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台灣人到大陸工作工資12000需要交稅多少
台灣人到大陸工作工資12000在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等情況下,每月需繳納490元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的計算方法為(12000*12-60000-36000)*0.1+36000*0.03=5880。此為年總繳稅額,平均到每個月為49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台灣退休金交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轉讓中國境內的不動產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貳』 退休金要交稅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叄』 台灣養老保險政策是怎麼樣的
1.本質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採取強制性的社會保險方式,是一種繳費互助、社會統籌、平等就醫的醫療安全保障制度。其特性是根據保險的大數法則,分擔少數患者的高額醫療費用風險,將居民個人收入進行再分配,即個人所得的橫向轉移,高收入者一部分收入向低收入者轉移,健康者的一部分收入向多病者轉移,實現社會共濟,以解決居民生病時無錢就醫,甚至陷入因病至貧的困境。據2004年的一項調查,台灣省的居民對健保的滿意度為77.6%。
2.目的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向全體居民提供適時、適度的包括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健康教育等廣泛性的醫療服務。在提供的醫療服務中,涵蓋了住院醫療服務和西醫、中醫及牙醫的門診醫療服務,給付范圍包括醫師診察、檢查、檢驗、手術、處方、葯品、材料、治療處置、護理、康復及住院病房費等項目。預防保健服務包括計劃免疫在內的兒童預防保健、成人預防保健體格檢查(40-64歲成人每3年檢查一次,65歲及以上老人每年檢查一次)、孕婦產前檢查、婦女子宮頸塗片檢查等。在健康教育方面,通過製作各類宣傳品和紀念品,如健康手冊、人員培訓資料、折頁、音像製品、刊物及舉辦健康知識報告會等,開展健康促進活動。從2003年12月起,推行「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試辦計劃」,充分發揮基層診所家庭和社區醫師的功能,提供社區居民各種急慢性疾病的照顧和轉診服務,並與合作醫院形成完善的社區照護網路,培育居民有病先找家庭醫師進行健康咨詢的就醫行為,以促進分級就醫和轉診制度的實現。
3.原則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以「全民參保、強制性投保」為原則,在原公、勞、農保被保險人的基礎上,擴展其眷屬並將其他人口納入保險。被保險人依其職業類別與所屬單位,分為六個類別,有職業者(包括其無工作的眷屬)通過所屬單位投保,沒有職業者(包括無掛靠親屬的退休人員)可通過鄉(鎮、市、區)公所投保。為了提升台灣省居民的健保參保率,2003年6月修正了「健保法」,對經濟困難的居民採取了專項優惠辦法,無健保卡的困難居民患有重症、急症時,可先就醫後參保,同時,對長期拖欠保險費而無力參保的困難人員,可獲准在一年內免除或緩繳先前的欠費,以將他們盡快地納入健保的保護傘下。至2004年底,台灣居民的參保率已達97.35%。
4.理念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的理念是「發揚自助和互助的精神」。2004年,全民健保籌集的保險費達3700億台幣(其中來自被保險人的費用佔40%,參保單位的費用佔33%,政府補助佔27%),約佔台灣省當年GDP的6%。參保人員的繳費率為本人月工資的4.55%,六類保險對象依其職業類別與所屬單位分別由個人、單位、政府承擔不同的比例。對於經濟困難的弱勢人群,包括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中70歲以上的老人,原住民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而無職業人員、失業人員,可由政府補助其自付的繳費部分。不在上述范圍內、但無力繳納醫保費用的貧困人員,也可向健保管理部門申請分期繳納保費、辦理幫困基金無息貸款、申請慈善團體代繳醫保費。
此外,為減輕重大疾病患者負擔醫療費用的困難,健保管理部門將惡性腫瘤、尿毒症、精神病、先天性畸形、免疫性疾病、燒燙傷、職業病等31種疾病納入重大傷病項目。目前約有57萬餘人(約占參保人員數的2.4%)領取了重大傷病卡,享有就醫免除個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的優待,其醫療費用支出約771億台幣,約占總醫療費用的22%,切實減輕了大病重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
