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不給退休怎麼辦
單位不給辦理退休手續的做法是不對的。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已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關於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不給退休的規定,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退休後的賠償問題,應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同於勞動者的工資,它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出工作崗位後,所享受的一種社會保障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發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必須及時、足額發到退休人員手中,企業主管部門不得擠占、挪用或延緩發放。因此,趙先生可依據相關政策盡快與單位協調此事。
㈡ 到退休年齡可以不退休嗎
可以不退休。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只要符合法定的退休條件,可以辦理退休,對符合退休條件不辦理的退休的人員,屬於公職人員的,組織上有權決定其是否按時退休或是延遲退休,對拒不辦理退休的,組織上可為其辦理退休,對於非公職人員或是靈活就業人員,不辦理退休,可按照退職或是退保來處理。
符合退休條件不辦理的退休的人員,屬於公職人員的,組織上有權決定其是否按時退休或是延遲退休,對拒不辦理退休的,組織上可為其辦理退休,對於非公職人員或是靈活就業人員,不辦理退休,可按照退職或是退保來處理。
如果說自己已經符合相關的退休條件,也就是說自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又具備了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條件和要求,那麼這種情況對於我們來說,就可以正常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而且作為退休人員來說,完全沒有必要拖延辦理退休,因為即便你想要留在自己的工作單位工作,那麼你也可以以退休人員的身份返聘到自己的工作單位,這樣一來,你既可以獲得退休金的實際收入,又可以獲得一份額外的返聘的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認真執行幹部退(離)休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一的規定: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周歲)的幹部,都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不需本人提出申請。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對本單位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應事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經任免機關批准,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通知本人,並在其達到退休年齡後的一個月內按規定辦完有關手續,不再列為在編人員。
㈢ 普通女職工50歲的年齡不願意退休怎麼辦
法定退休年齡是強制的,不能由當事人自己選擇,只能強制退休。50周歲退休是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到了年齡就必須辦理退休手續,辦了退休手續,如果單位仍需要,單位可以反聘,仍然可以留在單位上班。
根據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當事人不提交退休資料的話,沒有辦法辦理退休手續,但是社保也沒有辦法繼續為其參保繳費。待其提交資料時,中間時間是因為個人原因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因此社保不會補發50歲至其提交資料這一時間段的養老金。
現在有些地方對一些技術骨幹、優秀管理人員或者技術骨幹,允許延遲到55歲退休,這里有個前提是,雙向選擇,即如果單位不願意繼續幹下去,或者單位願意本人不願意干,那就達不成一致,必須55周歲退休。
(3)到退休年齡不退休的怎麼辦擴展閱讀:
案例:
人民網北京3月1日電 (記者喬雪峰)國務院新聞辦3月1日上午在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副部長游鈞介紹就業和社會保障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發布會上表示,將繼續深入、認真地研究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繼續深入研究,適時地推出這項政策。
尹蔚民表示,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是一項重大的經濟社會政策,涉及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這項政策對於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人力資源有效地開發利用、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於這項政策直接涉及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們在制定政策時,會非常穩慎地來把握。
尹蔚民進一步表示,當前,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就業壓力也非常大,特別是這幾年,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的壓力也非常大。所以,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在制定這個政策的時候,就更加穩慎。
㈣ 到了退休年齡不辦退休手續會怎樣
法律分析:
到了退休年齡不辦退休手續,可以申請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直到辦理退休手續為止。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衍生問題:
退休是按檔案年齡還是身份證年齡?
在退休年齡的認定中,若有檔案上記載年齡與身份證上記載年齡不一致的情況,依照人社部有關通知以及最高法在相關案件中的意見,若檔案出生時間與身份證出生時間不一致,則以檔案最先記載的時間為准。具體參見人社部關於職工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㈤ 到齡不退休者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管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終止了。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不應當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