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快退休了,差幾個月不滿10年可以提前轉社保嗎
您好,可以的。退休前是可以轉移社保的,但是要按照法定的步驟走才行。基本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後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② 退休前只交了五年社保怎麼辦
一、退休前只交了五年社保怎麼辦
1、到了退休,但社保還沒繳夠規定的繳費年限,有一次性補繳、按年補繳、延遲退休、改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幾種處理方法。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放棄補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二、社保只交了5年,退休可以領錢嗎
社保只交了5年,退休後是無法領取養老金的。一般有以下兩者處理辦法:
1、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納養老保險只有5年的,可以在戶籍地申請一次性補繳,不影響參保人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2、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納養老保險不足15年,又不願意補繳的,參保人可以申請退回個人繳費帳戶全部金額,不能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③ 到退休社保差5年能把小孩的轉過來嗎
不能的,養老保險是不能在個人之間轉移的。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還沒有交夠15年可以繼續繳費滿15年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
④ 請問,異地社保轉移是不是要在退休前五年辦,否則不能辦理的
很多地方都有這個規定,因為要有5年的實際交費年限,否則不能辦理退休
還有,目前政策下,異地轉移只有養老保險可以,並且是向戶口地轉移
⑤ 退休前幾個月轉移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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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轉,以個人名義去社保中心補繳就行。
新公司會為當事人重新開戶,因為這樣操作方便,繳納社保。當然當事人也可以將原來繳納的社保轉到新公司,這個也比較簡單,只要社保賬戶就行,但是新公司一般不願意這樣操作,如果中間出現幾個月停繳納的,新公司還要為當事人補繳納,有些公司會讓當事人自己出錢,把缺損的幾個月補上。
另外一個市的社保,與原來市的社保不沖突,到時候當事人回原市的時候,當事人就可以轉回來,繳納時間是按累計時間算得。所以不影響當事人以後養老,錢一直在當事人賬戶裡面,到退休的時候,就可以使用。
關於如何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出台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養老保險在全國將實現無障礙轉移,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第二步: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參保人只需辦妥上面兩步手續就可以了,簡單地說就是「走時帶走,就業續回」,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目前,五大基本社會保險險種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失業保險關系符合條件的可以轉移接續,工傷保險關系、生育保險關系不能轉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