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到達退休年齡社保未滿15年怎麼辦
1.按年補繳
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並且已經繳納了10年的社保,則可以在此基礎上繼續補繳社保,直到繳滿15年為止。但是,這種繳費通常為一次交清一年,並且沒有企業分擔的任何部分。
2.一次性繳納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農村居民可以一次性付清,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暫不支持一次性補繳。還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補交。
3.延遲退休
參保人員法定的退休條件是達到最低的社保繳費年限和法定的退休年齡。社保最低繳費15年,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或者55周歲,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退休年齡可以放寬,比如,曾經從事過特殊工種的,可以提前5年申請退休。
但是退休時社保沒有交滿15年的,請注意第一個解決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到15年,社保法實施之前參保的,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到15年。
這種解決辦法,是目前最普遍的解決辦法,與正常退休相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繼續繳費到15年,和目前國家將要實施的延遲退休是一個道理。不過,不少人不喜歡延遲退休,因此,2022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定要算好自己的社保繳費情況,要保證自己能夠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按時領取養老金,如果是因為個人原因,社保沒有繳滿15年,那就不能怪別人了,只能說明個人對自己的養老問題不上心。
4.轉變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加職工社保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把職工社保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金待遇。
這里需要說明一下,我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已經超過了10億,但並不是都是職工社保,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後者的參保人數比職工社保的人數還要多一些。
把職工社保轉移到城鄉居民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到15年,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應對辦法,雖然到手的養老金沒有職工社保多,但是能保證在60歲時按時退休領取養老金。不過因為後者的養老金實在有點少,大約只有前者的十分之一,所以,參保人員轉移社保之前,有關社保變換的利弊一定要提前搞清楚,避免吃虧。建議參保人員做一個平衡測算,是延遲退休劃算,還是社保轉移劃算,個人還是要對個人的事情負責,不可盲目決斷。
5.選擇放棄
如果放棄社保,則可以取回已支付的養老金個人保險賬戶的余額。但是這樣一來,公司不會退還部分款項,也無法享受各種養老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㈡ 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不足15年怎麼辦
養老保險領取的條件是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費用累計達到十五年的員工,退休時可以按照繳納的標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有三種辦法可以解決,職工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和意願,任意選擇其中一種。
一、繼續繳費,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二、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三、一次性取出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去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去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社保到退休年齡不夠15年怎麼辦
勞動者達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應該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轉入其他類型的社保,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例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㈣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滿15年怎麼辦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滿15年的,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一、以下特殊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
1、本地戶口,在1961年-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
2、本地戶口,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
3、本地城鎮戶口,曾經與縣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
二、繳納城鎮職工社保,在退休的時候繳納期限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延長繳費至15年,如果繳納5年之後還是不滿15年的,通常可以一次性繳納剩下的費用;
三、轉換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繳納,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的養老金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領取的養老金低很多;
四、如果社保繳納年限不足15年,又不想再繼續繳納社保了,可以選擇退出養老保險,經過相關機構確認後,職工基本養老關系將終止,此前繳納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會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
參保人還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領取養老金。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㈤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滿15年怎麼辦
一、社保到了退休年齡不夠十五年怎麼辦
1、社保到了退休年齡不夠十五年可採取以下辦法:
(1)辦理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至繳費滿15年,而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將社保轉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3)一次性補繳社保滿15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
1、在2011年以前退休的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群體可以一次性補繳,獲得退休養老金待遇;
2、1962年和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群體,未繳納當地社保,可以通過一次性補繳費,獲得退休養老金待遇;
3、2011年之前參與了本地戶籍社保或者45歲前有參保記錄,滿足男性65歲以上和女性60歲以上的群體。
㈥ 如果到退休年齡不滿十五年怎麼辦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對於未繳滿15年的可以採取三種辦法。
第一種辦法,對於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不足15年,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至滿15年,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之後就可以按正常的社保規定領取保險金了。
第二種辦法,對於延長繳費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年限仍未滿15年的,也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三種辦法,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㈦ 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不到十五年應該怎麼辦
一、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不到十五年應該怎麼辦
1、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不到十五年的可以繼續繳費,繳滿15年;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辭退已到退休年齡的員工的補償要給嗎
辭退超過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實際上並不屬於辭退,因為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它是屬於一個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叫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是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待遇而終止了勞動合同,都不符合給予經濟補償的條件。因此,用人單位是沒有法律責任,也是不會給予經濟補償或是賠償的,經濟賠償金,失業金這些都是沒有的,也是不需要的,因為都是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就不存在經濟賠償金或者是失業保險金待遇,那麼只需要為她正常的辦理退休,讓這名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享受到一個養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
㈧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滿15年怎麼辦
【法律分析】:繼續繳費,至滿15年止,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如果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如果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到15周年,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直接辦理退休的,規定辦理退休,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二是要達到,累計繳費養老保險超過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㈨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滿15年怎麼辦
到了退休年齡不到最低繳費時間的。不能領取退休金。可以不再補繳社保費用,直接退保。退保只退個人賬戶部分(相當不劃算,尤其你交了10年的)。
國家已經取消一次性補繳政策。你申請延期按月繳費延期辦理退休手續。就是說你申請個人自由職業繼續交社保(就算在單位上班也不能讓單位辦理)。按月交,社保夠累計15年了再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當然,不會補發你之前5年的退休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㈩ 社保到了退休年齡不夠十五年怎麼辦
【法律分析】
一、繼續繳費,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發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允許繼續繳費,是後延繳費呢,還是一次性繳納?
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之所以沒有規定繼續繳費的具體繳費方式,是「由於各地差別較大」,而把此項權力賦予了地方。
對參保時間比較長的職工來說,選擇繼續繳費比較有利。
二、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這里有兩個問題需要說明:
(1)、根據國務院2014年2月21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國務院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以上規定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有相關的實施細則出台。根據上文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一書的解釋(第74頁),「至於如何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涉及各項制度之間的統籌銜接,在缺乏充分的論證和取得足夠的實踐經驗之前,法律不宜馬上就作出具體規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則性規定」。
三、一次性取出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