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動法退休前五年保護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條第五項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以下是目前我國的退休年齡規定:
一、在單位參保,並且從單位辦理退休的:男同志,工人和幹部的退休時間是相同的,都是60歲退休;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工人是50歲。
二、在個體窗口辦理退休的:男同志是60歲退休;女同志進入個人窗口參保繳費超過3年的,一律按工人辦理退休手續和待遇,50歲退休。沒有超過3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55歲退休,工人50歲退休。
三、從來沒有工作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直接進入個人窗口參保並且退休的:男同志60歲退休;女同志55歲退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B.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怎麼理解
法定退休年紀為男60歲,女50歲,距法定退休年紀不夠5年也就是說男性已超出55歲,女性已超出45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一個公司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也就是男員工已經超過55歲,女員工超過45歲,女幹部超過50歲),就不能解除合同,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
此外,工作滿15年,距退休還有5年,也不能辦理退休手續,應當繼續工作,並繼續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可辦理退休。因為現行勞動法律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且達到最低投保年限15年(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怎麼理解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一個公司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也就是男員工已經超過55歲,女員工超過45歲,女幹部超過50歲),就不能解除合同了。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D. 勞動法退休前五年保護政策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若是員工距離法定退休年齡還有5年,同時也連續在單位工作了有15年的,則此時不能無過失性辭退該員工,同時也不能在經濟性裁員中,將該員工辭退。但要是基於過失性辭退的話,其實還是可以的。若是員工距離法定退休年齡還有5年,同時也連續在單位工作了有15年的,則此時不能無過失性辭退該員工,同時也不能在經濟性裁員中,將該員工辭退。但要是基於過失性辭退的話,其實還是可以的。 離退休不足五年的賠償,除非勞動者有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嚴重違反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違法解除,需要向勞動者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賠償。女職工五期保護的內容有以下五點:
1、女職工月經期保護。女職工月經期間,除了不安排其參加禁忌從事勞動的工作外,對女職工集中的單位,要建立有沖洗設備的女工衛生室,尤其是從事巡迴操作和長時間站立作業的女職工,更需要設立衛生室及沖洗設備。
2、女職工孕期保護;女職工在孕期的特殊勞動保。工作滿十五年,且離退休5年以內,不準辭退員工;還有三種情況,只要是不犯錯,有勞動能力且能勝任工作時,也不得辭退員工: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0年且離退休10內;連續簽訂過2次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法的作用有哪些?
1、保護勞動者權利
2、用人單位權利
3、基本原則:勞動既是權利又是義務的原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 關於離退休五年國家規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5年以上的,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合同。連續工作滿10年,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合同,至於解除合同之後,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到退休年齡,這是企業內部的規定,國家沒有明確規定。
F. 買了5年社保已達退休年齡怎麼辦
法律分析: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僅繳費5年,可以按以下辦法辦理:
一、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實施之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補足15年,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二、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實施之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可以一次性補繳5年,之後繼續按年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基本養老金;
3、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G.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怎麼理解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理解如下:
1、男職工已超過55周歲,女職工已超過45周歲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特殊工種和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男職工已超過50周歲,女職工已超過40周歲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是什麼
1、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