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教師退休工資是多少,教師退休工資新規定政策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回險,答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2. 我是2016年退休的教師,請問2016年及以後退休的每月工資什麼時候才能定下來,過度工資要堅持多久
根據人社部的人為規定:本輪調資為:退休的從2016.1.1開始漲,只包括2015.12.31之前退休的。在職回的從2016.7.1開始漲答。按照這樣的規定,唯獨2016上半年退休的本輪調資被人社部規定輪空!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來說,2016上半年退休的自上一次2014.10.1調資至今將長達兩年多不漲收入,實際違背了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與之相比,假定下一次退休普調是2017.1.1,則屆時:在2015年退休將調2次(2016.1.1和2017.1.1,間隔1年);在2016年下半年退休也將調2次(2016.7.1按在職和2017.1.1按退休,間隔半年);而在2016年上半年退休將只調1次(2017.1.1),距2014.10.1上一次調資間隔兩年多!而人社部官員之所以把本輪在職調資時間定在2016.7.1而不是2016.10.1明顯就是為了遵守「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可為什麼對2016上半年退休人員(退休前已經一年多沒調了!)卻要無視這個原則?
3. 2016年退休的教師工資最新方案
肯定是會上調的!2017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已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版退休並權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最遲是會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4. 2016年教師退休工資怎麼算
教師退休工資的政策
教師的收入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
1.基本工資:教師按照教師資格定:小學教師3000元,初中教師3500元,高中教師3800元,大專教師4100元,大學教師4500元。(隨國民經濟增長)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60元,隨著教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教師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教的思想,有利於教師隊伍的建設和教師隊伍的穩定。
3.課時工資。課時補貼按照實際上課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教師多代課,特別是年輕教師精力充沛,他們多代課,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學期學年評,不終身制。每個老師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代課,更要激勵上好課。
5、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教育教學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推廣,對一所學校或一個地區的教育有一定的影響作用的教育及教學方法,可根據影響范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准,使那些有才華的教師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作用。
6、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工資35%。正如國家幹部下鄉補貼,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終身制,離開就沒有。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退休教師工資計算方法
國發[1997]26 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5. 2016年退休工資領多少
養老金計算方法:1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帳戶的1/120
3交費超過15年的每多交一年每個月多版拿3元.(新政權)
沒有全省的平均工資,沒有您交納養老金的數額,沒有您交費有時間,請問有人能告訴您一個准確的數字嗎?
用我的公式自己私下算下就知道大概能拿多少了(有職稱的還要加上各級職稱的補貼)
遼寧「五七家屬工」養老金標准
「五七工」是指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築、建材、交通、運輸、冶金、有色、制葯、紡織、機械、輕工、農、林、水、牧、電、軍工這19個行業的國有企業中從事生產自救或企業輔助性崗位工作的,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人員。五七工養老保險就是專門針對這些行業的人而推出的基本養老保障。讓每一個人都擁有養老保險,讓養老保險覆蓋到每一個地方。
6. 2016年教師退休工資新規定。我是2016年1月退休的小學教育,教令41年,能拿多少工資。
2016年1月退休的小學教育,二月就領到錢了,是多少?
7. 2016退休工資的新政策
根據發放工資的規定,是應該提前發放,但是對於退休養老金沒有具體規定,一般來說也會提前發放的,
8. 2016年退休工資標准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T(月基礎養老金)=(A+A×Q)÷2×M×1%
A——退休時上年度當地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Q——平均繳費指數。
Q=(X1÷A1+X2÷A2+X3÷A3+……+Xn÷An)÷n。
X1、X2、X3……Xn分別為首次實際繳費當月直至截止繳費當月的月繳費基數(不含未繳費月數);
A1、A2、A3……An分別為繳費對應上年度當地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n為首次實際繳費當月直至截止繳費當月的實際繳費月數(不含未繳費月數)。
M——建立個人賬戶之月至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當月的實際繳費年限。M以年為單位,累計滿12個月計算為1年。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規定:
40 歲 為 233 個月 ; 41歲為230個月; 42歲為226個月;43歲為223個月;44歲為220個月;45歲為216個月;46歲為212個月;47歲為208個月;48歲為204個月;49歲為199個月;50歲為195個月;51歲為190個月;52歲為185個月;53歲為180個月;54歲為175個月;55歲為170個月; 56歲為 164個月; 57 歲為 158個月;58 歲為152個月;59歲為 145個月;60歲為139個月;61歲為132個月;62歲為125個月;63歲為117個月;64 歲為 109個月;65歲為101個月;66歲為93個月;67歲為84個月;68歲為75個月;69歲為65個月;70歲為56個月。
三、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發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9. 關於2016年退休的小學教師工資怎麼算
2016年退休教來師工資計算方法源: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