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了一年的社保以後就沒交過,現在到了退休年齡還能一起補交嗎
可以,只要以前有過參保記錄,就可以一次性補繳中間欠繳的保費,清欠後繳納年限達到15年的方可辦理退休手續。不過一次性補十幾年,滯納金可不少,全部加起來估計得有十幾萬了。
B. 交了一年多社保不交了到了退休年齡以後還能領到錢么
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不少於十五年。
只繳一年多,退休後不享受養老金。
C. 社保交多少年可以退休
【法律分析】
社保至少交15年到退休的年紀才可以拿退休金。1、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2、根據當地政策,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3、養老保險必須繳滿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到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延遲退休除外)。交滿15年社保退休能領多少錢的計算公式:養老金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D. 養老保險只交一年可以退嗎
能退的。但退的錢是很少的。養老保險是按個人與單位一定比例繳納,自己繳納的比例是8%,如果你想退錢,也只能按自己繳納的8%退還,單位繳納部分是不予退還的。建議:如果你是城鎮戶口請不要退,當你繳費年限達到15年,年齡男的達到60周歲,女的達到50周歲,就可以享受社會保險,也就是可以領取養老金了。如果是農村戶口,就只能退了。
向當地社保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退保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
(1)農村戶口
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帳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2)城鎮戶口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清算出來的。只有如下三種特殊情況可以清算:
一,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可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一次性清算退還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三,若退休去世,其個人賬戶金額未領取完畢,余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普及下養老保險的相關法規:
1.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3.跨省轉移接續
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12%的單位繳費。流動就業人員離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要開具統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後,只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所有手續都由相關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僅供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社保交了一年到了退休年齡要怎麼辦
你是說社保交了一年,到了退休年齡要怎麼辦呢?你這種情況,那是沒有辦法的,因為現在退休,必須繳納最低年限15年,你這種情況才值得交了一年,這個不可以了,你只能去社保局領,你自己繳納的一部分錢了
F. 只買了一年的社保就到退休年齡本金可全額退回嗎
可以退還,相關規定如下:
第一,繳納養老保險,國家沒有補貼,除非是城鎮職版工下崗失業的權4050人員,
第二,繳費不足15年,不能辦理退休,不足15年的,可以補繳,具體補繳辦法,請咨詢當地社保局。
第三,繳費不足15年,又不辦理補繳的,到達退休年齡一次性結算,退還本人賬戶養老保險余額
G. 只交了兩年社保就退休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估計是不可以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時間。但是延長繳費年限不能超過五年。國家出台這個政策,也是為了避免勞動者年輕時不參保,待臨近退休年齡再參保的現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也不接續繳交的,可以辦理個人賬戶的結清手續,終止社保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