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慶市養老保險金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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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7年重慶退休養老金調整7月底前兌現到位。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透露:部分微信群中發現網友在轉發「重慶市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文檔,經核實,該文檔內容系虛假信息。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中,預計7月份左右出台調整辦法,7月底前兌現到位。
2017年重慶退休養老金調整將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物價上漲情況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同時綜合考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狀況和財政收支等相關因素綜合考慮重慶經濟生活水平而進行。
重慶市將進一步健全完善退休養老金制度,提高廣大退休同志生活水平,更好地惠及民生。
為什麼2017年重慶在7月份才能出台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辦法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按照國家對2017年退休養老金調待的要求,各省應在2017年5月31日前將退休養老金調待方案上報國家,方案批准後將立即組織實施調待工作。目前,重慶市的退休養老金調待方案已擬,待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後我們會及時將2017年調整的養老金發放到位,並從1月1日起補發。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國務院批准,2017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但是規定的5.5%這個調整水平是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說退休人員分別都按5.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的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5.5%增加養老金。對於個人來說,由於繳費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養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實際調整的水平也會存在一定差距。
2017年重慶市月人均養老金達1817元。小編按國家規定5.5%的調整幅度粗略計算,調整後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增加約100元。不過這還只是估算,僅供參考。
017年重慶企業退休養老金最新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計發月數(50周歲195月,60周歲139月)
例如:「老王」從25歲開始繳納養老金,60歲退休,工資一直不變,都是6000元,並一直與社會平均工資持平,那麼他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6000元。他退休後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如下:
基礎養老金:{(6000+6000)/2}*35*1%=210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6000*8%*12*35/139=1450元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2100+1450=3550元
我國經濟發展已由改革開放後持續30多年的高速發展期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放緩。
同時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確需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合理確定調整水平。
具體的養老金政策,建議工作日時候具體咨詢河南社保中心。咨詢電話12333。
㈡ 重慶市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具體情況怎樣
人社部這位負責人特別強調,「5.5%左右」的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5.5%增加養老金。
首先,此次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各地將兼顧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合理確定各部分的具體標准。
同時,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各地區之間、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具體調整辦法可能會存在一定差異。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由於繳費(工作)年限和養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實際的調整水平也會存在一定差異。
此外,今年調整將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調整的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預計可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金維剛說,由於各地情況存在差異,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時間不長,工作基礎和進展地區間不平衡,各地調整養老金發放到位的進度可能會有快有慢。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不屬於此次調整范圍。
㈢ 2017重慶市社會養老保險金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養老待遇)的以下三類人員:
一是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
二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鎮超齡人員、征地農轉非人員;
三是基本養老金納入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退休人員。
以上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2015年12月31日處於服刑期的人員不參加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是定額調整。
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掛鉤調整。
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按以上標准增加養老金基礎上,再按以下繳費年限分檔增加養老金:
15年及以下,每月增加15元;16年—20年,每月增加25元;
21年—25年,每月增加35元;26年—30年,每月增加45元;
31年—35年,每月增加55元;36年—40年,每月增加65元;
41年及以上,每月增加75元。
三是適當傾斜。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調整高齡養老金標准。
對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其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其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對2015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15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9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從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重慶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
一、調整標准
在重慶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80元的基礎上,統一增加15元,為每人每月95元。
二、調整時間
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已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補發增加的基礎養老金;
(二)2015年7月1日及以後新增加的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從其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補發增加的基礎養老金;
(三)2015年7月1日及以後死亡的領保人員和2015年1月1日及以後死亡的中青年人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納入喪葬補助金發放。
咨詢電話:重慶市人力社保服務熱線:12333
萬州區社保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58108758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58107086
重慶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養老保險在「五險」中比例最高。
顧名思義,養老保險就是為了保障退休或者養老的費用。
事實上,很多人都是只知道每月交養老金,卻不了解養老金到底為何物,不了解自己退休後到底每月會拿多少,那下面就來整理一下。
養老金包括什麼?
職工基本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前者由社會統籌賬戶支付,後者由個人賬戶支付。
上班時,每月繳納養老金的比例:個人8%,企業20%。
等你退休時,你會拿到多少養老金?
到手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號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前一年社平工資+退休前一年社平工資×平均指數)&pide;2×繳費年限×1%
(平均指數是自1994年起參加養老保險的歷年繳費工資占當年社平工資的平均值)。
重慶退休人員漲工資最新消息【2】
重慶彭水縣政府回復:
一、我縣戶籍的下列人員,可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一)年滿16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
(二)年滿16周歲以上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
(三)年滿60周歲以上的城鎮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
全日制在校學生及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待遇或養老待遇的人員不得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民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同一時段不再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二、符合參保條件且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到戶籍地所在鄉鎮社會保障服務所申報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直接申報的,也可委託戶籍地所在村委會(社區居委會)持委託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及書面委託書到鄉鎮社會保障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三、不同年齡段人員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在政策上有無區別?