5.支付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採取了「合理利用醫療資源、分步實施總額支付制度」的辦法。2002年,健保的特約醫療院所達16958家,約佔台灣全省醫療院所總數的93.33%。另外特約社區的零售葯店有3348家,醫事檢驗機構226家,助產所22家,精神病社區康復機構53家,社區居家照護機構390家。特約醫院提供的住院病床計有123723床,由於台灣的私立醫院約占總數的85%,其中由保險全額支付的病床佔78.4%,病人需負擔病床費差額的佔21.6%。居民年人均門診利用率為14.43次,年百人平均住院次數為13.4次,醫療費用中門診醫療費佔67.34%,住院費用佔32.66%。參保人享受醫療服務,大部分由保險組織付費,某些項目個人也要自付一定的費用,如到基層醫療機構門診就醫者需自付50台幣,到醫療中心門診就醫者需自付210台幣,以促進醫療資源的合理利用,建立參保人員自負醫療費用的意識,促進醫療分級服務,將資源留給最需要照顧的病人。對醫療服務供方的付費,則採用多元化的支付辦法,由初期的按服務項目計價付費,逐步推動按單元服務定額付費,並積極實施醫療費用總額支付制度。
二、全民健保的醫療費用控制辦法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的基金籌措與償付實行「以支定收、以收定支」的辦法,醫療保險基金現收現付,沒有積累。為此,醫療保險管理部門開源節流,不斷改革醫保支付辦法,最近又提出了「多元微調」的方案,以更多元、更有彈性的作法,積極改善健保體制內未臻完善的部分,以確保醫保基金的平衡。
1.制定相對值,使醫療費用支付標准合理化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開辦以後,承襲了原勞保時代就已制定的收費標准,略作修改補充,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准」,也就是醫療服務的收費標准,作為特約醫療院所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後,向健保管理機構申報醫療費用的依據。多年來,健保管理機構雖然多次修訂,但都是局部的微調。
為了顧及支付標准各項目之間的平衡,自2000年7月開始,以較客觀的方式對「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准」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和修訂。在修訂過程中,採取了包括臨床醫療專家、衛生經濟成本分析專家、衛生政策專家及保險行業專家在內的團體運作方式,參照美國醫療資源耗用相對值的制訂模式,由台灣省40餘個醫學專業團體協會(學會),制訂各自相關專業診療項目的合理點數。因醫保支付的各項目都必需以固定的某項目(基準項)為基礎,給予合理的點數,因此稱之為「相對值」。第一版支付標准相對值表於2003年3月21日公布實施,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公布了3400項醫療服務項目、6000多項醫用特殊材料的支付標准,為總額支付制度的配套改革提供了基礎。目前,健保管理機構正在吸取各方的意見,擬對支付標准相對值表進行合理調整。
2.調整費率及繳費基數,維持醫療基金的平衡
台灣省的全民健保自1995年啟動運行八年後,基金基本保持平衡,但由於人口老化、醫療科技進步及居民就醫需求增加等因素,到2003年6月底,健保安全准備基金余額為102億台幣,已低於一個月的保險給付總額。由於健保是財務自主、自負盈虧的社會保險制度,必需以保險費的收入支付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當基金平衡發生困難時,保險調整保險費率,或縮小給付范圍,以維持基金的平衡。因此,於2002年9月起,實施第一次的健保費率調整。考慮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分擔及台灣省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費率僅作微幅調整,由4.25%調至4.55%。此外,自2005年4月起,還將提高參保人員中的機關、學校、公司等第一類人員的繳費基數,以增加籌資。
3.綜合應運各種有效手段,推動多元化支付辦法
台灣省的健保管理機構吸納了國際上實施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國家和地區在控制醫療費用上的成功經驗,幾乎採用了世界上社會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供給者所有的付費方式,以推動多元化的支付辦法,除按服務項目計價付費外,逐步實施按單元服務定額付費,按服務對象人頭費用總定額付費和醫療費用總額支付。
在按單元服務定額付費方面,台灣省以1999-2001年健保住院醫療費用資料為基礎,借鑒了HCFA-DRG第18版病例組合分類方式,開發了適用於台灣地區的各病例組合的相對權值,對50種疾病實施按病例定額付費的方法。
在醫療費用總額支付方面,台灣省於1998年起首先實施牙醫門診總額支付制度,2000起實施中醫門診總額支付制度,2001年起實施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2002年實施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後,台灣健保管理機構開始全方位地推行醫療費用總額支付制度。
4.繼續探索葯品和醫用特殊材料給付的合理性
2004年,台灣省的醫療費用中葯品費用約占總費用的25%(與前幾年基本持平)。為了使葯品支付結構更合理,並解決市場價格與醫療保險支付價格的差價問題,台灣健保管理機構依據「葯品支付價格調整作業要點」,逐步縮小專利葯或質量較無異議的同成分、同含量、同規格、同劑型葯品之間的差價,並調整葯品支付價格,使其更接近葯品市場實際的加權平均銷售價格。目前,台灣健保葯品目錄中計有醫療保險支付葯品15879種。
對於醫療特殊材料部分,目前健保支付的材料分三種:①內含技術勞務費用的材料(如檢查、治療處理的一般材料);②技術勞務費用和定量材料費(如手術、麻醉一般材料);③採取按廠牌別列價、按項目計價方式付費的材料(7711項)。對材料的支付主要應用點數法。
『肆』 台灣人民六十歲退休享受什麼福利待遇
看行業,如果是軍公教人員,有退休俸,公保等福利.
