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快退休了被辭退怎麼辦
快退休了被辭退後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被單位開除的職工,開除之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齡不再計算連續工齡,不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實際繳費年限還可以與之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滿15年的,可以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申請辦理退休。
臨近退休被辭退公司賠償標准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晌氏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汪雹以轉入新困謹帆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㈡ 快退休了被辭退怎麼辦
其實國家在這方面是有相應法律規定的。㈢ 臨近退休的員工可以辭退嗎
臨近退休的員工一般不可以被辭退。如果員工違反規定,但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族含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的,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以兆態笑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閉閉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㈣ 不到退休年齡被企業辭退怎麼辦
不到退休年齡被企業辭退,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用人單位裁員的情形被公司辭退,公司應給予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一、退休年齡: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鏈裂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勞動合同條款:
1、必備條款。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其他條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鍵賀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稿喚派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㈤ 未到退休年齡被辭退怎麼處理
單位對未到退休年齡的員工不能隨意非法辭退,被辭退者因無法繼續工作而被升虛單位辭退或者單位無故想要辭退未到退休年齡的員工,該員工可以要求單位進行經濟賠償。賠償金額為最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的兩倍。㈥ 臨退休人員可以辭退嗎
臨退休人員不可以辭退。如果辭退快退休員工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到退休年齡公司辭退不需要賠償,因為到達退休年齡時,雙方勞動合同終止,不符合支付賠償金的規定,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或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㈦ 快到退休年齡被辭退
到達退休年齡以後,勞動關系終止,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不存在經濟補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戚派、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橘物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高伍賀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㈧ 臨近退休被公司辭退,賠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臨近退休被公司辭退的,公司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㈨ 快到退休年齡被辭退有賠償標准嗎
沒有賠償。
退休年齡到了,公司辭退不需要給補償。
依據簽訂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激吵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因為螞則退休時悶鉛棚人的年齡到了一定階段所需要休息的時間段。
㈩ 到退休年齡單位提出辭退怎麼解決
到退休年齡單位提出辭退解決如下:
1、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2、以上一系列規定都表示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的,與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雙方不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訂立聘用協議,雙方關系為勞務合同關系。
被公司辭退不及時發工資怎麼維權
1、先試試找公司協商。在跟公司發生工資糾紛之後,如果不想把關系鬧僵,或是浪費較多時間和精力的,那麼建議最好還是和平地找對方協商。要是覺得困難的話,在協商的時候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跟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可以找個人來調解。如果公司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還是不履行的,那麼,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去勞動部門投訴反映。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並且不支付工資的,屬於違反勞動法律的規定,因此在經過上述途徑處理之後還不肯遵守法律規定的,現在最好是及時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公司的違法行為;
4、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是按照上面的解決途徑,對方還是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都不能解決就去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