不同年齡段的參保人員,適用的政策有區別。
根據不同年齡,分為青年人員、中年人員、老年人員三類。
青年人員指我縣開展試點之月年滿16周歲,不超過45周歲(含45周歲)的城鄉居民。
中年人員指我且開展試點之月超過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
老年人員指我縣開展試點之月已年滿60周歲及其以上,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城鄉居民。
我縣參保人員年齡界定時間統一為2011年3月31日,
參保人員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日期為准。
四、青年人員參保政策
(一)繳費構成
1.個人繳費
青年人員目前年繳費標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個檔次,由本人自願選擇,按年繳費,當年選定申報的繳費檔次必須在當年內完清費用。
如果確屬因病、因災等原因當年未能按時繳費,可在次年度按規定申請補繳,逾期不再補繳。
2.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
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
青年人員按規定完清養老保險費後,政府在其個人賬戶中每人每年補貼30元(例如,某參保人員選擇了100元的繳費檔次,在其完清繳費後,政府補貼30元,補貼後當年其個人賬戶金額為130元)。
其中,對殘疾等級達到1、2級的重度殘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繳40元養老保險費(例如:某重度殘疾參保人員,本人選擇了100元的繳費檔次,則政府代繳40元,本人只繳60元。
在其完清繳費後,政府再補貼30元,補貼後當年其個人賬戶金額仍為130元)。
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並按規定計息。
(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年滿60周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三)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算?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目前為每人每月80元,今後隨經濟發展和物價指數等因素適時調整。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含利息)除以139個月。
(四)青年人員在沒有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之前死亡,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怎麼處理?
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將該死亡人員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息(扣除政府補貼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五、中年人員參保政策
(一)繳費構成
與青年人員相同。
(二)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
參保繳費的中年人員,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其繳費年限有以下幾種規定:
1.中年人員從開展試點之年起參保繳費且未間斷,在本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有兩種選擇:
一是可按本人59周歲當年的繳費標准一次性補足到15年。
同時,其一次性補足的繳費年限也按每年30元給予政府補貼。
一次性補足金額和政府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二是也可不補足到15年,按個人賬戶實際儲存額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2.中年人員在開展試點之年未參保繳費或在開展試點之年參保繳費後有間斷的,在本人年滿60周歲時,不允許一次性補足到15年,按個人賬戶實際儲存額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三)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算?
與青年人員相同。
(四)中年人員在沒有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之前死亡,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怎麼處理?
與青年人員相同。
六、老年人員參保政策
(一)參保方式
老年人員可選擇兩種方式參保。
方式一:老年人員不用繳費,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繳費。
方式二:有條件的老年人員也可選擇繳費。
月繳費檔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檔。
繳費金額:月繳費檔次乘以繳費月數。
繳費月數:按本人距75周歲余命的實際月數計算。
最低不得少於60個月。
繳費方式:一次性繳清,繳費檔次一經選定,不得變更。
對選擇繳費的老年人員,政府還將給予補貼。
按其繳費年限,每人每年代繳30元養老保險費(從應繳費金額中扣減)。
其中,殘疾等級達到1、2級的重度殘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繳40元養老保險費(從應繳費金額中扣減)。
(二)養老待遇的組成
1.選擇不繳費的老年人員
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為每人每月80元。
2.選擇繳費的老年人員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目前為每人每月80元)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即一次性繳納時所選擇的月繳費檔次)兩部分組成。
以上兩類人員(含青年、中年人員達到60周歲時)符合條件的,還可增發兩項特殊待遇:一是獨生子女父母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
二是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
(三)領保人員到哪裡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銀行代發。
領保人憑銀行存摺(卡)到銀行各營業網點領取基本養老金。
(四)領保人員在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後死亡應該辦理哪些手續,還可享受什麼待遇?
領保人員死亡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其親屬或利益相關人應在30日內將有效死亡證明提交給參保地社會保障服務所,並按規定領取一次性死亡補助金。
標准為死亡時本人上月養老待遇乘以12個。
㈣ 重慶市退休人員2017年養老金調整政策何時出台
一、調整范圍
(一)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按照《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渝府發〔2008〕25號)、《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含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定額調整。
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檔增加待遇,即繳費年限在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繳費年限在36年至4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繳費年限在41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三)適當傾斜。
1.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15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5周歲的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15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90周歲的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2.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二)項規定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一是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二是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三是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養老金的調整。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養老待遇,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五、審批許可權和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本辦法規定確認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經當地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送市社會保險局匯總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批;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批準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實施意見。
㈤ 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2017年什麼時候上調工資
重慶市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重慶市的具體方案還沒有發布,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估計三季度到位的概略性大。
㈥ 2017年重慶企業退休工人調整工資是多少
關於2017年重慶退休人員漲工資這個問題,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㈦ 2017年重慶退休漲工資如何調
重慶市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七月底前到位。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重慶市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按照國務院部署,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各地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我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6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三、傾斜調整。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已經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在本次調整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的深切關懷。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㈧ 2017年重慶市退休漲工資漲多少
人社部已表態,退休人員2017年繼續漲工資,但具體漲幅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