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武漢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2
一、退休年齡規定是什麼
1、退休年齡規定包括:
(1)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因病或非因工緻殘,依照勞動鑒定程序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二、退休養老金的組成是什麼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退休時全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80;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按本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退休前最後一年月繳費工資的1、4%;
4、基礎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之和與按原規定計發養老金的差額部分由過渡性調節金調節,具體辦法另行制訂。按本辦法計發的基礎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之和高於按原規定計發養老金的,不再計發過渡性調節金,高出的部分不予計發。
B. 武漢女50歲退休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單位生產操作或服務崗位上的女職工,年滿50周歲時辦理正常退休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要求;隨單位參保繳費累計滿 10 年。
對於年滿50周歲時不能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如繼續在生產操作或服務崗位上工作並繼續繳費,可在繳費年限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當月申請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手續。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C. 武漢市普通工人退休年齡政策2022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按照相關規定,2022年武漢市普通工人退休年齡政策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即可退休。武漢市一般指武漢。武漢,簡稱「漢」,別稱江城,是湖北省省會、副省級市、特大城市、國家中心城市,是中部地區中心城市,全國重要的工業基地、科教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