但如一般人,只有65歲退休(或已達勞保退休基數)才享有些許勞保退休金.(幾百萬台幣)
可選月領(幾千元)或一次領完,其他參加國民年金也差不多.反正福利都很少.
所以只能早期(50歲前)自己投保一般商業險來保障自己晚年.
另外就只能依照終身的健保醫療.(這些平常都需繳不定費用)
65以上老人則看地方,有年金和三節敬老金(3~6千),很多方面都有敬老優老優惠.
除此之外,沒了.
『伍』 台灣的退休金
私人公司有一些提供退休金制度
不過最主要的是勞保退休金~
2005年後勞保推行新制~
勞退新制2005年開辦,很多上班族開始計算自己的退休金年資、勞保年資,最令上班族困擾的是,勞保退休金與舊制勞工退休金計算大不同,兩制前15年工作年資的退休金給付方式恰好相反,上班族得仔細算清楚。上班族退休時,可以領到兩筆退休金,一筆是勞保局發的勞保老年給付,俗稱勞保退休金;另一筆就是老闆發的勞工退休金。 7月1日上路的勞退新制,就是針對老闆發給的勞工退休金,進行改制。勞保退休金與勞工退休金計算方式不同,第一步,上班族必須先查清楚自己的投保年資與工作年資。勞保退休金是依照勞保投保年資計算,只要勞工年滿15歲、受雇於五人以上企業的勞工,老闆就得幫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勞保投保年資可以一路累計,即使勞工跳槽或是中途離開職場,投保年資都可以持續累計。甲勞工在A公司服務十年,跳槽到B公司工作五年,隨後失業,然後又到C公司服務八年,工作到60歲退休。總計甲勞工就有23年勞保投保年資。甲勞工的勞保退休金能領多少呢?勞保退休金是由投保年資與平均投保薪資,兩項因素計算而成,甲勞工退休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2,000元。每一年勞保投保年資可獲得一個月投保薪資的勞保退休金,超過15年的年資,每一年可獲得兩個月投保薪資的勞保退休金。 23年的投保年資,可以獲得31個月投保薪資的勞保退休金。甲勞工退休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4萬2,000元,就可獲得130萬2,000元的勞保退休金。至於另一筆老闆發給的勞工舊制退休金,是以工作年資與平均工資兩個因素計算退休金金額。不過,工作年資不能累計,必須以同一家公司為限,甲勞工最後在C公司達到退休條件,他在C公司服務八年,他的退休金年資就只有八年。甲勞工在退休前半年平均工資為5萬元。勞工退休金的發放方式,依照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兩個月平均工資的退休金;超過15年的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甲勞工退休金年資有八年,就可獲得16個月平均工資的退休金,即80萬元的退休金。舊制退休金的工作年資無法累計,例如甲勞工已經工作23年,計算退休金時,只能計算在C公司服務的八年年資。勞退新制上路後,未來選擇新制的勞工,工作年資就可以像勞保投保年資一樣,一路累計,工作年資全都可視為有效年資,不會浪費。
『陸』 台灣58歲的退休工資有多少
退休工資的多少,與兩件事情相關,
一件是他的投保工資有多少,
另一件是他工作了多少年.
台灣現在實施的"勞保年金"制度,
你退休後每個月所領的退休金,可以用下列的公式算出來:
投保工資 x 投保年資 x 1.55% = 每月可領勞保年金
舉個例,比如說有投保工資是3萬新台幣,退休前工作了30年,
那麼他退休後每個月可以領到:
30000*30*1.55%=13,950元
不過這要等到他65歲以後才能開始領
『柒』 國外退休人員退休金在國內要交稅嗎
國外的退休金,在國內不需要交稅!也沒有義務交稅!
『捌』 退休人員工資交稅嗎
退休人員取得的退休金,是不征個人所得稅的。
但是,退休人員取得的其他收入,是需要繳納個稅的。
『玖』 台灣交國民金到幾歲才能拿退休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版弱病殘幹部的暫行權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