通知辦理退休手續,繼續做自己該做的工作,退休時候要把多領的工資退回嗎
你退休後還在原單位工作,說明是在打兩份工,理應拿兩份工資。所以這是你應得,不需要退的。
⑷ 特殊工種退休還沒有批下來,單位讓繼續上班工資還要扣回去,這樣合理嗎
你的你的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因為是單位讓你繼續上班的,現在此纖頌你的退休批下來了,豎賀但沒有把工資給你扣回去,哪有這樣的森鄭道理呀?
⑸ 退休手續辦晚了發在職工資上繳晚退休的退休費合規嗎
怎麼不合規矩呢,因為你的退休下來的晚所以才會退休晚這是正常的不要去糾結此事,要把心態調整好才是上策。
⑹ 晚辦理退休一年工資給補回嗎
晚辦理退休一年工資一般不給補回。原因如下:
1、因為勞動者本身原因延遲辦理退休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
2、職工延遲辦理退休一年,繳費年限還是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止,個人賬戶繼續記載,按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如延遲期間基本養老金有調整的,按照規定調整,不再補發。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