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後加入外國國籍還能領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可以領取。在國內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可以繼續領取國內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② 退休在國外定居如何領養老金
法律分析: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出境定居的,應當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待遇後出境定居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可以繼續領取。按領取人的意願,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3、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居住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③ 公務員退休後拿到美國綠卡還能繼續每月在中國領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在美國已取得綠卡可以繼續在中國領取退休金。
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只要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到齡都可以申請退休,理所當然地按月領取養老金。就算入外國籍也可以,更不用提拿的是臨時或者永久綠卡。
相關規定
只不過,在國外,每年都要進行退休金領取資格認證,提交相關材料給大使館認證,證明還活著,才能正常領取退休金。
已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對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
也就是說,只要持有離退休證明以及相關單位開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文件,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國內待遇。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④ 退休人員退休後加入外國國籍後還有沒有養老金可領
依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即便退休職工加入別國國藉,那確實也有資格去發放的。在第十六條中要求,參與養老保險金個人的,實現退休年齡規定時,累積交費滿15年按月領到養老退休金。換句話說只要滿足上班時交納社保的需求,那樣以後就會有資質領取養老保險。此外按照國務院僑務辦公室1985年下達的《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都是表明可以領的。
此外中國籍是全球較難申請成功的國藉,人都是早已退休,在我國日常生活了大半輩子,為何老了老了到國外受那般罪呢?外邊的月亮十分不圓,堅信老人在外國生活的更加無論。
⑤ "移民美國,還可領取國內的退休金嗎"
移民到美國,如果只是獲得美國的綠卡,沒有入籍美國,就還是中國公民,退休之後可以正常領取國內的退休金。
成為美國公民後,只要滿足養老金領取條件的話,依舊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在沒有退休之前就已經加入了外國國籍,那麼退休後就只能領取個人賬戶中的養老金。至於統籌賬戶的養老金,是沒有辦法領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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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還能領退休金嗎
要視情況而定,如果說你在中國境內辦妥了退休手續,並且取得了養老金賬戶在領取養老金了,然後你加入了外國的國籍,這樣的養老金是可以繼續領取的。也就是說你滿足了養老金的領取的基本條件,那麼在退休之後,加入外國國籍就可以在國外繼續領取國內的養老金。這個也是由中國的駐美大使館由官方來認證的,也就是說中國中外大使館在2015年的時候曾發布了說明,其中就明確也在中國境內辦妥了退休手續,取得了養老金賬戶,並且符合養老金的基本條件。那麼在加入外國國籍之後,就可以繼續領取國內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
《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國內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其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及副食品價格補貼、糧(煤)價補貼、企業職工的因工殘廢補助費,以及由民>部門支付的殘廢金等,由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發給(殘廢金由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向本人原居住地的民>部門領取),或由受委託的國《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內親友代領,直至本人去世為止。支付此項待遇所需外匯,由當地中國銀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總局頒發的《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每半年需提供一份由我駐外使領館或者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書。由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居住在尚未和我國建交的國家的,須經駐該國並已與我國建交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支付單位,憑上述證明,按期支付應得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