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副大軍區級退休年齡多大
法律分析:在軍隊從事軍事、政治、後勤、裝備等工作的軍官 ,副大軍區職平時退休年齡為65歲 。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Ⅱ 副局級退休年齡多少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副部退休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幹部離休退休年齡的界限,考慮到當前幹部的實際狀況和接替條件,應當規定: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部長,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書記、省政府省長、副省長,以及省、市、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幹部的,正職一般不超過65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歲。
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對黨政領導幹部年齡都進行了初步規定。黨政領導職務每個任期為五年,在任期內應當保持穩定;除達到退休年齡、健康原因、辭職或罷免等情況者,應當任滿一個任期。國家級領導幹部一般沒有明確的退休年齡規定。
Ⅲ 副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
正國級、副國級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國家級正職有國家主席、副主席,總理、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軍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級副職有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書記、副總理、國務委員、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最高法院長、最高檢檢察長。近年來,國家級領導在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退休年齡沒有相關規定,大概是75周歲左右,要根據一屆中央、人大、國務院、政協的任期需要由黨中央決定;部級官員退休年齡的依據主要有上世紀80年代及90年代初黨中央和中組部的兩個相關文件;省部級黨政正職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但60歲以後要安排在人大、政協等「二線」。Ⅳ 大區正職退休年齡規定
國家規定具體的退休年齡一般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法定特殊情形下退休年齡可提前。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大區副職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退休辦理手續: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執行。
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休
Ⅳ 副處退休年齡
目前我們國家省部級正職一般不超過65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歲,如果是女性的話那麼女性的退休年紀還要早一點,一般是55歲,如果比較重要還可以延遲退休。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六十五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